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弒母少年獲釋、艾滋病人報復,我們只能自求多福?

幾天前,湖南省沅江12歲的男孩吳某因不滿母親管教太嚴,被打後心生怨恨將母親用刀殺死。

隨後,僅僅過了四天,吳某因未達到法定年齡,已經獲釋。

孩子被釋放後好,父親等家屬還想送其回學校,但遭到多數家長抵制,他們聲稱,不願自己的孩子跟殺人犯在一起,那樣風險太大。吳某這計劃只得暫停。

說起少年犯罪,必然要說起韋某,這個廣西桂平市羅播鄉鳳鎮村滿塘屯的“混世魔王”,13歲掐死男童、14歲刀捅女童,直接證據的傷害孩童事件還有4宗,,其中兩死兩傷,皆因未滿14歲而依法不承擔刑事責任,沒多久就被放了回來。

2011年,他14歲時,他又用刀刺傷6歲女童後試圖將其溺死未遂,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

2015年11月,韋某減刑釋放後來到廣州番禺區。一直無業。2016年1月18日,19歲的韋某看到11歲女孩小盈獨自一人行走,於是將其拖到橋底的偏僻處實施了性侵,然後將小盈殺害並逃離現場。

大家都說,如果韋某在一開始就被關了起來,那就沒有那麼多人冤死了。

就像現在的吳某,連母親都殺的 人,為什麼還想去上學,要是哪天他又看誰不順眼殺了誰,那時候悔之晚矣,誰來負責?

面對弒母少年獲釋、艾滋病人報復,我們只能自求多福?

這顯然是一個無解的難題。今年3月,初二女孩張某遭男孩黃某用剪刀挾持,實施搶劫,後被剪刀刺傷。

但犯罪嫌疑人黃某案發時未滿14歲,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根據有關法律,警方對其釋放。

受害人家屬說,未成年保護法保護了罪犯,可誰來保護我們的孩子?

在這些事情面前,法律真的有點束手無策。

最近,一名自稱艾滋病患者的男子在微信群裡炫耀,稱自己“成功傳染艾滋給一名大二女孩,這次不中就天理難容”(謠言)。

其實,弒母被釋放的少年,與艾滋病感染者類似。人人懼怕,恨不得這些人一關不放。

然而,就像彈簧,壓得越低,反彈越高。越是同樣,越是不讓未成年人迴歸,越是拒絕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人,他的報復心越強。

有人說,讓道德的歸道德,讓法律的歸法律。

話是這麼說,難道我們對一個未成年人、艾滋病人只能要求他們良心發現,道德提高?難道我們只能在潛在的傷害前期,戰戰兢兢,自求多福:

上帝保佑,被殺死的不是我;被感染艾滋的不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