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瞎子恢復了視力,第一件事就是扔掉他的柺杖,即使它幫了很多年

短影片刷到這個大多數人覺得扎心的話語,說句實話,真不知道該怎麼評價了。自己的內心深處的感受,覺得有必要碼字表達一下。

我在想,這個事情是真的嗎?和情感、職場、事業的事情聯絡起來有邏輯合理性嗎?

答案是什麼呢,仁者見仁智者見智,非常值得深度思考一下。市井小民我的認知與理解是這樣的。

一、瞎子復明就拋棄柺杖,只是人的本能使然。

當瞎子恢復了視力,第一件事就是扔掉他的柺杖,即使它幫了很多年

圖片來源於網路

之所以扔掉,其實最根本的原因,只是本能而已。

我們不要輕易就搞代入,更不要輕易做道德綁架,因為人的情感都會遵從於本心的。換作我們自己,有可能也會這樣做,甚至可以說是必然會這麼選擇的。

就只是一個物品,沒有用了就扔掉節約空間,就這麼簡單。

二,在情感上,許多男人發跡後就拋下糟糠之妻了。這個說法可以與瞎子拋棄柺杖聯絡在一起嗎?

當瞎子恢復了視力,第一件事就是扔掉他的柺杖,即使它幫了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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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是,把表面上是這樣的,但事實上不是一回事。

時髦的心理學研究者喜歡說的一個詞語叫做“那時場景”,也就是說每個人的情感回憶不一樣,所以夫妻間的事情外人還未必能精準評價。

但人性可以,東郭先生與狼的故事都知道,可狼來了的情況始終還是少數。

也就是說,每個人的情感記憶裡面,絕大部分都會懷有感恩之心、感激之情的。

所以,瞎子對柺杖立馬拋棄與情感聯絡起來不靠譜,畢竟人不是柺杖,不是物體。

這也是人類走向文明、走向進步的原因,情感助推力不容忽視。

三,在職場中、在事業上,瞎子復明立馬拋棄柺杖這個說法成立嗎?

當瞎子恢復了視力,第一件事就是扔掉他的柺杖,即使它幫了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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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點,與情感因素不一樣,我告訴你,真存在的,並且很多情況下都會存在。

我說一句話有可能會被有的友友抨擊,這句話就是,職場裡面的大多數人都是不擇手段的,都不是善類。

管仲說,“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則知榮辱”,郭德綱說的那個“窮生奸計、富長良心”,有些合理性的。

職場裡,都在強調團隊合作,雙贏共贏局面,但真相是為了生存發展、養家餬口,競爭永遠大於合作。職場17年裡,發現這個說法沒有任何陰謀論、悲觀論調。

尤其是公司內部,單位辦公室內部,爾虞我詐會讓單純的人疲於奔命。

但任何事物都是辯證發展的,職場裡也非常溫馨的地方。

所以,更加證實了瞎子復明立馬拋棄柺杖的這個說法,與職場不想關,風馬牛不相及。

當瞎子一旦恢復了視力,第一件事就是扔掉他的柺杖,即使它幫助了他很多年。這個說法只是一個物品使用的情況而已,沒有必要亂扯其它、誤人子弟。

只是一個本能使然,與情感、職場、事業都毫不相干,僅此而已。

我是@丙方立場,深飄一枚,底層創業者,與你共同探討職場知識,交流創業感悟,歡迎評論區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