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古神話中記錄了一個殘忍的習俗,後人不知所以,還將之傳為美談

遠古,指的是距今300萬年到4000多年,即前21世紀的一段歷史時期,涵蓋了整個原始社會,也稱之為上古時代,傳說時代,是人類從矇昧走向文明的一個時期。

遠古神話中記錄了一個殘忍的習俗,後人不知所以,還將之傳為美談

雖然沒有文字可考,卻有許多與之有關的神話故事,尤其是原始社會後期,三皇五帝到夏朝建立的這段時期內,為後人耳熟能詳的神話故事更多。

出於神話脫胎於現實的原理,其中有一類神話或多或少都能記錄一些當時的習俗,這些習俗,有的還非常殘忍,後人卻不知所以,還將之傳為美談,好在總有一些歷史學家、考古學家、民俗學家等能去偽存真,將之還原出來,才讓我們能夠了解到,當時的一些故事。

這些神話當中,其中最為典型的,大約就是《史記·周本紀》當中記錄的這麼一個故事了,曰:周后稷,名棄。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原。姜原為帝嚳元妃。姜原出野,見巨人跡,心忻然說,欲踐之,踐之而身動如孕者。居期而生子,以為不祥,棄之隘巷……

遠古神話中記錄了一個殘忍的習俗,後人不知所以,還將之傳為美談

這段神話,講的就是周的始祖后稷,也就是棄的故事,大意是,后稷的母親是有邰氏的女子姜原。姜原是帝嚳的第一個配偶。有一天到野外去,看見巨人的腳印,心裡很開心,就不小心踩了一下,一踩上去便覺得腹中有什麼在動,好像懷了孕一樣,十個月後還真的生下個孩子,生下之後覺得很不吉利,便把孩子丟在小巷子裡……

這裡的核心是,姜原踩了一下巨人的腳印就懷了孕,孩子生下來以後又覺得很不吉利,遂將之丟掉。

“棄”的名字就由此而來,可問題是,姜原為什麼要將這個孩子丟掉,真是嫌棄這個孩子不吉利?

對於這個問題,戰國時期楚國的屈原也感到很不理解,於是在《楚辭·天問》當中問道:稷惟元子,帝何竺之?投之於冰上,鳥何燠之?

遠古神話中記錄了一個殘忍的習俗,後人不知所以,還將之傳為美談

棄是帝嚳的長子,卻被扔到陋巷、林中、冰上,天帝以及鳥獸等怎麼知道他的身世, 還對他特殊照顧,屈原的疑問暫時不用回答,因為其中的核心在於,棄是帝嚳的長子,按照後世的傳統,長子一般都是要繼承帝位的, 可到棄這裡就倒了黴,居然一出生就被扔掉。

其實關於類似的現象,棄以前有,戰國莊子在《莊子·盜祏》當中說:堯殺長子。棄以後還有,因為有文字記載的緣故,所以還能總結不少。

戰國墨子在《墨子·節葬下》當中說:者越之東有輆沐之國者,其長子生則解而食之,謂之宜弟;又《墨子·魯問》當中有云:楚之南有啖人之國……其國之長子生則解而食之,謂之宜弟。

東漢班固所著的《漢書·元后傳》當中也有類似的說法,曰:羌胡尚殺首子以蕩胸正世;

南朝范曄編著的《後漢書·南蠻傳》當中也說:其西有瞰人國,生首子輒解而食之,謂之宜弟等等。

遠古神話中記錄了一個殘忍的習俗,後人不知所以,還將之傳為美談

以上典籍不用解釋,歸納下來,相同的習俗都是:棄首子,把第一個孩子處理掉,至於處理的方法,比較多樣,有的直接扔掉,如姜原,有的殘忍的殺掉。如堯以及《後漢書·南蠻傳》當中的瞰人國等,後世還給起個表面光鮮的說法,稱之為“清胎”或“宜弟”,對以後的孩子有益。

眾所周知 ,在發展過程中,少數比中原地區發展的慢,因此會保留不少遠古習俗,這是毋庸置疑的事實,可問題是,他們為什麼提倡“棄首子”,為什麼非要“清胎”,非要“宜弟”?

對此,隋唐經學家顏師古解釋:言婦初來,所生之子,或他姓。

言下之意很簡單,新婦生下的第一個孩子,有可能不是親生的,他們之所以“棄首子”或者“清胎”或者“宜弟”,則是為了保留血統的純正性。

不要認為顏師古是毫無理由的胡說, 這一點,在有關棄的神話傳說中是已經說明了的,棄是怎麼生出來的,母親姜原是帝嚳元妃,第一個老婆,可他呢,卻不是姜原與帝嚳所生,而是姜原踩了一下巨人腳印之後懷的孕。

遠古神話中記錄了一個殘忍的習俗,後人不知所以,還將之傳為美談

踩巨人腳印就能懷孕,這無疑是天方夜譚,但其中透露出的資訊就是,姜原嫁給帝嚳之前,她雖然沒有領證,但還是有過事實婚姻的,有過事實婚姻,還能嫁給帝嚳,我們不能據此嘲笑帝嚳的無知或姜原的無德,事實上,這在當時,是一種較為普遍,而且還是見怪不怪的行為,為什麼這麼說?

帝嚳,三皇五帝之一,約處在原始社會末期,也是新石器晚期,當時,生產力提高,私有財產出現,反映在家庭、婚姻當中的變化是,從早期的群婚制,即大家毫無顧忌交往的時到了相對有點講究,可以在一定時間段內,固定一個交往物件的對偶婚時代,並且逐步向更加講究,夏朝以後才成型的單偶婚時代過度。

對偶婚、單偶婚,表面上看差別不大,可能是一個問題的兩種說法,但實際上,區別很了不起,主要在於:對偶婚是在一定時間段內,固定一個交往物件,單偶婚呢,不但講究就是“夫妻之好,終身不離”,還提倡夫妻之間彼此的義務,有了現在“家庭”概念的一些含義。

從對偶婚過度到單偶婚,無疑是文明的一大進步,然而很遺憾的是,遠古神話傳說中的棄以及許多像棄一樣的長子,就出生在這麼一個過度的時代。

遠古神話中記錄了一個殘忍的習俗,後人不知所以,還將之傳為美談

一方面,父母婚前都比較隨意,一方面,又要講究個婚後彼此之間的義務,而且,私有財產,私有地位也需要一個合理合法的後人繼承,而這個後人應該是誰呢?

長子必然不成,誰知道他是誰的孩子,於是呢, 殘忍的“棄首子”就這麼應運而生,以至於後世,在一些保留遠古習俗的少數當中也有反應。

但歸根到底,這是愚昧的,野蠻的,需要後世完全拋棄的,但後人不瞭解遠古神話中記錄下來的這個習俗,還將之當成美談,當成一個了不起的人物小時候就有的神秘現象而津津樂道的廣為流傳,實在是有點尷尬啊。

參考文獻:《史記》、《 楚辭》、《莊子》、《中國婚姻史》、《中國家庭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