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和獎金有什麼區別?獎金如何扣稅?不看就虧了!

資和獎金到底是怎樣的關係?獎金要扣個人所得稅嗎?怎麼扣?下文統統告訴你!

工資和獎金有什麼區別?獎金如何扣稅?不看就虧了!

馬上就到年底了,是不是有一筆豐厚的年終獎在等著你?

獎金只有年終獎這一種形式嗎?當然不是~它還包括基本獎金、雙薪制獎金、年薪制獎金等等。那麼問題來了:獎金屬於工資嗎?各種獎金如何發放?又該如何扣稅呢?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工資由這6個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所以,獎金是工資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不但是工資,而且還要徵收個人所得稅。值得注意的是,獎金下發的方式不同,扣稅方式也不盡相同。

每月隨工資發放的獎金通常也稱為基本獎金,它是職工工資的重要組成部分,按月計徵個人所得稅。

“雙薪制獎金”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職工取得的年終第13個月獎勵性工資,實際就是單位年終對職工考核後給予的獎勵,這也是一種年終獎的概念,其個人所得稅的計算辦法與一次性獎金的計稅辦法一樣。

年終獎是指每年度末企業給予員工不封頂的獎勵,是對一年來的工作業績的肯定。

年終獎的發放額度和形式一般由企業自己根據情況調整。年終獎個人所得稅的計算辦法也與一次性獎金的計稅辦法一樣。

年薪制獎金,是指企業經營者年終考核後取得的年度經營獎勵收入,應與月份預發的工資合併,再按全年12個月平均後按月計算個人所得稅。

實物獎金是指機關、企事業單位特別是學校在招聘人才時給予的房屋、車輛等實物獎勵,這也屬於工資薪金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確定個人所得稅計算基數時,允許將實物獎勵金額按外聘人員所承諾的服務年限平均分攤為月份收入後併入工資薪金中計算個人所得稅。

全年一次性獎金及各種獎金共分三種計稅方法,全國範圍內適用,以下為詳解。

全年一次性獎金怎樣計稅?

具體計稅情況分以下兩種:

情況一: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且獲取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3500元)的,將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照得出的數額找出所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然後用獎金全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就是最終需要繳納的稅款額;個稅應納額=全年一次性獎金×稅率-速算扣除數。

例:小陳的年終獎金為24000元,當月工資為5000元。以24000除以12,其商數2000對應的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年終獎金應納稅額為:24000×10%-105=2295(元)。

當月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額=(5000-3500)×10%-105=45(元),該納稅人當月共計應納個人所得稅=2295+45=2340(元)。

情況二: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且獲取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這時需要將工資與全年一次性獎金相加後,減去3500元,得出的數額,再除以12個月,找出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然後用這一數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得出需要繳納的稅款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稅金額=全年一次性獎金-(3500-月工資);個稅應納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稅金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例:小陳年終獎10000元,當月工資3000元,則10000-(3500-3000)=9500,以9500除以12,其商數791。66對應的適用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年終獎金應納稅額為:9500×3%=285(元)。

當月工資、薪金所得由於低於3500元的費用扣除標準,不再繳納個人所得稅。該納稅人當月共計應納個人所得稅285元。

年終獎與年終雙薪同月內發放如何計稅?

在同一個月內發放全年一次性獎金和年終雙薪的個稅處理,將所發的雙薪與全年一次性獎金合併除以12個月,找出對應稅率,然後用這一數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稅金額=全年一次性獎金+雙薪;個稅應納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稅金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例:小陳的年終雙薪和全年一次性獎金在同一個月內發放,年終獎金為10000元,年終發放雙薪為3000元。

當月工資為3000元,則(10000+3000+3000)-3500=12500除以12,商數1041。66對應的適用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年終獎金應納稅額為:12500×3%=375(元)。當月工資、薪金所得由於低於3500元的費用扣除標準,不再繳納個人所得稅。該納稅人當月共計應納個人所得稅375元。

各種獎金如何計稅?

年度各種獎金是指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獎金。對於此類獎金,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併,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例:企業職員小陳,每月取得基本工資3000元,2017年12月取得年度先進職工獎1000元,季度獎5000元,加班獎300元,考勤獎200元;小陳12月份應納個人所得稅為:(3000+1000+5000+300+200-3500)×20%-555=645元。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於每一個納稅人,年終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法只允許採用一次,納稅人在一個年度內的不同月份分次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性質的收入,也只允許選擇其中一次採用年終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法計繳稅款。

今年,你的年終獎,能拿到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