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的未來人力資源價值

真正的負債是沒有任何正資產的,那麼一個人沒有正資產了,他的經濟價值還剩下什麼呢?答案只有一個:未來人力資源價值。

未來人力資源價值有幾個特性:

1、不確定性。

未來的事情沒有發生,所以不確定性是一種必然,要麼越來越好,要麼越來越差,對於普通人來講,是無法分辨的,但是對於有些人來講卻是可以看到的。其實要看準也不難,思想正,敢行動。對於這樣的人來講,他的未來確定性會高很多,很多人對於陽光債務服務持懷疑態度,認為我們行動“慢”,其實他根本沒有意識到,我們之所以慢,是因為債務人未來人力資源價值的不確定性,我相信你不會把你自己口袋裡的錢白白送給他人,你肯定會考慮風險,同樣的道理,我們讓債務人先勞動,就是一種風險的控制,靠借貸為生是一條死路,債權人置換是需要債務人不斷去進行債務清償的行為,否則就不再是債務服務範疇,而是金融借貸的範疇了。

2、很難評估。

未來人力資源價值的評估之所以難,就在於各種因素太多,首先在於國家的發展,就好像40年前的100元和現在的100元,他們之間的差別太大,我們誰也無法準確的估算精準。

很難評估不代表不能評估,對於債務服務來講,首先必須遵循的法律,法律才能在債務清償和“個人生命健康權”基礎上進行平衡,而對於人力資源價值的評估更多要依靠債務人重啟人生的軌跡資料,進行短期的評估,這樣的評估才會比較精準。

對於負債的人來講,未來好幾年甚至很多年,都要在基本生活標準內生活這是不爭的事實,幾年後中國個人破產法一定會出臺,出臺以後債務人保留基本生活費,創造的其他價值用於清償債務就沒有法律風險,這樣設計的可能性很大,因為所有的錯誤一定要由犯錯的人去承擔責任,這是亙古不變的道理。沒有人會願意為別人承擔債務,

任何人做選擇前都應該謹慎。

所以唯有勞動,唯有奮鬥,只有勞動奮鬥的資料才能體現一個負債人未來人力資源的價值,有了這份價值的認定,才有了債權的流通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