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律師提醒您注意!土地流轉,杜絕“以租代徵”!

說起徵收,相信大家現在都見怪不怪了。對土地進行徵收的時候,拆遷方應當對被徵收人進行相應的安置補償。但是在實踐中,對被徵收人的安置補償往往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有的甚至是用一些擦邊球的方式來規避掉本應該給的徵收補償。這樣的方式很多,最為常見的就是“以租代徵”,徵收方以極低的土地租金從農民手裡拿走地,租期短的十幾年,長的幾十年,而且前期租金還能徵收收取,後期租金說斷就斷,讓老百姓苦不堪言。

今天北京京康律師事務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學物權與土地制度研究所聯席所長史西寧律師就來給各位農民朋友講講土地流轉的注意事項,弄清楚土地流轉和以租代徵有哪些區別,避免吃虧上當。

拆遷中的以租代徵和土地流轉不一樣。首先,從定義上來說:

“以租代徵”是指透過租用農民集體土地進行非農業建設,擅自擴大建設用地規模,其實質是規避法定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減少徵地資金支出,逃避稅費和佔補平衡義務。

土地流轉是指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即保留承包權,轉讓使用權。

史律師提醒您注意!土地流轉,杜絕“以租代徵”!

有很多農民對“以租代徵”和土地流轉的區別並不瞭解,稀裡糊塗簽了協議、訂了合同,自己的土地被侵佔、遭破壞,還感到這是大政策、大形勢,有些農民因此而永遠失去土地,還不能得到合理的安置補償。土地流轉的收益是穩定且收益成正比的,而以租代徵往往給的錢極少甚至是以一年給多少糧食作為補償,而且租期動輒十多二十年。時間越長,後面的“租金”越難收回甚至會斷掉,咱們農民朋友一定要拒絕以租代徵的違法用地行為。

史律師提醒您注意!土地流轉,杜絕“以租代徵”!

以上就是史律師為大家整理的土地流轉的相關法律知識。大家在遇到問題的時候一定要做到心裡有數,碰到自己拿不準的情況一定要及時諮詢專業的拆遷律師。

史律師提醒您:

拆遷是一個長期鬥爭,需要全面專業的知識,需要對全域性的把控,需要對法條的合理運用。即使一個有著多年訴訟經驗的律師,也在不斷地學習和更新,才能在一個案件中冷靜地分析並作出正確的判斷。而對於非法學的人來說,這是一個龐大的課題,不能僅靠短時間的惡補可以達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遷問題的時候不妨問問律師,在律師的指導下行專業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