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議 足壇醞釀出臺中超新政,本土球員全部重籤合同

據《足球報》記者白國華重磅訊息,足協醞釀出臺中超新政,本土球員全部重籤合同。

目前足協醞釀出臺的新政其中之一:從2020年1月1日開始,所有本土球員和所屬俱樂部重新簽訂合同,原有合同全部作廢。

在新的合同中,所有本土球員稅前年薪不得超過1000萬人民幣。而對於原有年薪超過1000萬人民幣的隊員,目前中國足協提供了兩種解決方案:一種是不給予任何一分錢補償。另一種則是剩餘合同中的超出部分,由原俱樂部按照剩餘年限分期給予球員30%-50%補償。

原文如下——

一、從2020年1月1日開始,所有本土球員和所屬俱樂部重新簽訂合同,原有合同全部作廢。

在新的合同中,所有本土球員稅前年薪不得超過1000萬人民幣。而對於原有年薪超過1000萬人民幣的隊員,目前中國足協提供了兩種解決方案:一種是不給予任何一分錢補償。

另一種則是剩餘合同中的超出部分,由原俱樂部按照剩餘年限分期給予球員30%-50%補償。譬如某隊員與所屬俱樂部仍有三年合同,原有合同的年薪為2000萬,則餘下合同總額為6000萬,但依照新政,該隊員如果還是維持原有三年合同,但年薪只能為1000萬,合同總額為3000萬,那麼新舊合同相差的3000萬總額補償金額為900-1500萬左右。

二、從2020賽季開始,每隊稅前1000萬人民幣的頂薪本土球員不能超過6個

1000萬人民幣頂薪之下仍有不同工資標準,並對人數有相關限制。同時,還將規定,每個俱樂部的本土球員工資每年工資支出總額不能超過1。5個億。該項措施如若施行,無疑將對一些豪門俱樂部造成極大衝擊,目前中超豪門本土主力隊員的年薪幾乎都在1000萬人民幣以上。

三、根據足協此前設定的引援調解費標準,引入國內球員資金支出超過2000萬人民幣的相關俱樂部,應等額繳納引援調解費費用。

而此次醞釀出臺的新政中,本土球員轉會的引援調節費標準線則從原有的2000萬人民幣大幅提高至6000萬人民幣。但屆時還將規定,每個俱樂部每年轉會淨支出不超過1億人民幣(包含內外援)。譬如某俱樂部轉會收入為6000萬,那麼該俱樂部引援支出不能超過1億6000萬。此外,原定每年五名內援的引援限制,新政也有可能取消。

四、每隊可以擁有一名“超級外援”,引援調解費標準為不超過2500萬歐元。

而其他普通外援,引援調解費標準則按照原有標準,不能超過4500萬人民幣(約578萬歐元)。

長期以來,中國足球就常被冠以“高薪低能”的稱號,拿著很高的薪水,踢得不堪入目。本次足協大刀闊斧的改革,能讓中國足球走上正道嗎?我覺得未必。

一是合法與否存在爭議。在已經簽訂合同的前提下,強制廢除舊合同簽訂新合同,就是一個最大的問題。(本文第一條規定,對於有可能引起的法律糾紛,有關方面也做了“充足準備”:球員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能否勝訴是一回事,但只要球員透過法院起訴,那麼該球員三年內不能在中國足協註冊)這樣的條件,除非你不想在國內踢球了,否則是根本行不通的。

二是球員願意嗎?從小辛辛苦苦踢球直到進入了中超,看著前輩們曾經拿著那麼高的工資,在沒有任何經濟泡沫,且社會蒸蒸日上經濟發展的情況下,自己的工資就因為“有關部門”的規定,變成了之前的幾分之一,心裡怎麼想?還會比以前更努力踢球嗎?

三是球員家長和基礎人才建設。正因為足球市場的火爆,各種資本才會源源不斷的進入想要分一杯羹。工資變低,資本是高興了,但是各種小球員們的家長,看到了這樣的情況,還會願意讓自己的孩子踢球嗎?本來踢足球就是一條辛苦的路,必須從小培養,投入也不是小數目,現在回報變低,讓家長看不到將來,家長們讓自己的孩子出國鍍金,學多幾樣技術不更好嗎?這樣年紀小的基層越來越少,中國足球將會越來越退步。

我覺得,中國足球想要改變“金元足球”現狀,不是直接降薪就能解決的問題,必須從根本上改變,增強基礎建設,才是更好的辦法。

中國足球,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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