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丟失半年後,定位現身火鍋店,對方索要2000元費用

“你的手機是我撿到的,怎麼能叫偷呢?”浙江杭州,王先生花費6700元,給母親買了一部華為P40pro手機,可母親卻在帶孩子時,不幸將手機丟失。發簡訊、打電話,王先生窮盡了所有手段,也沒有將手機找回。不得以之下,王先生只得再給母親買了一部華為P30手機。

可手機丟失半年後,王先生的母親突然發生,手機上所有的通訊錄、照片都被刪除,剛開始王先生以為是母親未刪除,可經過檢視後才發現,刪除手機資訊的是另一部P40手機。

手機丟失半年後,定位現身火鍋店,對方索要2000元費用

由於兩個手機登入的是同一個賬號,所以通訊錄、照片、定位都可以共享。

順著手機顯示的定位資訊,王先生找到了當地一家火鍋店內,後經進一步核對,王先生母親丟失的手機,就是被火鍋店內的朱師傅撿到。

手機丟失半年後,定位現身火鍋店,對方索要2000元費用

這可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的心情來的,可沒想到面對王先生的到來,朱師傅表示,撿到手機時,螢幕已經破碎,自己花費了1200元維修,王先生想要拿回手機,必須承擔這筆費用。

面對朱師傅的要求,王先生卻表示,如果朱師傅撿到後,第一時間歸還手機,自己肯定會支付一定的費用感謝,可現在是自己找到以後,對方還不歸還,所以自己並不樂意支付。

雙方經過協商後,最終鬧得不歡而散,隨後二人報警處理,可在警方到來後,朱先生又突然改口,提出要2000元才能拿回手機。

手機丟失半年後,定位現身火鍋店,對方索要2000元費用

而面對記者的採訪,朱師傅表示自己確實支付了1000元修理手機,並向記者出示了支付的截圖。

然而記者細心地發現,1000元下面,顯著支付關閉四個字,也就是說這1000塊錢根本沒有支付成功。

那麼這又是怎麼一回事呢?

朱師傅最終沒有給出合理解釋,但表示自己確實修了手機,但自己要2000塊錢是氣話。

手機丟失半年後,定位現身火鍋店,對方索要2000元費用

(案例來源:1818黃金眼)

古語有云“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視之有度”,本案中,朱師傅面對自己撿到手機的事實,承認之餘,也認為自己既沒有偷、又沒有搶,所以是合理佔有。

但路不拾遺一直是我國提倡的傳統美德,因此無論是從道德層面、還是法律層面看,撿到他人東西都必須歸還失主。

那麼在本案中,朱師傅的行為是否構成盜竊呢?

關於盜竊,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

通常情況下,要構成盜竊,滿足的首要條件便是,行為人還在佔有此物,這種佔有,既包括事實上的佔有、也包括意念上的佔有。

以本案為例,王先生母親在丟失手機的一瞬間,雖然手機不是自己實際佔有,但因為客觀上還沒有脫離王先生母親的控制,所以此時還可以視為王先生母親佔有此物。

如果在這時候,一旁的朱師傅看到掉落的手機,但沒有出言提醒王先生母親,故意等到王先生母親離開後,撿起手機,就屬於典型的盜竊行為,可以以盜竊罪論處。

但如果是王先生母親徹底丟失手機後,手機已經成為無主物的情況下,朱先生再次撿到手機,就不屬於盜竊,但應當認定為不當得利。

以本案公安機關調查的結果,朱師傅確實是在手機成為無主物之後,才撿到的手機。所以

關於不當得利是否應當返還的問題,《民法典》985條也有明確規定,即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

本案中,朱師傅系撿到他人丟失的手機,並沒有合理佔有的法律依據,所以必須返還受損人王先生。

那麼朱師傅提出的手機維修費,在法律上又該如何解釋呢?

其實這就涉及到《民法典》中的無因管理icon。

關於無因管理,是指管理人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管理他人事務的,可以請求受益人償還因管理事務而支出的必要費用。

舉個簡單的例子,比如張三的牛丟失後,被王五撿到,王五再聯絡失主未果後,為了不讓牛餓死,便自行花費草料喂牛,這就屬於典型的無因管。這種情況下,王五在返還張三牛的同時,是可以要求張三支付草料費的。

回到本案中,朱師傅聲稱撿到手機螢幕的時候,手機螢幕碎了,所以才自行拿去維修,那麼朱師傅的這種行為是否可以認定為無因管理呢?

很明顯是不可以的!

無因管理要求必須是為了保護財物迫不得已,可在本案中,朱師傅維修手機的目的,根本不是為了王先生著想,而是為了自行使用。

而且,據王先生表示,自己在丟失手機後,曾經打電話、發簡訊聯絡了朱師傅,手機也是不設密碼的,可朱師傅並沒有回覆,而是直接選擇關掉手機。

由此可以看出,朱師傅在取得不當得利後,存在佔有手機拒不歸還的情形,這就涉及到侵佔的問題。所以說,朱師傅如果一直拒還手機,很可能涉嫌構成侵佔罪。

但所幸的是,朱師傅並非不歸還手機,只是要求王先生支付一定的費用,而王先生也並非拒絕支付任何費用,只是認為朱師傅提出的價格過高。

最終,在警察的多次調解下,王先生願意給朱師傅支付500元錢,王先生也拿回了自己的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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