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保護誤區及對策分析

本文作者:華中科技大學 彭編輯

智慧財產權是中小企業競爭力的一種表現,在社會發展中對企業進步具有重要意義。

智慧財產權保護是企業與侵權企業之間的博弈模型,可以推匯出影響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侵權行為的外部因素,包括智慧財產權保護成本、對侵權行為的罰款額以及侵權者的侵權成本。從智慧財產權立法的角度,可以分析出如何透過改善這些外部影響因素,為中小企業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創造有利的條件。

我國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中的主要問題分析

1。1企業缺乏智慧財產權戰略管理意識

部分企業領導缺乏對智慧財產權的科學認識,側重於對企業有形資產的管理,而對智慧財產權這種無形資產管理的重視度不夠,沒有認識到智慧財產權所帶來的潛在經濟效益。智慧財產權的管理主要以保護為主,沒有將其提升到企業戰略高度。即使有些企業已經認識到智慧財產權管理的重要性,也主要侷限於對申請專案和開發專案的管理,沒有形成企業智慧財產權發展的整體規劃和長遠規劃,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體系缺乏綜合性和規範性,無法有效地發揮其真正的作用。

1。2智慧財產權運用技能不足

毋庸置疑,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與智慧財產權息息相關,因此對智慧財產權一般都瞭解或有所接觸,但是很多企業對智慧財產權的具體權能、運用方式、保護措施等等未能真正把握,導致其智慧財產權運用技能嚴重不足。智慧財產權的運用不僅僅是戰略問題,也是一個戰術問題,需要一定的智慧財產權運用技術和能力。缺乏運用技能,自然在實踐中不知或無法去對智慧財產權進行運營,更談不上靈活運用了。

1。3企業中缺少專門的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人員和規章制度

企業缺乏完整規範的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體系,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人員和規章制度不到位,使得企業無法對智慧財產權進行專業的、體系化的管理。首先,企業沒有設定專門的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和專業人員從事企業智慧財產權的管理研究及開發,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由其他技術部門和辦公室人員兼職負責,具有很強的臨時性,使得智慧財產權保護無法有效落實,工作流於形式。

企業沒有建立完善的、獨立的保護智慧財產權規章制度,許多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都是穿插或巢狀在公司其他制度之內,只是對智慧財產權採取了簡單的保護措施,例如,提高智慧財產權檔案的閱讀瀏覽許可權。

完善我國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的對策研究

2。1完善企業智慧財產權戰略建設

智慧財產權代表了企業的軟實力。首先,企業要強化智慧財產權管理理念,進一步明確智慧財產權管理對企業戰略發展的重要作用,並將其納入到企業整體戰略發展部署中。企業在推行智慧財產權戰略時,要兼顧企業自身特點和行業共性,確保智慧財產權戰略落到實處。其次,智慧財產權戰略要符合企業戰略發展方向和目標,它是一個長期的、動態的發展戰略。

企業明確智慧財產權管理的目的,制定科學合理的規劃,並根據市場經濟發展的不同時期的企業的實際情況,及時調整戰略措施,促進企業長足發展。

2。2加強高層次智慧財產權運用人才的培養力度

智慧財產權的專業性決定了智慧財產權運作需要有專業的人才來實施。智慧財產權運用專業人才的培養可透過兩種途徑進行:

一是學校培養。

目前有部分高校開始設定智慧財產權專業,專門培養智慧財產權專業人才。關鍵是高校要提升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的質量,在培養過程中不僅僅要重視理論傳授,更重要的是實踐職業技能的提升。

二是社會培育。

主要是針對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以及企業人員的培養,可以從這些機構和企業中,選拔一些較高素質的管理人員,參加各類智慧財產權運用學習和培訓,逐步提升這些人員的智慧財產權運用技能,從而運用與實踐。

2。3企業內部智慧財產權管理機制的構築

智慧財產權不僅是保護企業產品的“堅盾”,更是開拓市場的“利劍” ,要想延伸出對企業發展、產業進步有益的經濟作用,就必須透過良好的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行為來實現。智慧財產權管理不僅涉及政治、經濟、法律、文化等方面,還貫穿於研發、生產、營銷、保護等環節,涉及面廣、綜合性強。因此,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應立足於企業整體經營和發展高度,科學健全的智慧財產權管理體系也是企業進行可持續發展的保障。

目前,國內風險高發的企業一般實行智慧財產權的集中管理制,就是所有智慧財產權都由總部統一管理。這種集中管理的組織體系,有利於風險防禦,一旦發生風險,企業可以第一時間組織相關智慧財產權進行反擊。倘若智慧財產權資產分佈在各個子公司,那總部需要將其轉移才能運用或授權,整個過程進度緩慢,必然會影響訴訟程序或風險應對。

另外,集權管理模式有利於合理利用各種資源,包括無形資產和人力資源,避免重複研發、重複註冊商標,節約經費等。另一種新興的管理模式,是智慧財產權部和技術部結合管理。

以富士康為例,富士康的智慧財產權管理人員基本和研發人員一起辦公,只要有創新,研發人員就會將創新產品描述給智慧財產權管理人員,然後共同探討其創新性、保護策略、專利風險等,隨後智慧財產權人員開始寫交底書並及時申請專利。

這種將智慧財產權部與研發部結合的模式可以使智慧財產權工作滲透到產品開發的各個流程,更貼近研發一線,更貼近創新,這種對創新的及時反饋是該管理模式的主要優勢。但在遭遇風險,進行整體防禦或進攻時,就不利於調動公司層面的整體資源。

結語

國家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面臨前所未有的機遇,未來5年,是國家深化改革、開創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推進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的重要時期。智慧財產權是企業的立足、發展之本,我們在研究智慧財產權理論知識的同時,要不斷提高智慧財產權意識,開拓智慧財產權管理國際化視野,充分學習借鑑國內外的先進管理經驗,確保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更加規範化、科學化,使智慧財產權真正成為國之利器、企業的重要財富和商戰籌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