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我弟窮,你們把財產給我合適麼?老人:“窮人”不值得幫助

女兒:我弟窮,你們把財產給我合適麼?老人:“窮人”不值得幫助

【1】信念:讓家人過上好日子

老林有一兒一女,老大是女兒,姐弟倆相差兩歲多。

老林小時候家裡很窮,一家人都是在飽一頓飢一頓的過日子。所以從小老林就有一個願望:一定要讓家裡人過上好日子。

十六、七歲的時候,經過同鄉介紹,老林到城市一個廠子學手藝當學徒。老林很聰明,學東西快,很快掌握的訣竅,在廠裡年輕人一撥裡面出類拔萃。這一干就是十多年,年近三十的時候跟著師傅從廠子裡出來“下海”。那個時候正趕上經濟發展起步的好時機,遍地都是機會。

當初老林要出來單幹的時候遭到一家人的反對。父母反對,是因為在廠子裡工作雖然收入不高,但是起碼穩定,能養活家用;妻子反對,是因為家裡有兩個孩子需要撫育,既要花錢又要陪伴。老林要是出去單幹,很可能一無所有。

那個時候老林年輕氣盛,沒有顧及家人反對。還好,經過幾年打拼,成功了,家裡早早成了“萬元戶”。到後來,慢慢地更加富裕起來。

看著家人過上好日子,老林很感慨:從一個一窮二白的“窮小子”,逐漸有了家底,一家人衣食無憂,打心眼裡很滿足。

兩個孩子逐漸長大,到了入學年齡。老林覺得為孩子創造了遠比自己小時候好得多的條件。自己沒什麼文化,卻一直有個“文化夢”,希望都寄託在孩子們身上,一定要把孩子們培養成大學生。

老林儘自己所有為孩子們創造條件,但結果卻不太盡如人意。女兒不如兒子聰明,雖然很勤奮,但最終也就是勉強上了個一般的大學;兒子聰明,卻沒用對地方。高中畢業之後,還是靠老林託關係,勉強上了個大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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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導:一個聽進去了,一個當成耳旁風

時間過得很快。

轉眼間,兒女們都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

老林給倆孩子都準備好的婚房,對親家沒提出什麼經濟上的要求。

女兒先成的家。當時女兒出嫁的時候,兒子半開玩笑地說道:

“爸,我姐結婚,房子咱家都準備好了,是不是也得讓他們家出點?不然咱家不是吃大虧了?”

老林看了一眼兒子:

“要來的東西,永遠不值錢。

今後你們成家自己過日子,一定要記住這句話。兩口子之間,對待兩邊的爸媽,包括今後你們有了孩子,都是一個道理。自己努力的,該有的都會有;自己不努力卻惦記著別人的東西,跟偷搶騙沒什麼區別。”

兒子不以為然。他對父親叮囑的理解是,自己爸媽有的是家底,咱何必朝別人去要呢?反正有爸媽給兜底。

孩子們成家之後,女兒女婿得空就回來看看,從不空手來。逢年過節給父母買身新衣服,老李都會包回一個大紅包。到後來,弄得女兒女婿特別不好意思:

“爸媽,買個衣服又花不了幾個錢,你們這一給能頂好幾身。這可好,給你們買點東西,我們就發一筆財。”

老林笑呵呵地說:

“千金難買孝心。”

說這些話的時候,老林喜憂參半——因為兒子。

兒子的做法一直讓老林心裡不大舒服。吃喝玩樂樣樣不落,“忙”得都顧不上回來看看,只有有事兒、要錢的時候,空著手來,打著包走。

有一回老林忍不住對兒子說:

“你現在已經不是靠著爸媽養活的年紀了,什麼事兒要自己想著去解決,爸媽也不可能管你一輩子。”

兒子的話卻讓老林更加的不舒服:

“自己爸媽,還有啥客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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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責:問題,是我自己造成的

老林性格上是一個很能忍耐又不願意麻煩別人的人。年輕時打拼,讓老林積累下一身毛病。隨著年齡越來越大,有時候並不是能忍就忍得住。

兩年期間,老林已經住過三回醫院,藥也開始不斷。這兩年下來,讓老林對生活,尤其是家庭有了很多思考。

住院期間,絕大多數都是女兒在身邊伺候。老伴兒年紀也大了,老林又擔心老伴兒著急上火出什麼事兒,堅持不要老伴去醫院伺候。老林交待兒子實在不行就在家陪陪母親,兒子嘴上答應得挺好,連個飯都沒回去幫著做過。最後弄得女兒和女婿輪著兩頭跑。

回到家中跟老伴談及孩子們的表現,老林既生氣又無奈:

“在醫院,人家還以為女婿是咱兒子。咱閨女真是找對人了。都說一個女婿半個兒,照我說,一個女婿頂倆兒子。咱自己的親閨女就更不說了,沒有她在身邊伺候,我都不知道這兩年能不能挺過來。

老伴兒,我沒有覺得虧待過倆孩子,也沒偏向誰,怎麼差別這麼大?”

