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馬車的等級不同,空間、數量皆有階層之分,人們應按規定遵守

現代的人們透過自己的愛車來顯示自己的地位、是否有錢,那在古代其實也不例外。古人們出行所駕駛的馬車,也有它自己的等級階層之分,那就隨小編來一起看看古代的馬車裡是如何透過空間和數量來定位階層的吧!

以車的空間方位定爵位。空間本是四向同質均勻無差別的,但在中國古代文化中,東、西、南、北、中各有不同的象徵意義,如配以五行無色等,在古代禮制中則更有尊卑貴賤主客等具體的意指,如君王南面、臣子北向;賓客西階上,東向立;主人阼(東)階上,西向立等等。反映到車文化上來,便是以車為座標的“立朝之位”。公、侯、伯、子、男朝覲天子時,車馬停在王宮大門前,上公下車立在車子東邊的軸末,離王九十步;侯、伯立在車轅前面;子、男站立的位置在車衡的東邊。大國之孤朝位在車前。據鄭玄注,王站立在車軫前接受朝覲禮。

古代馬車的等級不同,空間、數量皆有階層之分,人們應按規定遵守

車文化在社會生活多個領域中都成了禮文化的載體或象徵物,但有一些則是今天人們意想不到的。比如在賓主之禮中,它不僅僅是起像今天車這樣一個運輸代步的工具作用,而是直接參與了禮制的建構,成為禮文化的一個必要組成部分:“主君郊勞,交擯,三辭,車逆,拜辱,三揖,三辭,拜受車送,三還,再拜。致館亦如之。致飧如致積之禮,及將幣,交擯三辭,車逆拜辱,賓車進,答拜,三揖,三讓……賓亦如之,及出,車送,三請,三進,再拜,賓三還三辭……”迎送禮規定了什麼地點、什麼時間必須用車成禮。這僅僅是外交禮儀中規定的必要細節,至於像《周禮·秋官》“大行人”中以車為座標的“立朝之位”,就完全是非車不成禮的構建物,車在這裡一度駛進了禮場的中心。

