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花鼓戲晚清至民國曾被視為淫戲,嚴令禁演

湖南花鼓戲晚清至民國曾被視為淫戲,嚴令禁演

湖南花鼓戲《補鍋》

中國戲曲的種類,據說有三百六十多種。有研究者曾根據各劇種的分佈範圍、影響力、活躍程度以及獲得梅花獎的數量,弄出了一個全國戲曲劇種排行榜,將湖南花鼓戲排在第14位。百度搜索引擎,則依據關鍵詞大資料,釋出動態的“戲曲劇種排行榜”。湖南花鼓戲的搜尋指數,常年排在前面十幾位。可見,在蔚為大觀的中國戲曲中,湖南花鼓戲具有較高地位。

嚴格地說,湖南花鼓戲不是一個單一的劇種,而是湖南省各地花鼓戲流派的總稱。由於方言和風俗不盡相同,各地的花鼓戲形成了不同的藝術風格,故有長沙花鼓戲、岳陽花鼓戲、衡州花鼓戲、邵陽花鼓戲、常德花鼓戲、永州花鼓戲等六大流派之分。不過,六大花鼓戲流派的聲腔、曲調、樂器有許多相同之處,將各路花鼓流派均歸為一類,也未嘗不可。

在湖南地方戲中,花鼓戲無疑是最流行的劇種。繁榮時期,不僅省裡有花鼓劇院,幾乎每個縣市都有專業花鼓劇團,半職業的花鼓戲班子更是不計其數。花鼓戲表演在民間的受歡迎程度,可用如痴如醉來形容。記得上世紀八十年代初,我老家的集鎮上新建了一座影劇院,曾邀請縣花鼓劇團前來演出。一連演了20天,每天演兩場,幾乎場場爆滿。縣花鼓劇團把所有能演的劇目輪番演出了幾遍,觀眾仍然百看不厭。有的熱心觀眾還在影劇院的大門外,張貼自己的劇評,與劇團進行交流。那種追劇場面,如今想起來都令人感慨萬千。

湖南花鼓戲晚清至民國曾被視為淫戲,嚴令禁演

湖南花鼓戲《劉海砍樵》

然而,你可能意想不到,晚清和民國時期,湖南花鼓戲曾被視為淫戲,嚴令禁演。如清末宣統元年(1909年),省會長沙就曾釋出過禁演花鼓戲的“四言訓示”:“省垣首善,敦俗為先,淫戲賣武,諭禁久宣。”在省內其它地方,花鼓戲同樣被嚴厲禁止。當時有報紙刊登過岳陽查禁花鼓戲的訊息:“花鼓淫戲,大幹例禁,平日且不敢演唱,何況國制限內。現在該邑西鄉奉揚團,擅敢違禁,演唱淫戲。梁大令訪悉,隨即嚴飭,差役馳赴該地,率同團保籤拘班頭,並將會首等一併解案研訊重懲,以維風化。”在常德,也有“禁演淫戲”的報道:“警察局行政員曾君德生,曾在省垣警察學堂畢業。昨奉府尊禮派斯席,接事以來,除晝夜查拿煙賭外,並查拿演唱花鼓淫戲,以端風化。”那時的湖南,官府一旦發現民間演出花鼓戲,就會對戲班和藝人進行嚴厲懲罰,如搗毀戲班的演出用具、讓藝人遊街甚至坐牢。

那麼,花鼓戲為何會被視為淫戲呢?這就要從花鼓戲的起源說起。花鼓戲源出於民歌,在清代初期逐漸發展成為一旦一醜演唱的花鼓戲初級形式——地花鼓,然後受當地湘劇、祁劇等大劇種的影響,演變成了多聲腔、多角色、有說有唱、以歌舞演故事的藝術形式。由於花鼓戲起源於田間地頭,難免摻雜俚語淫詞,且劇目大多以男女相悅的風流事件為題材,自然與中國傳統禮教格格不入。如流傳極廣的傳統花鼓戲《燒火》,內容竟是公公與媳婦打情罵俏,唱詞十分香豔肉麻。