老伴兒沒說什麼,只是簡單寬慰了幾句:

“可能孩子也是忙吧。別唸叨這些了,剛好沒多久,好好養養,琢磨這些事沒用。”

老林沉默了許久。最後說了一句:

“或許是太慣著孩子了。這個問題,是我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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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排:“窮人”,不值得去幫助

人心,總是會變的。只不過,有的變得不再盲目,更加真實客觀;有的會變得變本加厲,卻忘記了之前落下的種種好。

幾年下來,老林的心態逐漸發生了變化。

在他心裡,兒子與女兒,甚至兒子與女婿,在他心裡的天平發生了傾斜,雖然可能他並沒有那麼明顯意識到。

直到有一天,讓他突然間意識到:孩子們在自己心裡,早已不是一碗水端得平了。

兒子越來越變本加厲。老林在家休養期間,兒子回來過幾次。名義上是回來看看父母,聊不了兩句,話鋒一轉,就兩個字:要錢。

老林並無力氣與兒子糾纏什麼,一開始只是告訴兒子:

“你歲數也不小了,要懂得自力更生。”

直到有一次兒子要錢未果,說了一句話徹底把老林激怒了:

“爸,你們的錢遲早不還是我的?早給晚給有什麼區別?”

老林火了:

“你這是盼著我和你媽早點走麼?需要你的時候,你天天在外面浪蕩,對我們不管不顧,想起錢來的時候想起我們了。你把我們當成什麼了?”

兒子一見父親發火,沒敢再吱聲。

兒子的言行,徹底傷透了父母心。

過了兩天,老林把女兒叫了過來。

“閨女,今天把你叫來,有件事要交待一下。

這兩天我和你媽一塊兒商量過了。現在我們都這把歲數了,有些事情要提前安排一下,關於財產的事情。

幾十年下來,我們攢了點家底。你媽名下的摺子裡,有一張是30萬。這個摺子先不動,我們自己需要花錢的時候能用得上。萬一哪天我們走了,裡面剩下的錢全給你弟弟。”

說到這兒,老林頓了頓,嘆了口氣繼續說道:

“到時候他管我們,全給他。不管,你和你弟弟平分,算是當爸媽的,給兒子留下一點東西吧。

剩下的,包括我和你媽名下的存款,我們現在住的這套房子,全留給你。

剛從說的,我們倆會寫下來,當成我們的遺囑。”

女兒沒想到父母交待的是這件事,稍微遲疑了一下,問道:

“爸,媽,我和我弟確實不富裕,沒給你們長什麼臉。我弟那邊日子過得也挺緊巴,你們這麼分,對他是不是有點不公平?”

老林沒有猶豫。下這個決定之前,老林就已經想清楚了:

“很公平。誰管爸媽,爸媽的財產留給誰,天經地義。

你弟弟自己過得很瀟灑、很自在。他心裡根本沒有我們,除了要錢的時候。

緊巴、窮,當父母的會盡最大所能幫助。但是,腦子窮,思想窮,這就沒辦法了。不重家庭,不重父母,不懂得感恩,我們能留給他一些,已經很對得住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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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又補了一句:

“閨女,人窮也好,富也罷,看的不是錢,是這兒。”

說完用手指了指自己的頭:

“閨女,你是富有的。”

【5】結語

可能有人會說:子不教父之過,這還不是老林慣出來的?用這個理由少分給兒子,父母才是始作俑者!

有這種想法的人,建議順順思維:就算孩子是父母慣出來的,兒子沒有責任麼?父母可以選擇自己的財產如何分配麼?責任全在父母,所以父母必須要留給兒子以作補償麼?

還有人可能會說:老林這麼做,不是給兒女製造矛盾麼?這麼幹,家不崩才怪!

有這種想法的人,還是建議再順順思維:一個連父母都不放在心上的人,存在於這個家庭中的意義是什麼?這已經屬於做人的問題。

從個人角度是支援老林做法的——財產,本就應該留給值得給的人,不管這個人是兒是女,甚至是外人。

最後再說一下,老林的想法透過遺囑如何表達,重點就老林老伴兒名下的存摺:

遺囑人:老林,身份證號碼xx。

遺囑人配偶:A,身份證號碼xx。

遺囑人女兒:B,身份證號碼xx。

遺囑人兒子:C,身份證號碼xx。

……(留給女兒的那部分財產)

將xx銀行、A名下的存款(存款憑證號碼xxx)中屬於我的份額,由C全部繼承。

其中,C需對本人及A盡到贍養義務,包括在我夫妻二人就診就醫期間的陪護照料、去世後的後事處理,以及法定的其他贍養義務。若B未做到上述事宜,以上財產改由B、C各自繼承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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