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出臺,核心內容涉及退役軍人的檔案交接等八個方面!

《意見》出臺,核心內容涉及退役軍人的檔案交接等八個方面!

“小雪已晴蘆葉暗,長波乍急鶴聲嘶。孤舟一夜宿流水,眼看山頭月落溪。”

不知不覺中,意義非凡的2021年已進入收官之季,戰友們關注的很多切身問題已有了或者沒有了確切的說法。

值此快雪初晴、寒潮漸起之際,七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加強和改進退役軍人人事檔案管理利用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加強和改進退役軍人人事檔案管理利用

工作做出

全面部署。

清楚公司工作套路的同志應該知道,節假日前後出臺的通知往往是最重要的通知,參加人員越少的會研究的是越重要的問題,會籤部門越多的檔案往往造成越重大的影響。

這次七部門出臺的《意見》,就屬於重大又重要的問題。

《意見》是由7個部門共同印發的,這7個部門是退役軍人事務部、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檔案局、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

簡單對應一下,退役軍人事務部不用說了,應該是牽頭的部門。

教育部,

管的包括兩塊,一塊是大學生士兵退役後重新上學,另一塊是其他人員退役後優先上學的問題。

財政部,

管的是退役軍人各類補助的發放、豬悅軍人的補助發放調整等等,凡是涉及到需要經費保障的問題。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關注的是退役之後再就業,就業之後保障調整等等問題。

國家檔案局,

屬於檔案的主管部門,重點是進行業務指導。

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

檔案的交出部門,檔案的起點和追溯部門。

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

涉及到“若有戰、召必回”,以及“二次入伍”等等問題,也算是有關係的吧。

搞清楚了這7個部門及其主要擔負的任務,基本上也就搞清楚了這個《意見》的威力,相當於“上管天、下管地,中間還要管空氣。”給退役軍人織了一張綿密的網了。

《意見》的核心內容主要包括8個方面,即

職責分工、檔案交接、檔案稽核、分類管理、轉接檔案、基礎設施、數字檔案、日常服務等

,目標是推動形成權責清晰、管理規範、服務優質、運轉高效、安全可靠的退役軍人人事檔案工作制度機制,更好地維護退役軍人合法權益,服務國防和軍隊建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具有積極作用。

根據與廣大戰友的密切程度,重點說說檔案交接、分類管理、轉接檔案和日常服務等4個方面。

01 檔案交接

《意見》明確退役軍人人事檔案由軍隊相關單位政治工作部門區分轉業、逐月領取退役金、復員、自主就業、安排工作、退休、供養等不同安置方式,向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和相關部門進行移交,並要求退役軍人人事檔案轉遞按規定透過機要渠道郵寄或派專人取送,嚴禁由退役軍人本人自行攜帶。

02 檔案管理

《意見》提出,退役軍人人事檔案按照分類歸集、屬地管理的原則,根據不同安置方式確定相應管理機構。

其中,對於轉業軍官、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復學的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學生退役士兵的人事檔案,

分別由退役軍人接收安置單位和學校進行管理,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僅留存數字檔案;

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的退休軍人和集中供養退役軍人的人事檔案,由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委託所屬軍休服務管理機構、優撫醫院存放管理;

作其他方式安置的退役軍人人事檔案,由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委託所屬退役軍人服務中心存放。

03 檔案轉接

按照積極穩妥、循序漸進的原則,對《意見》實施前存放在其他部門的退役軍人人事檔案,由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牽頭,指導所屬退役軍人服務中心會同原檔案管理單位進行全面摸底造冊,建立工作臺賬,制定轉接計劃,分批分步進行交接,原則上於2023年底前完成。

04 日常服務

地方各級退役軍人服務中心要明確承擔退役軍人人事檔案日常保管利用工作的機構和人員,逐步建立完善“統一存放,免費服務”工作機制,最佳化辦理流程,提高服務質效。

同時,

對暫時委託檔案機構管理的退役軍人人事檔案,要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結合工作實際,制定託管辦法,確保檔案存放管理安全、使用規範便捷。退役軍人人事關係和勞動關係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退役軍人保障部等7部門費這麼大的勁搞出這個《意見》,絕不是閒著沒事幹的,也絕不是單純為了工作便利。

《意見》的推行,將對退役軍人管理和保障等產生巨大的影響。

先說說官方的說法,

關於為什麼要出臺《意見》,退役軍人事務部相關負責人11月23日接受採訪時說了兩點:

01 推進退役軍人工作高質量發展的需要。

把做好退役軍人人事檔案管理利用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基礎工程來抓,積極適應軍地相關改革,圍繞退役軍人人事檔案管理利用,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機制,夯實基層基礎;

02 維護退役軍人合法權益的需要。

隨著退役軍人各項優惠政策的制定出臺,退役軍人人事檔案的價值作用日益凸顯,需要及時補齊政策“空白點”,連通工作“銜接點”,有效提升退役軍人人事檔案服務管理水平。

這段話核心的詞只有一個,那就是“管理”,包括退役軍人人事檔案的管理利用,以及退役軍人人事檔案的服務管理,最終的還是“管理”。

既然是“管理”,對於全體退役軍人來說,

一方面

是多一個可以依靠的部門,多一個服務保障的部門;

另一方面,

也是多一個管理的部門,多一個提要求搞控制的部門。

根據長期以來各類政策發展的一般規律,《意見》的後續發展,大約有以下四個方面:

01 退役軍人作為一個整體,將有制度和檔案上的實質支撐保障。

退役軍人事務部成立之後,耗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對做好退役軍人登記工作,初步摸清了退役軍人的底數。

《意見》落實之後,退役軍人事務部將徹底摸清退役軍人的實數,有根有據地瞭解退役軍人的情況,從而將退役軍人從原來的七零八落,整理成為一個整體。

退役軍人成為一個整體,應該是有喜有憂的事情。

對於以退役軍人為榮的人群來說,相當於多了一個身份支撐。

對於只想拼命消除退役軍人標誌的人來說,意味著已不再可能消除和隱藏。

02 退役軍人的管理,將更加精確有效。

人事檔案,是一個人在社會上安身立命的命根子和基礎。一個沒有身份證的人,永遠也不可能成為一個有身份的人。

從某種程度上講,掌握了一個人的檔案,就相當於掌握了這個人的社會生命。

這也是為什麼“列入失信名單”等“黑名單”制度那麼厲害的原因所在。

退役軍人事務部建立退役軍人人事檔案制度後,對全體退役軍人,無論是復員、轉業還是豬悅、退休,都有了實質性的掌握,管理也將更加的周密有效。

03 退役軍人的保障,將更加精準有力。

這點與第二點是一致的,有了管理檔案之後,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將精準掌握退役軍人的各種情況,可以有針對性地開展好各類保障,確保各類資源確實用在刀刃上。

《意見》提出,要做好退役軍人人事檔案的管理利用,管理的問題前面說過了,“利用”方面,可能體現在很多方面。

比如,

利用退役軍人人事檔案,掌握重點人員,實施重點管理。再比如,利用檔案,有針對性地推送人才,如安排自主、豬悅軍人應聘保安等等,都屬於利用的範疇。

風起於青萍之末,其來也漸,其入也深。

《意見》出臺了,2023年前將落實到位,退役軍人的管理、利用、服務和保障,也將進入一個全新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