此外,與其它劇種比較,花鼓戲有一個明顯特點,那就是不太注重故事情節,而是追求喜劇效果,靠製造喜樂氣氛取勝。所以,花鼓戲的語言、音樂、動作都力求機智有趣,生動活潑。這種自由奔放的表演特點,也讓禮教衛道士們難以接受。如花鼓戲《梁祝》,就比其它劇種的《梁祝》更為大膽露骨。劇中有梁山伯與祝英臺同宿一幕,兩人四腿交叉,身子緊貼,臺詞詼諧。

湖南花鼓戲晚清至民國曾被視為淫戲,嚴令禁演

湖南花鼓戲《蔡坤山耕田》

花鼓戲的另類與出格,令禮教衛道士十分憎恨。為抹黑花鼓戲,有衛道士甚至編造出了“花鼓淫戲演十出,十個寡婦九改節”的謠言,稱某鄉因演出了幾天的花鼓戲,兩個月內相繼有14名寡婦改嫁,嚴重敗壞了社會風氣。衛道士把寡婦改嫁當作失節,但文明人都認為寡婦改嫁乃人之常情,無可非議。如果花鼓戲真有如此大的影響力,倒是一件功德無量的好事。

不過,無論衛道士如何汙衊,無論官府如何查禁,民間演出花鼓戲仍屢禁不止。如《醴陵縣誌》中記載:“採茶一名花鼓,政府以其導淫,懸為歷禁,然農村往往於新春偷演,禁不能絕。”意思是,在廣大農村地區,因官府鞭長莫及,人們依然偷演花鼓戲。由於偷演花鼓戲的舞臺十分簡陋,花鼓戲班也因此被人們戲稱為“草臺班子”。

為了求得生存空間,花鼓戲藝人也兼唱地方大戲劇目,作為掩護。如長沙花鼓戲班同演湘劇,邵陽花鼓戲班同演祁劇,常德花鼓戲班同演漢劇。每遇官吏前來查禁,就立即改唱大戲(大戲屬正統戲,一般不禁)。等官吏走了,又唱花鼓戲。更有趣的是,在湖南瀏陽與江西萬載交界處,有個叫鐵樹關的地方,人們曾在山上搭建了一座兩面戲臺,紅色的一面朝湖南這邊,黑色的一面朝江西那邊。演出花鼓戲時,湖南地方當局來禁戲,就在黑的一面演出。江西地方當局來查禁,就在紅的一面演出。這樣一來,還真避免了不少麻煩。

湖南花鼓戲晚清至民國曾被視為淫戲,嚴令禁演

湖南花鼓戲《牙痕記》

進入民國以後,花鼓戲仍受官方打壓。一些花鼓戲班為爭取合法地位,嘗試進入省會長沙演出,但屢遭查禁。如民國元年(1912年)正月,來自洞庭湖區南縣的新泰班,在班主王三樂率領下,赴長沙八角亭綠萍茶館演出。僅演了幾天,就被當局驅逐出城。此後30多年間,湖南花鼓戲藝人不斷進行探索與改革,儘量向地方大戲靠攏。終於在1946年,獲得了進入長沙演出的許可證。從1948年至1949年,先後有20多個花鼓戲班進省城演出,一些戲班後來紮根省城。

1949年以後,花鼓戲從內容到形式都發生巨大變化,藝術地位得到全面提升。傳統劇目《劉海砍樵》等經過改編後,成為了家喻戶曉的經典之作,並走出國門赴美國、日本演出。新創作的現代戲《打銅鑼》、《補鍋》等劇目也大受歡迎,還拍成了電影。花鼓戲作為一種地方小戲,影響力明顯蓋過了湘劇、祁劇等地方大戲。2008年,花鼓戲入選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其後,許多專業花鼓戲劇團陸續改為花鼓戲保護中心,納入了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專案保護單位名單。

今天的花鼓戲演出,與繁榮時期比較,可能有所滑落。但在自媒體直播平臺上,仍然活躍著大量花鼓戲粉絲。一些花鼓戲小影片的點贊量多達幾十萬甚至上百萬。不少花鼓戲藝人的直播室,線上人數經常上千人。顯然,具有深厚的群眾基礎的花鼓戲,藉助自媒體直播平臺,重新煥發出了勃勃生機。(文/謝志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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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花鼓戲《巡按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