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訴大家幾個關於出軌“殘酷”的真相

婚內出軌人人喊打,恨不得殺之後快,但出軌可以說違法但並不必然是犯罪,好多人對出軌要承擔的責任期望值往往過高,對實際結果經常非常失望!楊律就幾個常見的重點問題給大家簡單分析一下:

作者:北京楊文戰律師,轉載需在文首標明作者及出處

告訴大家幾個關於出軌“殘酷”的真相

1、出軌會淨身出戶嗎?

答案是否定的!

除非出軌方自願放棄財產,否則法律是不會判出軌方“淨身出戶”的!婚姻期間的共同財產,仍然會被分割,當然出軌問題視實際情況可能會影響財產分割份額,但大多數案件中影響的程度基本不能讓未出軌一方滿意。

2、出軌和第三者生子可以追究重婚罪嗎?答案是不一定!

重婚構成犯罪可以追究刑事責任,但出軌並不等同於重婚。有的出軌是偶爾出牆本體基本仍和原配生活,有的出軌是與長期與第三者同居,有的不但同居還以夫妻名義同居。這三種情況中只有第三種才屬於重婚,可以追究刑事責任。如果不符合第三種的條件,即使因為出軌有了非婚生子女,也不必然是重婚。

3、可以向出軌方索要精神損害賠償嗎?答案是不一定!

如果只是一般出軌而沒到同居的地步,基本不支援給無過錯方精神損失費。而且實踐中即使真符合給精神損失費的案子,最終的給的數額往往也不太高。

劃重點:

還有一個最殘酷的問題——

“有證據證明對方出軌對方才是出軌!”

出軌的人主動承認出軌甚至放棄財產淨身出戶的是有的,但鬧到法院的基本都是不承認的。在對方不承認的情況下,如果無過錯方沒有證據證明對方出軌,法院是不會判定對方出軌的,那就更別的讓對方承擔出軌的責任了!

所以,楊律提醒各位想在對方出軌的情況下實現最大利益:

1、掌握對方過錯的實錘;

2、掌握家庭財產情況尤其是對方的財產情況;

3、能談判實現利益就談判,談判不成及時起訴。

楊文戰律師,CCTV“熱線12”欄目直播嘉賓律師、第一屆北京網路知名人士聯誼會理事、北京市中盾律師事務所合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