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長沙“商業和商務用地佈局專項規劃”公示

規劃背景

在市場自主調控和政府引導下,長沙商業和商務設施取得長足發展,商業消費環境改善,商務樓宇供給充足,為

長沙打造中部一流

國內領先的區域性現代服務業中心城市

奠定了良好基礎。2021年10月,湖南省住建廳聯合多部門下發《關於推進非住宅商品房去庫存的若干意見》(湘建房202176號),要求嚴格控制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增量,加快盤活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存量。為落實這一政策同時適應現代商業和商務發展新趨勢,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開展了《長沙市商業和商務用地佈局專項規劃(2021-2035)》(以下簡稱“規劃”)編制工作。

規劃以引導現代服務業集聚發展、改善商業和商務發展環境為主線,以建設功能完備、服務優良的區域性

國際消費中心城市

為目標,明確宏觀、中觀層面的商業商務規模與空間佈局,為微觀層面的商業商務用地投放和空間佈局提供上位依據。目前,規劃已完成專家評審、職能部門及各區縣意見徵詢等程式。為進一步提高規劃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依法進行公示,廣泛徵詢社會公眾意見。

重磅!長沙“商業和商務用地佈局專項規劃”公示

長沙國金中心

規劃說明

規劃範圍與期限:規劃範圍為長沙市六區一縣,規劃期限為2021-2035年。

規劃物件:

按《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2011):

商業用地包括零售商業用地(B11) 餐飲用地(B13)、旅館用地(B14),以及商業混合用地(B1B2\B1R\B1混合其他地類);不包括批發市場用地(B12)和居住用地內的服務設施用地(R12、R22和R32)。

商務用地包括金融保險用地(B21)、藝術傳媒用地(B22)和其他商務用地(B29),以及與其他用地的混合(B1B2\B2R\B2混合其他地類)。

規劃目標:

至2035年,基本建成佈局協調、結構合理、層次分明、可持續發展的商業和商務空間體系,支撐長沙建設“

國家科技創新中心

區域性國際消費中心

區域金融中心

國際文化創意中心

”。

長沙五一商圈

空間結構:

1、)商務空間結構:疏解市中心商務功能,培育外圍商務功能片區,引導商務空間沿江、沿地鐵站點周邊集聚,構建“

一心八片、兩帶七軸

”空間結構。

一心:即五一商務中心,最佳化提升綜合商務功能;

八片:重點建設濱江新城、馬欄山、梅溪湖二期、高鐵會展區、空港、高鐵西城、南部融城、洋湖新城,為長沙嵌入全球經濟網路提供載體空間;

兩帶:引導商務空間沿湘江和瀏陽河發展,提質沿江現代化城市形象;

空間結構示意圖

2、)商業空間結構

順應商業扁平化發展趨勢,匹配市級國土空間總體格局,構建“一主九副五特”空間結構。

一個核心商圈:五一廣場及周邊,服務範圍覆蓋全市乃至全省及周邊省份。規劃打造國際商業消費形象視窗,進一步提升商業服務水平國際影響力。

九個區域商圈:包括金霞商圈、星沙商圈、武廣新城商圈、紅星商圈、南部融城商圈、洋湖商圈。梅溪湖二期商圈、市府商圈、高鐵西城商圈。區域商圈與軌道站點、公共空間緊密結合,提升區域商業活力、品質和效率。

五個特色商圈:大王山文旅主題商業中心、銅官文旅主題商業中心、馬欄山文創主題商業中心、大澤湖濱水主題商業中心、省府商務主題商業中心。特色商圈滿足市民差異化消費需求,提升消費幸福感

N個社群商圈:結合居住用地佈局,滿足15分鐘生活圈內的日常生活需求。

商業空間結構示意圖

3、)商業商務重點管控區

以保量,提質為前提劃定重點管控區,具體範圍包括:八個商務重點片區內的商業商務控制線,

地鐵換乘站點和樞紐站點300米、其他站點200米範圍

,五一大道、芙蓉大道、會展片中軸大道兩廂第一介面,瀏陽河馬欄山段和高鐵會展新城段第一介面,三環線以內的湘江兩岸第一介面。該範圍內的商業和商務用地規模按已批控規進行控制,原則上不得調減,但容量可根據實際開發建設需求適度下調。若轉型用於國家支援的新興產業、養老產業、文化產業、體育產業等用途,可不受此約束。

重磅!長沙“商業和商務用地佈局專項規劃”公示

商業商務重點管控空間

分部

示意圖

5、規模控制:

規劃對控規編制單元進行功能分割槽和商住比引導,商業商務核心區商住比為356。5商業商務重點片區商住比為2。7:73,園區商住比為14:8。6,一般地區商住比為1。1:8。9。(商住比以建築面積為計算口徑“商”不包括公寓。允許指標以商業商務比例為基數上浮20%作為指標上限)

6、規劃措施:

1、)已出讓未建用地

(1)湘江兩岸第一介面內的已出讓未建用地原則上不得調減商業和商務用地規模,如確需調整的,必須用作公共功能用途(包括公共服務用地、公園綠地)。

(2)除湘江兩岸第一介面外的其他重點管控區的已出讓未建用地,不得調減商業和商務用地規模,不允許商改住,可透過降容、1。5級開發、轉產業用地去庫存。

(3)重點管控區外的已出讓未建用地可透過用地調整去庫存,鼓勵形成混合用地。

重磅!長沙“商業和商務用地佈局專項規劃”公示

長沙五一商圈

2、)未出讓用地(新增用地)

(1)落實國家政策。開展城市微更新,城市更新單元或專案內拆建比不大於2。

(2)開展控規修編。對各類用地規模進行再平衡、增加管理單元層級控制總量、增加混合用地地類、簡化商業和商務用地轉產業用地調規程式,留自規劃建設用地。

(3)強化地供給的時空分配。嚴格控制非重點管控區的新增商業和商務用地規模供給,加強供給規模與片區開發程序匹配管理。

(4)三環線以外新編(修編)控規涉及湘江兩岸第一介面的,原則上應保障第一介面範圍內的公共功能用地(包括公共服務、商業商務、公園綠地)不低於60%。

公示

2022年8月24日,在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釋出了《長沙市商業和商務用地佈局專項規劃 批前公示》

長沙市商業和商務用地佈局專項規劃利害關係人:

我局提出的長沙市商業和商務用地佈局專項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制定(或修改的申請。現將規劃擬批准內容公示如下:

為進一步落實非住宅商品房去庫存的要求,嚴格控制非住宅商品房增量,加快盤活存量,同時適應現代商業和商務發展新趨勢,規範和引導全市商業商務空間規劃,加快推進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我局組織編制了《長沙市商業和商務用地佈局專項規劃(2021-2035)》。規劃以引導現代服務業集聚發展、改善商業和商務發展環境為主線,以建設功能完備、服務優良的區域性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為目標,明確宏觀、中觀層面的商業商務規模與空間佈局,為微觀層面的商業商務用地投放和空間佈局提供上位依據目前已完成專家評審、職能部門及各區縣意見徵詢、報市規委會審議等程式,為進一步提高規劃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依法進行公示,廣泛徵詢社會公眾意見。

重磅!長沙“商業和商務用地佈局專項規劃”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