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額超過1億是怎樣的體驗?

有句話是這麼說的,保險越多,身價越高。

但是保險買的越多就一定越好嗎?

未必。

至於為什麼這麼說,且看這麼一條新聞:

【神秘夫妻在國內26家保險公司頻繁投保意外險,保額超1億!】#夫妻在26家公司投保意外險#近日,記者從某大型股份制人壽保險公司核保部門相關人士處瞭解到,多家保險公司正在排查一位1969年出生,名為王某某的投保者,近期他和其妻子在國內多達26家公司頻繁投保,保額超過1億元,“古怪”的投保行為或存在巨大道德風險。

這份“風險提示”事實上傳送給了多家保險公司,內容是該聯盟近日接到舉報,某王姓投保人在多家保險公司投保大額意外險,保額已將近1億元,且該客戶還在繼續投保。目前該客戶尚未出現,“風險提示”提醒各家保險公司提前排查風險,必要時聯絡反欺詐排查熱線。

據瞭解,該王姓投保人是1969年生人,職業為陝西某酒店經理。他購買意外險是從2015年開始的,近幾年每年都有購買,但從2018年12月開始,該投保人購買意外險的投保數量和保額陡然增加。僅2019年1月,以王姓投保人名字購買的意外險就超過了14份,其中交通意外險、綜合意外險、旅行意外險、航空意外險、駕乘險等意外險是主要購入的險種類別,另有極少數定期壽險。

截至目前,該王姓投保人透過線上和線下的購買渠道,在約26家保險公司進行了投保,保額從10萬到數百萬,部分公司單個產品投保的保額甚至超過了1000萬元。值得一提的是,該投保者此前在一家大型保險公司投保時,被核查出已在其他險企投保多份類似功能保單,雖然保險公司要求其退保,但其依舊選擇繼續購買。 據業內人士透露,該投保人最近一次投保時間是2019年2月8日,投保險種同樣是意外險,保額10萬元,但由於他和其妻子頻頻投保高額意外險的“反常”行為已經引起了行業警惕,因此該夫婦後續的投保大多沒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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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為何如此緊張? 擔心騙保

據某保險公司內部人士透露,目前已經承保的眾多保險公司,出於風控的考慮,已將這一情況上報了監管部門,多家保險公司也在討論該客戶一旦出險該如何處理。

保險公司如此緊張的原因,主要是擔心發生騙保。保險業內人士表示:“雖然這個數額在業內並不算最大的,但‘事出反常必有妖’,這些反常的行為卻非常引發關注。”由於可以在多家保險公司購買、同時賠付,且購買方式多樣便捷,近年來高額短期意外保險成為了保險道德風險的高發區域。

2018年末的“境外殺妻騙保”案,曾讓輿論譁然。一男子為騙保,在境外旅遊時殺害妻子。相關材料顯示,該男子在作案前曾為妻子在11家不同保險公司購買大額保單,投保總價值高達2676萬元,受益人均指向丈夫,險種涉及11種。

這樣的案例讓保險業界繃緊神經,尤其對於大額的人身險格外警惕,因此高額短期意外險也成為了保險核保最關注的區域。據瞭解,為了防範此類風險,保險公司核保人建立了多個核保聯盟群。除此之外,目前保險行業成立了自發的行業反欺詐聯盟。“主要就是規避和應對個別懷有特別目的的突擊高額投保人由於對保險規則的一知半解,進而以身犯險,導致無法挽回的悲劇。畢竟生命和健康只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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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保不能獲賠,觸犯刑法人財兩空

雖然意外險的投保較為簡便,但保險公司的風險管控體系絕不止一道防線。某壽險四川分公司核保負責人表示,保險公司在承保時除了前期會在投保時進行背景瞭解,更重要的是後期出險後的詳細調查,保險公司會仔細稽核各個環節,以排查其到底會不會騙保。“很多騙保,在前期是查不出來的,畢竟什麼都沒發生,但是出險的時候,如果是騙保,會有一些漏洞,保險公司有專門做調查的部門,一旦發現是騙保,就賠不了了。”

實際上,《保險法》早有明確規定,故意騙保情形,保險公司不會賠償,最終的結果是“人財兩空”。

根據《保險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險費的,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其他權利人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的,或者故意殺害被保險人未遂的,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這也就是說,騙保案例中保險合同列明的保險受益人,保險公司不會對其進行賠償。

除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等情形保險公司不賠償之外,受益人自殺,保險公司也將不予賠償。

不僅得不到賠償,惡意騙保的行為還會觸犯刑法,最終導致入刑。

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三)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四)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有前款第四項、第五項所列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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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額投保的正確姿勢是什麼?

高額保險,並非誰都能買。(這裡的高額保單,指的不是絕對值,而是相對值,是保額與收入的倍數。)

有人覺得買高額保險,選擇終身險或者兩全險保費太高,選擇定期消費險又太浪費。

實際上,保險公司更害怕。因為越是高額保單越可能存在道德風險和逆選擇,而且在高額保單並不普遍的情況下,無法按照大數法則控制風險。

因此,高額保單的稽核會更加嚴格,需要過五關斬六將。

第一關:體檢關

根據地區不同,一般40歲以下,當保額超過5080萬時就需要體檢了;4045歲以上,40~50萬需要體檢。年齡越大,體檢套餐的標準越嚴格。這也容易理解,畢竟年齡越大,風險越大,而且增速越來越快。

這還是在健康告知正常的情況下,如果存在超重、肝炎史、飲酒過量等情況,就更需要體檢了。

第二關:職業關

不同的職業類別,意味著不同的風險,比如辦公室職員與建築工人,最高保額的限制肯定不一樣,超過限制就需要特別申請了。1~3類職業差不多,4、5、6類職業的最高保額限制越來越低。

第三關:收入關

保險的目的就是為被保險人提供風險保障,當發生保險事故後給予一定經濟補償的。投保金額應該與被保險人和投保人的財務狀況相匹配。

保額太低,就無法全面保障客戶的利益;保額過高,一是保費支出壓力太大,二是會存在道德風險,甚至危機被保險人的人身安全。

隨著年齡的增加,未來工作時間的縮短,最高保額會限制在收入的一定倍數內。比如,50歲以內,累積保額不超過25倍的年收入,60歲前,累積保額不超過15倍年收入等等。收入計算也會根據工資、獎金、租金、投資性收入等進行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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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關:反洗錢

凡是現金繳費超過2萬元、銀行轉賬超過20萬元的,必須確認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的關係,核對投保人、被保人、受益人的身份證件等

第五關:特殊人群

未成年人、學生、家庭主婦、無業人員、孕產婦、殘疾人等,一般都會有相應的保額限制。

當年齡、職業、健康、收入狀況等都符合要求,並提供了相應的證明材料後,才能投保高額保單。

畢竟,保險是風險轉移的工具,保費支出遠遠低於保額。當風險發生時,本來由自己承擔的損失變成了保險公司的損失,尤其是高額保單。

所以,在身體健康、條件允許時,抓緊時間投保吧。即使年收入5萬元、30歲的人未來30年還能收入150萬!多少年輕的病人永遠沒有機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