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至|怎樣的強拆是屬於違法的

在現在的生活中存在著許多房屋面臨著被拆除的現象,但總有些釘子戶,因為雙方協商無法達成一致從而產生了強拆問題。但是怎樣的強拆屬於違法呢想必大家非常想要了解,廢話不多講接下來由律至法律小編為您詳細介紹!

律至|怎樣的強拆是屬於違法的

土地房屋徵收補償條例第28條:“被徵收人在法律規定時間沒有申請行政複議或沒有提出訴訟、規定的期限內也沒有遷移,將由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政府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所以說沒有經過法院裁定環節的強拆,都屬於違法強拆。

城鄉規劃法條例第68條:“城鄉建設規劃主管機關勒令停止建設建造的以及在期限內拆除的,當事人並沒有停止建設或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區的縣級以上政府就可以勒令相關的主管機關進行查封強制拆除等。

法院不予以強拆的情況:明顯缺乏事實證據、缺乏法律法規根據、沒有符合補償的基本原則,嚴重危害被執行人的合法權益,使被執行人基本生活無法得到保障,嚴重危害了公共利益、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式、超越職權等。

法院裁定不准許執行的需要表明理由,並在5天內將裁定結果交給申請機關,也就是政府機關。

律至|怎樣的強拆是屬於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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