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當月每天扣50,找領導理論說了這番話,領導頓時不在說話

職場上班每個公司都有規定的上班時間。而公司對員工都有規定,多少分鐘以內到就可以免除遲到。畢竟是早上都會遇到點突發情況,只要在規定時間內趕到就可以,不算遲到。如果超過了規定時間之外,只要遲到就是曠工一天。

員工當月每天扣50,找領導理論說了這番話,領導頓時不在說話

公司對於曠工的處罰不是扣當天的工資,而是扣當天三倍的工資。公司這樣規定的原因就是希望員工能及時上班。

小朱在一家銷售公司上班。他在這呆了有五年了,在這五年中,他從一個業務小白成長為了一個業務精英,成了現在公司必不可或缺的人才,因為家離公司較遠的緣故。公司規定早上9點上班。但是允許在十分鐘之內,如果能趕到的話,就不算遲到。那小朱因為家離公司較遠的緣故。基本上每天上班時間都會在九點零五分左右趕到。幸運的是,小時候從來沒有遲到過。

本來這個事情也沒什麼。而公司領導突然換了一個人。在新領導到來之後,他直接更改了制度。公司規定九點上班就必須九點到,如果沒到就是遲到。超過9:10就是曠工。遲到了就扣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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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朱本以為領導也就是說說而已。因為公司還有很多人,基本上都是習慣9:05到場。小朱也沒當一回事,每天還是那個時間在上班。結果在下個月發工資的時候。他發現自己的工資明顯少了很多。在自己核算完工資之後,發現少了1500元,當月每天都扣了50元,他馬上去找到了人事,人事告訴他,領導的新規定必須執行。如果自己有意見的話,只能找領導親自去談。

小朱氣不過,找到領導。跟領導解釋:自己家離公司本來就遠。如今每天還在加班。回到家的時候更晚了。早上在起來的時候本來就在趕時間。現在還非要要求這樣。很明顯,這個規定不合適。領導卻告訴他:規定就是規定,既然制定了規定就必須執行。他說:領導。你說的規定就是規定。那你看看啊,面試的時候我們籤的合同。這個合同上面是不是說了啊,每天工作時間是多少?如果超出了工作時間,是算加班的。公司會給員工補償加班費。領導你自己算算,你給我們補了多少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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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說了領導,員工跟公司是相互的,我們在給公司創造價值,你也理解理解我們呀。我如今做到這個地步也很不容易,您也不想我突然離開吧?領導給他回覆說:你說的問題我會好好考慮的,你先下去吧,明天給你回覆。

到了第二天,公司並沒有退回小朱的1500,而是把上班制度改回了以前。小朱,因為很喜歡這個公司,也沒有再提離職的事情,對於被扣了1500,他也沒有再追究。

你覺得領導做法對嗎?如果你是小朱你會追回那1500嗎?歡迎大家一起討論!(注:圖片來自網路,向作者致謝,如有侵權請告知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