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開發票可以要被抓的 趕緊自查保命

虛開是指違反有關發票開具管理的規定、不按照實際情況如實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及其他可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之行為。從廣義上講,一切不如實出具發票的行為都是虛開的行為。狹義的虛開,則是指對發票能反映納稅人納稅情況、數額的有關內容作不實填寫致使所開發票的稅款與實際繳納不符的一系列之行為。

精準會計小編提醒大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

1。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2。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3。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這樣開發票可以要被抓的 趕緊自查保命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具體行為方式有以下四種:

1。為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合法擁有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單位或者個人,明知他人沒有貨物購銷或者沒有提供或接受應稅勞務而為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即使有貨物購銷或者提供了應稅勞務但為其開具數量或者金額不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行為。

2。為自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合法擁有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在本身沒有貨物購銷或者沒有提供或者接受應稅勞務的情況下為自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即使有貨物購銷或者提供或接受了應稅勞務但卻為自己開具數量或者金額不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

3。讓他人為自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指沒有貨物購銷或者沒有提供或接受應稅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要求合法擁有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即使有貨物購銷或者提供或接受了應稅勞務但要求他人開具數量或者金額不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進行了實際經營活動,但讓他人為自己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

4。介紹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在合法擁有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單位或者個人與要求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單位或者個人之間溝通聯絡、牽線搭橋的行為。

大家都知道虛開發票是違法行為,也是稅務稽查打擊的重點,所以大家還是不要以身試法啦。以上僅代表精準會計小編的觀點,如有不同的論點可在評論區與大家一起探討。我們始終致力於為企業著想,用心為企業解決問題,有相關疑問可直接諮詢小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