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發生一起事件,位置在合肥,司機無奈地向女子賠付了50元

6月23日,在安徽合肥,發生了一件奇葩的事情。一名女子乘坐公交車時,路過的灑水車把水灑到了公交車的座椅上,女子的衣服不慎被淋溼。讓人想不到的是,這名女子竟然向公交司機索要50元賠償。在女子的糾纏下,司機無奈地向女子賠付了50元。

安徽發生一起事件,位置在合肥,司機無奈地向女子賠付了50元

事後,網友們圍繞“公交車司機該不該賠”而吵得熱火朝天。部分網友認為:女子的做法沒問題,畢竟在車上,司機有義務確保安全;也有一部分網友認為該女子是不講道理的人,表示:不用給她,憑什麼給她。

安徽發生一起事件,位置在合肥,司機無奈地向女子賠付了50元

發生這樣的事,公交車一定覺得很憋屈,明明是灑水車的錯,為什麼要自己承擔後果。他自己安全駕駛車輛,並沒有什麼不對的。司機在賠付了50元后,要車內乘客為其作證,可見,他的心裡對這樣的結果也是很生氣的。

那麼,司機到底有沒有義務為此承擔賠償責任呢?

我認為沒有。

首先,司機負責安全駕駛車輛,按時按點到站停車,讓乘客上下車。遵守交規,將乘客安全送達目的地。對於乘客是否開啟或者關閉窗戶並沒有強制要求,也是司機力所不能及的事情。灑水車過來了,司機也並非故意靠近灑水車,讓水灑進窗戶內的。

其次,該女子的做法明顯是眼看著索賠無門,只能將氣撒到司機身上。她明知道去找灑水車司機索賠不太現實,便認為是公交司機的過錯,真的是咄咄怪事。如果司機停下車來關窗戶,豈不是影響車輛正常行駛。

安徽發生一起事件,位置在合肥,司機無奈地向女子賠付了50元

再次,灑水車過來了,公交車司機有提醒乘客及時關閉窗戶的義務,當然乘客自身也是有義務關窗戶的。可能當時公交司機正在專心駕駛,沒有及時提醒乘客,但這也不是司機的過錯。乘客自己沒有及時關窗,也是有責任的。

這件事女乘客明顯是無理取鬧,被灑水車淋溼衣服誰心裡都不高興。但是,因此把責任全部怪罪在別人身上,要求別人賠償,這是不可取的。如果當時被淋溼的乘客較多,都來找公交司機賠償,那公交司機豈不是成了冤大頭了。

生活中遇到問題了,不僅要找客觀原因,也要從自身找找原因。如果真是別人的過錯,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無可厚非。可是如果自己也有一定的責任,就不能完全怪罪別人,提出無理的要求。

我們共同生活在這片藍天下,有時候難免磕磕碰碰,這時候彼此理解、彼此體諒對方是很重要,也很難能可貴的。人人都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笑而過,那麼,我們的生活會更多一份融洽與和諧。

大家覺得公交車司機該不該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