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欠薪與暴力討薪

據報道,2月6日,甘肅省合作市某政務號釋出文章《工頭爬塔吊討薪,被行政拘留10天》,披露了2月5日警方處置的一起包工頭爬上塔吊討薪事件,表示對用跳樓、跳塔吊或暴力極端行為惡意索要工資的違法行為,xx機關將以“零容忍”態度依法打擊,對以農民工工資拖欠為名聚集討要工程款、材料款等惡意討薪行為高壓嚴打。同時,王律師又看到另一則新聞,《惡意欠薪太可怕,兩死兩傷代價大,下一個欠薪人和討薪人該怎麼做》,說的是2021年2月9日發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起因為雙方因為工錢引起的矛盾,最終造成被害一方2死2傷的慘案。傷者已送醫院全力救治,犯罪嫌疑人潛逃一天後被抓捕歸案。

看到這兩側新聞,王律師覺得,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法認為而定?法律的功能和社會定位是什麼?該兩個案例的的內情王律師不得而知,不能夠做深入的剖析,但王律師覺得,該兩個案例中給我們全社會敲響警鐘,無論是欠薪還是討薪者,都須明白,社會需要公平和正義,特別是國家機關,都前置人民倆字,如果不能夠做到主持公道,除暴安良,匡扶正義,那就是走到人民地對立面。這樣的話人民就會選擇你們認為是“惡意”的方式來來維護自己的權利,有些人會鋌而走險。就是《民法典》也有有自力救濟的規定,如果XX機關能夠以民心為導向,權為民所用,他們何以會“如你們所說的暴力討薪”?

所以,王律師認為,要時刻不忘維護人民的正當利益,不要動轍惡意討薪,否則就有可能帶來不堪的後果。在這裡王律師也苦勸那些用極端方法討薪和惡意欠薪的的朋友,忍一時天高地厚,貪一念萬劫不復。正義不管什麼情況,總會以自己的方式到來。

惡意欠薪與暴力討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