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房東被沒收違法所得並罰款10萬元

文、圖/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梁正傑 通訊員 郭子寧

近日,佛山市南海區裡水市場監管所依職權對轄區一鞋廠進行檢查,發現該鞋廠不僅無照經營,還大量生產假冒國際知名品牌“GUCCI”“CHANEL”“DIOR”的鞋類產品。該所根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商標法》對該鞋廠無照經營和商標侵權行為分別進行立案調查,並同時啟動對場所出租方為無照經營提供場所的立案調查程式。經調查後,對出租方作出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合計10萬元。

據悉,市監人員現場檢查時發現,涉案鞋廠內隨處擺放膠水,散發出刺鼻氣味,通道擺放雜物,存在消防和安全生產隱患。該鞋廠經營者未辦理《營業執照》,屬無照經營。裡水市場監管所根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對經營者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的行政處罰。

佛山一房東被沒收違法所得並罰款10萬元

執法人員對鞋廠進行檢查

同時執法人員在現場查獲一批假冒“GUCCI”“CHANEL”“DIOR”商標的鞋子。裡水市場監管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的規定,對經營者作出罰款和沒收、銷燬侵權產品的行政處罰。

佛山一房東被沒收違法所得並罰款10萬元

假冒國際知名品牌的鞋類產品

透過進一步調查查明,涉案鞋廠的場所出租方,在已知經營者未辦理營業執照的情況下,繼續為其無照經營鞋廠提供經營場所,以獲取租金收入。裡水市場監管所根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十四條“明知屬於無照經營而為經營者提供經營場所,或者提供運輸、保管、倉儲等條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對出租方作出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合計10萬元。

佛山一房東被沒收違法所得並罰款10萬元

查獲一批假冒名牌商標的鞋子

市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企業場地出租方應本著“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除了核實承租方經營資質,還要檢視取得商標授權使用證明,果斷制止無照經營和侵權行為,履行出租方監管責任。

責編 | 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