商鞅變法對現今社會有什麼指導意義

商鞅變法對現今社會有什麼指導意義

戰國時期,秦國的秦孝公任用商鞅進行社會改革,公元前359年和公元前350年,在商鞅主持下秦國兩次公佈了新法,其主要內容有:

(1)廢除奴隸主貴族的世卿世祿制度,取消宗室的特權,按軍功的大小重新規定官爵的等級和待遇。下級士兵在戰爭中勇敢殺敵的,也可以得到官爵,臨陣脫逃和投降敵人的要受到嚴厲的處罰。凡是進行私鬥的,按照情節輕重判處刑罰。

(2)廢除奴隸制的井田制度,在法律上承認土地私有和買賣。鼓勵男耕女織,凡是勞動好,生產糧食和織布多的免除徭役和賦稅。

(3)實行重農抑商政策。對棄農經商或因懶惰而貧窮的人,連同其家屬罰作官奴婢。

(4)加強中央集權,普遍推行郡縣制。全國設31個縣,官吏由中央直接任免;同時進行戶口編制,實行連坐法,規定五家為一伍,十家為一什,什伍中互相糾察告發“奸人”,有壞人不告發的,什伍連坐。

(5)由中央制定和頒發統一的度量衡。比如以“商鞅方升”做為當時的標準量器,有利於稅收和經濟交往。

商鞅變法確定了法治的思想,是戰國時期一次較為徹底的改革運動,透過改革,秦國廢除了舊的制度,創立了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新制度,推動了秦國社會的進步,促進了經濟的發展。同時,壯大了國力,實現了富國強兵。為以後秦統一全國奠定了基礎,對中國歷史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商鞅變法對現今社會有什麼指導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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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變法對現今社會有什麼指導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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