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囚流放,來回數千裡,為何衙役們還搶著押送?

古代女囚流放,來回數千裡,為何衙役們還搶著押送?

痛苦分為很多種,一個人的痛苦可以分為精神折磨和肉體折磨,相比肉體來說,精神折磨更讓人難以忍受。而在古代,有許多刑罰就是參照這一邏輯而設立的。流放就是其中的一種,流刑雖然是次一級的刑罰,但因為對犯人精神和身體的長期折磨,很多犯人寧願死都不願意被流放。然而令人訝異的是,對於流放犯人的差事,衙役們卻相當積極,尤其是流放女囚。這是為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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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流放地拒絕出發地有數千裡的路程,在不同的朝代,罪犯流放的地點有所區別,不過總體上都是一些比較偏遠貧瘠的地區。比如南宋時期的流放地點是兩廣和海南一帶,清朝則是寧古塔和烏里雅蘇臺等。元朝時期律法規定如果犯人是南方人,那麼必須流放到北方,反之,北方犯人的流放地必須是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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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古代交通不像現在這麼發達,這些被處以流刑的罪犯不僅要走幾千里路,而且還要戴著沉重的枷鎖,因此非常痛苦。還有的在路上就已經不堪忍受,選擇自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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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役們雖然不用像犯人一樣手戴枷鎖,但是如此遠的距離,他們要跟隨犯人步行幾千裡或者搭乘囚車,押送之後還要返回,也是非常辛苦,但是奇怪的是,這麼辛苦的差事,竟然有很多衙役都搶著來做,這是為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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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押送犯人有油水。衙役的工資是很低的,想賺點外快也很難,但是押送犯人的時候,犯人家屬為避免他們在途中有意刁難,往往都會偷偷塞給他們一些銀兩,押送一次犯人所得的錢時常相當於他們一年的工錢。尤其是女囚犯的家屬,擔心犯人在途中被衙役侵犯,所以會給的更多,這也是為何衙役喜歡押送女囚的一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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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押送犯人比較自在。衙役們平時的工作幾乎都是在頭的領導之下,每天要早起點卯,還要長時間站立陪同審案或是在外抓捕犯人,很少有休息時間。相比之下,外出押送犯人雖然看起來辛苦,但是押送過程中無人監管,想要偷懶休息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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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押送犯人更輕鬆。有人會說了,押送犯人的過程來回需要數千裡,怎麼會輕鬆呢?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被判流放重罪的,往往都是大戶人家或者朝廷官員,他們都有比較殷實的家底,加上身體嬌貴不能受苦,所以家屬往往會安排馬車供他們使用,這樣衙役也不會太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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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押送流放的囚犯,對於很多衙役來說,都是一份美差,而押送女囚,得到的油水會更多,這也是為什麼衙役們都喜歡押送流放女囚的原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