古代馬車的等級不同,空間、數量皆有階層之分,人們應按規定遵守

從數量上對車馬的使用和擁有作等差規定,以示等級差別,是車禮的重要而明確的特點。《宋書·禮志》:“天子所御駕六,其餘副車皆駕四。案《書》稱朽索御六馬。逸禮《王度記》曰:‘天子駕六,諸侯駕五,卿駕四,大夫三,士二,庶人一。’”《韓非子·外儲說左下》:“晉國之法,上大夫二輿二乘,中大夫二輿一乘,下大夫專乘。此明等級也。”這個句子裡的“輿”指車,“乘”,音“剩”,是四匹馬拉車。上大夫兩部車都各配四匹馬(共八匹馬),中大夫兩部車只配四匹馬,下大夫只有一部四匹馬拉的車。韓非子特地強調說,這是“明等級也”,這樣細緻地規定車的數量,目的是為了表明、彰顯貴族內部的等級差別。車隊的數量也有明確的等差規定。相應於主車的級別,從車的數量有多少的不同。《禮記·少儀》記載:“貳車者,諸侯七乘,上大夫五乘,下大夫三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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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禮制規定還體現在一些嚴肅的禮儀場合如葬禮祭祀等。《禮記·檀弓下》載:“君之嫡長殤,車三乘。公之庶長殤,車一乘。大夫之嫡長殤,車一乘。”“國君七個,遣車七乘,大夫五個,遣車五乘。”國君的嫡子在16至19歲死了,其喪事出殯時裝載陪葬犧牲的車子用三輛,如果是公一級的嫡子死了,就只能用一輛;同樣情況下大夫的嫡子死了,其車也只能用一輛。國君死了,要陪葬七包(個即包)的牲體,用七輛車來裝運;大夫五包,用五輛車。禮數之等差自古以來一般都是差以二,唯唐有差以一者。禮有以多為貴,也有以少為貴者。但在車問題上似乎都是以多為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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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的數量與級別關係,實際上是一個度的問題。其實到了戰國時期早已“禮崩樂壞”,從車的規定的數量的規定早已被踐踏在地,被隆隆的從車隊伍碾壓得一塌糊塗,從車大大地超過了規定的數量。《韓詩外傳》曰:“田子方之魏,魏太子從車百乘迎於郊。”《呂氏春秋》曰“今公行,(從車)多者數百乘,步者數百人,少者數十乘,步者數十人”甚至連最維護禮教的儒家人物也參加到破壞這條禮制的車隊中。孔門弟子子路說:“親歿之後,南遊於楚,從車百乘。”儒家的第二號人物孟子出國訪問交流,也是“後車數十乘”這一禮制規定看來在日常現實中只是一紙空文了,因為它成了阻礙車文化發展的一塊絆腳石了。同時也可以看出禮制最容易也更多地是在數量規定方面被突破,因為它僅僅是一種調控性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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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些禮制規定,人們有時會遵守,有時會逾越超過,有時還會出現低於規定的情況,但少了也是不符合規定,也會招致批評的。譬如晏子身居相位,屬卿大夫一級,他的父母死了,按禮制規定可以使用“遣車五乘”的風光排場來送葬,但他只“遣車一乘,及墓而反”,這就受到孔子的弟子有若的指責,說他“焉知禮”,雖然曾子為他辯解說是在提倡節儉,但從儒家宗師孔子所提倡的“死,葬之以禮”的原則來看,晏子的做法仍然有違於禮制。《韓非子·外儲說左下》曰:“孫叔敖相楚,棧車牝馬,糲餅菜羹…面有飢色,則良大夫也,其儉倡下。”棧車是士乘的車,孫是卿相,應乘更高階的軒車或“夏縵”,而孫叔敖卻降尊紆貴乘士一級的棧車;不但如此,駕車的馬還是母馬,吃的是粗飯菜湯。身為“總理”級的領導人,這樣節儉,乘這麼低階的車,你叫下級怎麼辦呢?你要把他們逼到什麼地步呢?所以孔子也不讚許他而說“不可,大(太)儉極倡(即逼)下”。同一民族對同一事之評價處理,古今制度風氣之別、價值觀之不同有如此之大乃至相反者,甚可異也,“矛盾文化”有以致之也。孔子說過猶不及”,這條原則的可逆形式“不及猶過”在這裡轉換成了它的現實邏輯等價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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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禮同樣可視為放棄、無視甚至蔑視禮制定規而受到一些人的指責,但與超過禮制規定的“僭禮”行為相比,後者所受到的輿論攻擊和處理都要嚴厲得多。“僭禮”之“過”在古代是有殺頭的風險的。《漢書·韓延壽傳》記韓延壽在東郡為太守時,“治飾兵車,畫龍虎朱雀……駕四馬,傅總,建幢棨,植羽葆,鼓車歌車;功曹引車,皆駕四馬……”他的兵車上畫著龍虎朱雀,用紅色的絲織品纏飾車轄馬鑣,列著各種超大排場的儀仗,連他的屬下“功曹引車,皆駕四馬”,至少使用了王公一級的車隊儀仗,大大超過了禮制規定的車禮,被御史大夫蕭望之劾為“上僭不道”而遭棄市殺頭。中國古代的禮是調控性的制度,常有出入而可松可緊,富有彈性;它能不能發揮功能,端賴監察紀檢系統會不會認真稽查、執法者會不會嚴格執法。平時他們對於“非禮”行為常常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即使有所“僭禮”也不要緊,但若認真計較起來就有事了。

古代馬車的等級不同,空間、數量皆有階層之分,人們應按規定遵守

所以違禮時說沒事也沒事,說有事時就有事,而且可能是大事。韓延壽本來是個不錯的官,他被殺時有很多老百姓來給他獻酒送行,揮淚而別,而他出的這個問題也是從前的事了,但他偏偏和擔任御史大夫的蕭望之有過節,因此就倒了大黴,被“選擇性執法”了。韓延壽被殺前曾經叮囑他的兒子們不要再做官,他們在他死後也都辭職了;但到了他的孫子韓威,忘記了乃祖的遺囑又去做官,做到了將軍,而且也很受士兵的愛戴,但重蹈覆轍,“又坐奢僭誅”,連其原因都一樣:“奢僭”。所以史家會說他是“延壽之風類也”。可能是基因遺傳,愛奢華講排場,這樣就很容易發生超越禮制定規的“僭禮”行為,也容易遭人妒忌,他們祖孫兩個都栽在了“僭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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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今天的文章,大家是否又對古代的車馬顯示出來的等級制度又多了一些瞭解呢?小編雖然覺得如果喜好奢華肯定會犯忌諱,但是沒想到在古代過於節儉也是不合禮的呀!真是漲了不少知識。大家喜歡今天的文章嗎,如果喜歡今天的文章的話,不要忘記點贊收藏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