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臉!碰肩膀!戳眼睛!
究竟是什麼
讓網友如此深惡痛絕
走在路上唯恐避之不及?
dai
帶
peng
篷
dian
電
dong
動
che
車
REC
事故案例
近期
肥東縣店埠城區某路口
就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一輛電動車與一輛摩托車發生刮蹭
導致電動車駕駛員當時受傷倒地不起
據肥東交警部門介紹
這起事故就是一起
典型的因電動車安裝遮陽篷
導致駕駛員行車視線不清
騎行不穩造成的交通事故
(資料圖)
戴頭盔可以
帶車篷萬萬不可
合肥交警重要釋出
家有電動車的市民注意
據介紹
車上有遮陽篷(傘)的
請於2021年12月31日前
自行拆除
2022年1月1日將進入嚴管階段
即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前,
對路面發現非機動車安裝遮陽篷
,此次專項整治針對群眾反映的突出交通問題,在對車輛亂停放、闖紅燈、逆向行駛、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交通亂象常態整治的基礎上,
公安交警部門會依法拆除
。
並對其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合肥市在全市範圍內集中組織開展道路交通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
重點整治非機動車違規安裝遮陽篷(傘)、農用車輛違禁行駛、低速電動車無牌無證上路行駛等
拆除非機動車遮陽篷,引導非機動車駕駛人佩戴安全頭盔等。宣傳發動階段(通告下發之日起至11月30日);勸拆助拆階段(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強拆嚴管階段(2022年1月1日至1月15日)。驗收鞏固階段(2022年1月16日後轉入常態管理),驗收、鞏固嚴查嚴管階段工作成效,堅決杜絕問題反彈反覆。
為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非機動車
;2022年1月1日後,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強制拆除,並對其交通違法行為
違法安裝遮陽篷(傘)整治
,當事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
主要包括:
。
電動腳踏車銷售(維修)商戶不得違規為非機動車安裝全封閉式或半封閉式的傘具、篷子、傘架以及擋風罩、擋風板、擋風衣等改變非機動車外形尺寸、影響交通安全的裝置,對違反規定者,相關部門將依法查處。
請單位、個人嚴格遵守法律法規,配合執法部門工作,凡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電動車上裝個遮陽篷主要存在以下隱患,
請已安裝遮陽篷(傘)的電動腳踏車主於2021年12月31日前自行拆除已安裝的遮陽篷(傘)
,對車輛駕駛人自身安全存在影響;
處以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遮陽篷(傘)增加了車輛面積,在道路通行以及停放時佔據了更多的公共空間,影響了其他交通參與者的正常通行;
依法扣留其車輛
,遮陽篷(傘)的骨架和邊角與其他行人面部同高,稍有不慎將刺傷他人。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條規定,非機動車的外形尺寸、質量、制動器、車鈴和夜間反光裝置,應當符合非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規安裝全封閉式或半封閉式的傘具、篷子、傘架以及擋風罩、擋風板、擋風衣等改變非機動車外形尺寸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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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影響車輛效能
二是擾亂交通秩序
三是危及他人安全
道路千萬條
安全第一條
為了您的行車安全
交通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世紀早茶、深圳交警
請廣大電動車駕駛員
自覺拆除電動車上的車篷(傘)
畢竟,安全才是最好的防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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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合肥市個人也能繳存住房公積金!
艾滋病毒入侵後,其實你還有72小時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