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電動腳踏車新規,2月1日起實施

截止目前,全區已註冊登記電動腳踏車1300多萬輛,電動腳踏車管理問題一直是社會關注熱點。1月28日下午,自治區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釋出會,對將於2月1日實施的《廣西壯族自治區電動腳踏車機動輪椅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行解讀,明確對已取得臨時號牌的電動車實行3年的過渡期管理。

廣西電動腳踏車新規,2月1日起實施

目前,搭乘電動腳踏車是南寧市民的主要出行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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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腳踏車強制認證資訊,

擬每月公佈一次

新《辦法》對現行准予註冊登記的電動腳踏車和機動輪椅車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功能進行調整。

今後將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公佈透過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的電動腳踏車、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機動輪椅車的生產企業名單和產品目錄

,目錄的功能是為消費者購買車輛提供查詢和參考。

廣西電動腳踏車新規,2月1日起實施

南寧不同時期上的電動腳踏車號牌。

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總隊長黃濟賢介紹,

目錄功能定位調整後,

在辦理註冊登記上牌時,所需手續和證明材料沒有變化

,辦事群眾只需提交車輛所有人的

身份證明、購車發票

或者

車輛合法來歷證明、車輛合格證

即可。

申請機動輪椅車註冊登記,還需提交證明本人下肢殘疾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辦法》修訂實施後,各地不得以未列入自治區目錄為由,不予辦理電動腳踏車和機動輪椅車註冊登記。

《辦法》實施後,

進入目錄不再需要企業進行申報

,將由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定期公佈。

目前,全國共有6家電動腳踏車強制性產品認證指定認證機構,自治區市場監管局與這6家認證機構建立了交流溝通機制,及時掌握彙總全國電動腳踏車強制性產品認證資訊,

將在市場監管局官方網站上公佈並適時更新,初定公佈更新頻率為一個月。

廣西電動腳踏車新規,2月1日起實施

1月28日下午,南寧市北湖路上的電動腳踏車騎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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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電動腳踏車進電梯

2016年以來,全區已發生電動腳踏車火災837起,造成39人死亡,43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2605。3萬元。

透過火災延伸調查發現,電動腳踏車造成火災及人員傷亡的主要原因,除了電動腳踏車產品自身的安全問題,非法改裝、超期使用帶來的後天性非標準問題,還有電動腳踏車停放或充電場所設定不規範導致。

為加強電動腳踏車管理,應急管理部出臺了《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明確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築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腳踏車或給電動腳踏車充電;2021年施行的《廣西物業管理條例》明確禁止在標準層二樓以上建築物專有部分為電動腳踏車、電動腳踏車蓄電池充電,嚴禁私拉電線等危害消防安全的行為;

即將實施的《辦法》,也對電動腳踏車進電梯透過立法予以明確禁止。

廣西電動腳踏車新規,2月1日起實施

1月28日下午,南寧市鐵唐巷,一名市民在此購買電動腳踏車。

廣西消防救援總隊法制與社會消防工作處處長羅暉表示,消防部門將聯合住建、綜合執法、街道辦等相關行業部門共同開展電動腳踏車專項整治行動,

清理不符合消防標準的電動腳踏車,打擊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充電的行為。

電動腳踏車屬於個人私有財產,如果因個人行為觸犯法律、導致火災發生,輕則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重則被追究刑事責任。

《辦法》修訂亮點

●已經註冊登記取得臨時號牌的電動腳踏車,實行號牌過渡期管理。過渡期為3年,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計算;過渡期滿後,不得上道路行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依法登出其號牌、行駛證。臨時號牌電動腳踏車是指既不符合舊國標又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腳踏車。

●規定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公佈生產企業名單和產品目錄,為消費者購買車輛提供查詢和參考。

●增加變更登記、不予辦理變更登記、登出登記規定。

●增加車輛停放場所、充電設施設定、建設要求。

●增加佩戴安全頭盔和禁止電動腳踏車進電梯規定。

●增加禁止非法拼裝、改裝、加裝行為的規定。

●以營利為目的非法拼裝、加裝、改裝電動腳踏車、機動輪椅車,或者銷售非法拼裝、加裝、改裝的電動腳踏車、機動輪椅車的,由市場監管部門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