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家庭聚會。
其實這麼多年很少參加。
回國後,多了時間在家裡吃飯,陪媽媽逛街,甚至和朋友說,今年終於又要在國內過冬天,居然有一點小小的期待。
南半球永遠的夏天,和西海岸隱忍時光裡的些許陽光,生生在6年裡過了5年夏天。
這兩天猛然覺得這個夏天好像要結束了,望著衣櫃裡翻箱倒櫃也找不出的秋裝,才發現這麼些年,也就是2015年在北京過了一個完整的冬天。
並且應該是我30年以來過得最冷的冬天吧,都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有勇氣度過了那個冬天。
我是一個特別愛自由的人,二十多歲的生活過得燦爛無比,上學,工作,駐外,寫作,創業。
再加上那些年輕時候的戀愛遇到過很好的人,一同並肩過的戰友有過惺惺相惜的革命情誼。
沒有感受過什麼缺失,所以不曾琢磨過什麼愛情和婚姻。
所以在閨蜜聚會時的那些關於要找什麼樣的男朋友,期待什麼樣的婚姻和愛情,在這些話題裡,我一般都會沉默。
家庭聚會里,女性長輩們會說,最好找個公務員事業單位的男生,最好找個本地人,相親介紹特別靠譜,知根知底。
而我們永遠對這些相親之類的特別嗤之以鼻,
我們覺得那不是我們想要的愛情,卻也說不出來我們究竟在找什麼。
02
我們從他人身上
獲得我們自身不具備的能量
30歲和20多歲最大的不同是,我們越來越瞭解自己。
如果說20多歲,我們只知道要努力,卻不清晰自己的未來該是一個什麼模樣。
那麼30歲,我們越來越清晰在自己短暫而漫長的生命裡,究竟想過什麼樣的生活。
這麼多年我們用努力和試錯,不斷地調整方向,不斷地讓自己更接近自己靈魂的真相。
知道自己的野心和理想,知道自己的短板和弱項,知道人性的缺點,卻也還懷著那些英雄主義的樂觀和對他人的信任。
我們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麼,為此願意拿什麼去交換,可以付出什麼,放棄什麼。
這麼多年,我身邊的男生女生,大多和我是同類。聰明,勇敢,肯吃苦,懂忍耐,知道自己的理想和目標,也非常清楚地知道自己為此需要放棄的是什麼。
但婚姻和愛情裡,找的並不是另一個自己。
我們不是苦苦去尋找這個世界上另一個自己,然後去和這另一個自己共度餘生。
人總是在追求自己身上沒有的東西,relationship也是一樣。
一段好的感情,是要能夠從對方身上看到希望的。
兩個相同的人身上,是很難看到這種希望的。
因為我們太瞭解自己了,所以也太知道對方身上和我們一樣,有著我們厭倦卻改不掉的缺點。
而對方那些光芒萬丈的優點,sorry,我們也很愛自己身上這些奪目的能量,並不需要從對方身上獲得。
琳達問我,所以,
你不具備卻渴望的能量是什麼?
在開會錄音頻的間隙裡,朋友發來一張照片。
一個普通的街角,臨時圍起來的一小段路。看了一眼,沒懂,放下手機,繼續開會。
又進來一條微信。
“你看,這欄杆上有一串麻雀。”
我又點開了一遍,檢視原圖,放大了圖片。
嗯,我和我的同類們,都是連點開檢視原圖都覺得是浪費時間,更別說走在路上看到什麼麻雀。
也根本想不起來,在這座城市裡,只有小時候才很容易看到麻雀,如今已經十幾年沒見過了。
我們知道自己這樣是不好的,夏末我們不知道荷花結成了蓮藕,初冬我們在小區裡走來走去都不會發現梅花早已飄香。
這是我們生命裡欠缺的能量。
不是性格互補,是生命能量的交換。
一個好的伴侶,是能夠讓我們的生命層次更加豐富,而不是讓我們在單一的直線上越走越遠。
我是一個永遠都抱著我的日程本子在生活的人,雖然工作的時間地點如今看來是越來越自由。
可是我從去年八月就說忙完要去長途旅行,一直到今年八月竟都還沒實現。
Y小姐曾經說了同樣的話,“我不要找一個也抱著moleskin無法自拔的同類。”
30歲,我們想要的感情裡的希望是什麼?
確切說,
不是性格互補,行業互補,工作互補,而是與生俱來的生命能量互補。
我們透過對方能夠看到一個全然不同的世界,而不是看到一個我們早已爛熟於心的世界。
嗯,30歲,我們對於自己賴以生存的這個世界早已經爛熟於心。
這個世界裡的遊戲規則,人際關係,人與人之間恰到好處的進退,我們努力了十年才換來了些許在這個世界裡的遊刃有餘。
婚姻是一個機會。
讓你有機會重新分配自己的時間和精力,影響到你自己之前已經習慣了十年的routine。
從而有機會和另一個人一起,見到十年的routine裡沒見過的風景,沒體驗過的情感。
是你透過另一個人,或者說透過生育,透過一個新的生命和家庭,豐富你生命的層次和體驗。
我們尋找一個伴侶,不是尋找房子,財富,不是尋找所謂的可以託付終身的人,只要稍微長一點年紀,你就會知道,這個“託付終身”四個字有多麼可笑。
你要把一個自己託付給別人,期望他能夠承擔起你所有生命裡的悲喜,是多麼誇張的一個重負。
03
一直都有個悖論,我身邊的拼搏奮鬥的女孩們,常常會被詬病肯定太強勢,不顧家,不是賢妻良母。
這麼多年,我早就發現,恰恰是我身邊的女孩,十年來都把自己照顧地好好的。
她們朋友圈裡不曬美食,不代表她們不會做飯,她們朋友圈裡不曬母親節給媽媽的轉賬,不代表她們平日裡的週末,沒有放下所有的工作在陪媽媽逛街。
我們只是覺得什麼烹煮,打掃,早就是我們獨自居住的日常,又有什麼曬好強調的。
我們工作的模樣,和我們日常的模樣,根本就是毫無關係的兩個樣子。
恰恰那些從小被父母保護長大的,才是婚後做了一盤番茄炒蛋都覺得自己了不起無比。
30歲,我們在談論愛情和婚姻的時候,已經早就不是那個渴望被照顧,不斷想要透過索取和得到來證明自己值得被愛的小女孩。
30歲,我們早已習慣獨自謀生,我們早就看過了我們這個世界裡的風景和坎坷,我們清楚地知道自己擁有的和缺乏的。
我們還願意和另一個人共度餘生,那一定是因為這段感情裡,能讓我們從對方身上看到希望,對方身上有永遠吸引我們,我們自己不具備的能量。
是我們願意用自己人性裡善的部分,去激發對方人性裡善的部分,而不是相反。
你要知道,有多少婚姻,就是彼此用人性裡的惡,在激發對方人性裡的惡,迴圈往復,互相指責,彼此折磨,在這個漩渦裡無法自拔。
04
嗯,30歲,我終於明白我想要的愛情和婚姻,不是索取,不是照顧,甚至都不一定是被愛。
而是
彼此能理解人性,人性裡的善與惡,
並且能用自己人性裡的善,去激發對方人性裡的善,捨不得在這段關係裡試探,猜忌,互相提防。
你只有理解了人性,才有可能坦誠,熱烈地去愛。
30歲,和你們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