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人才哪個更重要?

在管理諮詢界,有一家無人不知的公司叫麥肯錫。麥肯錫的江湖地位大到了什麼程度呢?《科學》雜誌戲稱:“如果上帝決定要重新創造世界,他會聘請麥肯錫。”

但麥肯錫自己作為一家公司,也會面臨管理問題。比如,我出錢買下麥肯錫所有股份,讓這群優秀的顧問們都替我工作,這靠譜嗎?

顯然不靠譜。諮詢公司、會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這些行業裡,相對於資本來說,人才創造的價值更大。所以常規公司裡“資本僱傭人才”的邏輯,在這裡,顯然是不成立的。如何讓優秀的人才聚合和自治,而不是為資本打工,變成了麥肯錫最重要的管理問題之一。

麥肯錫選擇了形式上的“公司制”,運營上的“合夥人制”,來解決這個問題。你進了麥肯錫,就進了一個奔向合夥人的“不進則退”的晉升機制。成為合夥人,就是公司股東;成為高階合夥人,就是公司董事。然後高階合夥人再選出公司領導人。領導人3年1屆,最多3屆。麥肯錫用優秀的人才自治,而不是為資本打工的“合夥人制度”延續了將近100年的成功。

合夥人制度,就是分享而不是獨享公司所有權和收益權的一種組織形式。

公司到底是資本的,還是人才的,一直是管理學界爭論的話題。工業化時代,因為要買廠房,買流水線,買原材料等等生產資料,所以資本似乎更重要,甚至人才,也只是資本購買的一種特殊形式的生產資料而已。但是,到了資訊時代,尤其是網際網路時代,在價值創造中,人才越來越變成決定性因素。資本和人才的博弈,正在不斷往人才傾斜。合夥人制度,就是這種傾斜的產物。

資本人才哪個更重要?

運用:面對想要離去的員工該怎麼辦

他老闆如果還想挽留他,也許只有:

第一,打心眼裡承認,價值主要是他們創造的,而不是資本;

第二,用合夥人制度,出讓公司股份,或者專案股份,與他共享收益,當然,也共擔風險;

第三,如果他去意已決,那就投資他吧,不能成為他的“普通合夥人”,那就成為“有限合夥人”。

還記得我們講的“激勵相容”嗎?不管是普通合夥人制度,還是有限合夥人制度,其實都是在資本和人才之間,找到通往“激勵相容”的路徑。

延伸:有限合夥人

有限合夥人,是一種特殊的合夥形式。

11世紀的歐洲,海上貿易盛行,但有錢人老了無法出海,能出海的年輕人又沒錢。怎麼辦呢?“康孟達契約”出現了。有錢人買船、買貨,交給年輕人出海通商。賺錢了,有錢人拿3/4利潤。虧錢了呢,有錢人虧完有限的本金為止,所以叫“有限合夥人”。年輕人呢,不出錢,只出力,賺錢了,拿1/4利潤,很可觀。但如果虧錢了呢,有錢人用本金還。本金還不夠呢?那年輕人就必須砸鍋賣鐵去還錢了。

這種出錢的人和出力的人的合夥制度,康孟達契約,成為了今天風險投資業的基本管理模式。

做投資,光有錢是不行的,還要有眼光。所以,有錢的人,做有限合夥人,也就是LP,出資99%;有眼光的人,做管理合夥人,也就是GP,出資1%。如果賺錢了,LP拿80%,GP拿20%。相當於GP用1%的出資,博取了20%的收益,但代價是,如果虧了,LP的錢賠完後,GP承擔無限責任,要傾家蕩產去還錢。

小結:如何利用“合夥人制度”平衡資本和人才的矛盾呢?

比如,你是一家房地產公司,那可以學學萬科的“事業合夥人”制度。它讓2500多名骨幹員工持有了超過4%的股份,成為第二大股東,並用跟投制度,讓員工參與公司專案。在這個“事業合夥人”制度下,只要有人揩了公司一點油,就會有人舉報,你在佔我便宜啊。

比如,你是一家零售企業,那可以學學永輝超市的“一線員工合夥人”制度。永輝讓一線6萬多名員工成為店鋪、櫃組的股東,分享利潤。員工為自己幹,貨品輕拿輕放,損耗下降到最低,服務態度又好,業績好了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