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公司據以主張權利的是匯票的影印件,但是該影印件上沒有出票人的簽章,匯票無效,並且甲銀行雖然在影印件上的持票人欄蓋章,但是未承兌,另附的甲銀行說明函不具有票據上的效力,所以乙公司不能享有票據權利,無權要求甲銀行承擔票據責任...
[檢視更多]商業承兌匯票到期不兌付,後果很嚴重
首先,對於開票企業來說,利用開具商業承兌匯票背書給其供貨的供應商,不僅可以延遲其向供應企業支付貨款的時間,有效降低企業內部資金的流動性風險,還能節約商票承兌前資金使用的費用,同時對於承兌人來說,以商業信譽購買商品,節約營運資金和資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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