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9日,據央視《新聞聯播》報道,為了減輕國民個人所得稅負擔,緩解中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壓力,國家正式宣佈,決定將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政策延續至2023年底。
而所謂的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究竟是什麼,
與我們普通的百姓有何關係
?
眾所周知,在我國境內居住且有所收入的人群、以及不在我國境內居住但從我國境內取得收入的個人,都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具體每個人需要繳納多少個稅,還需要根據相應的政策,按照月收入比例來繳納,但年終獎卻不一樣。
年終獎是一筆特殊的收入,在我國的勞動法中,並沒有與年終獎相關的規定。這也就是說,年終獎並非企業必須給員工發放的收入,年終獎屬於一種獎勵措施。
在職場中,企業發不發年終獎
,發多少,全靠老闆的心情。
儘管法律對員工的年終獎並沒有強制性規定,但現如今大大小小的企業出於公司利益方面考慮,都會設立年終獎制度。
年終獎制度的存在,一是可以激勵員工更加
努力
地
工作,二是可以把員工利益與企業利益
拉到同一方,三是可以提升企業員工的凝聚力、向心力。
事實上,在社會中,有不少人還會把年終獎稱為“十三薪”。但年終獎與十三薪,在發放方式上,還是有些差別的。
因為十三薪一般是指,企業員工連續工作滿一年(1
2
個月)後,企業會給在1
2
月份給員工發放雙倍工資,所以十三薪被稱為年底雙薪會更合適
一些
。
根據很多專家表示,十三薪相比年終獎來說,是比較公平的激勵方式。
但
不管是年終獎,還是十三薪,都是屬於企業為了激勵員工而設立的一種獎金制度,並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強制性的規定。
當然也有不少福利較好的企業,會同時設立年終獎與十三薪的制度。
而
在
個人所得稅
方面,年終獎與十三薪都是
被統一劃分為“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
,計稅方式是相同的。
儘管收取稅款的是稅務部門,普通的員工一般也是由財務部門計算後,由企業統一代扣代繳,但究竟依據什麼計算出來的稅額,我們還是需要了解清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佈的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不併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實施按月單獨計稅”,這一政策原計劃是實施到2021年12月31號。
但根據1
2
月2
9
日的
國家的
相關
會議,
決定將
這一政策
再延
長
兩年,至2
023
年底
。
簡單來說,年終獎本應該計入綜合所得來計算個稅,但這一政策實施後,年終獎可以選擇計入綜合所得,也可以單獨計稅。
若是採用單獨計稅方法,一個人工資為10萬元(不考慮免稅額度),年終獎為10萬元,那麼他這一年所有收入只需要繳納14960元的稅款。
但要是這個人沒有年終獎,全年收入為20萬元(不考慮免稅額度),那麼他則需要繳納23080元的稅款。
儘管總收入金額是一樣的,但企業發放方式不同,也就導致繳納的稅款相差了
8120
元,而這種方法對於
以
第二種
方式
收入的員工來說,是有失公平的。
也因此國家在三年前就已經實施了把全年一次性獎金併入綜合所得來計算稅額,但為了能夠令企業以及國民有一個適應過程,提出了三年的過渡期。
也就是說在這三年中,採用哪種方式計算個稅,都是可以的
。
而本次會議再次將這一政策延長了兩年,相當於把3年的過渡期提高到了5年。而個稅的優惠政策也不只有這一條,還包含股權激勵以及免於補稅的相關政策。
對於我們單獨個體來說,採用不同的計算方式,年終獎到手的錢將會多出上萬元。
總結:
那麼對於國家來說,選擇延長個稅優惠政策,代表著每年至少減少稅款1100億元的收入。
相當於國家直接把現金髮放到每一個國民手中,
能夠極大的減輕普通群眾的收入壓力。
對於我們普通人來說,既然兩種方式都是合法合理的,當然是哪種交的稅低,就要採用哪種方式計算了。
但根據相關部門人表示,單獨計稅方式的延續將有利於工資收入高,年終獎少的居民。畢竟現如今社會上的很多企業,除了高層的管理人員能夠拿到較多的獎金。
對於普通員工來說,即使能夠拿到年終獎,也僅是很少一部分,工資才是個人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