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聽人說網路是虛假的,但本人認為在網上的“我”更真實。
在現實社會中人無法完全以真面目示人
人的真實喜怒哀樂不可能在現實中完全表現出來。
下屬不可能對領導都是滿意、喜歡;晚輩不可能認為長輩的話句句在理;乙方不可能認為甲方的要求完全合理;同事、朋友、親人之間不可能一切看法完全一致。
遇到這些問題時,在不觸碰自己底線的情況下,我們已經自然地習慣於不與對方發生正面衝突。
這就是把真實的“我”進行了隱藏。
如果一個人沒有最基本的隱藏,其人際關係一定是雞飛狗跳,不僅自己不得安生,周圍的人也很難安穩。
在網路上少了許多顧忌
在網路上,人面對的是螢幕,一般與之交流的也是沒有利害關係的陌生人。
在這種環境下,表達自己的真實思想不用擔心會不會被領導穿小鞋,會不會被長輩責罵,會不會讓甲方不高興,會不會搞壞同事、朋友、親人之間的關係。
因此,在網路上人更願意直抒胸臆,無所顧忌。
即便自己的一些想法、思維方式與周圍人格格不入也不必擔心表達出來後被人恥笑,或受到同事的疏遠。
沒有了顧忌,在網上就更容易放飛自我。
說自己想說的話,轉與自己三觀相同的文章,為自己喜歡的人點贊。
大V也有顧忌
雖然在網路上可以更自由地放飛自我,一旦成了所謂網路大V,有了相當的名氣後,便也成了公眾人物。
這時,他們的言行便不再無所顧忌,他們如同現實中的社會一樣,需要維護自己在網路中的形象,不再能想說什麼就說什麼。
網上自然會有騙子
網上的騙子分兩種:一種是單純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一種是為了騙財騙色。
由於網路環境下,沒有人知道自己的真實背景,一部分不滿意自己現實中角色的人就在網上虛構一個自己夢想的角色,讓不明就裡的網友認為遇到了了不起的人,使自己的虛榮心得到一點滿足。
目前專門騙財騙色的人已經高度專業化,單打獨鬥的騙子在減少。
這種騙子利用網路的虛擬性,構造角色,達到騙財騙色的目的。
他們也是在網上表現了作為騙子的真實自我。
法律法規還需要遵守
除了網路詐騙是需要法律打擊的物件外,網路上的違禁品交易、違反國家法律的言行都超出了公民的正常許可範圍。
既然違法,不管在哪裡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因此,不管是真實生活,還是網路世界,守法都是做人的基本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