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被惡犬撕咬身亡!家屬發聲:很氣憤狗還活著

9月17日,福建漳州紫泥鎮南書村一老太太在路上被一條大型犬咬住後拖行數米。記者從紫泥鎮政府獲悉,被咬老人已不幸去世,具體情況還在調查中。老人被惡犬咬傷身亡惡犬仍然在酒樓養著監控影片顯示,9月17日上午11時30分,一名身穿黃色上衣的女子攙扶著一位穿著紅色上衣的老太太,走到一條土路上。她們身後一條黑色的大型犬在尾隨一段距離後,從黃衣女子一邊繞到老太太身旁後,突然咬住老人,並將其拖拽倒地。黃衣女子趕緊上前試圖拉開黑狗,但不管她捶打黑狗還是大聲呼喊,黑狗都死死咬住老人不鬆開,還拖拽了數米。據影片顯示,黑狗咬住老人的頭頸部,拖咬時間超過2分鐘。南書村多位村民告訴記者,他們都聽說了村裡有一位老人被狗咬死了。“好好的一個人,都70歲了,走在路上就這麼不明不白的被狗咬死了。”村民黃先生說,但目前不知道這條狗是流浪狗還是有人餵養的。18日晚,記者聯絡上死者的兒子黃先生,他介紹說,母親今年已經71歲了,在南書村土生土長。黑狗是村裡一家酒樓老闆養的,平時養在酒樓裡,他小姨是酒樓員工,也就是影片中攙扶他母親的人。黃先生的小姨介紹,她們姐妹倆一開始在酒樓內,黑狗就突然咬了姐姐。她趕緊攙扶著姐姐走出酒樓,但黑狗尾隨在後面,剛走到酒樓後面的土路上,姐姐就被黑狗撲倒了。黃先生告訴記者,黑狗平時在酒樓是拴了繩子的,那天不知為什麼沒有拴繩子,還出來咬人。出事之後,酒樓老闆曾委託了一個人到他家看望慰問,但也沒說什麼。黃先生向當地派出所報案,民警表示會幫忙協調,但至今黃先生也沒能和酒樓協商妥當,黑狗也依然在酒樓裡養著。“我現在只想給母親要一個合理的解釋。”他說。記者致電紫泥鎮政府,工作人員表示,確實發生了此事,老人已不幸去世,但狗是否為流浪狗等具體情況還在調查中。死者家屬:很氣憤狗還活著未同意十多萬元賠償9月19日,死者兒子黃先生告訴記者,當天上午,酒樓委託了一人前來和他協商賠償,表示可以賠償十幾萬元,但黃先生並未同意,目前,黃先生已向公安機關申請屍檢。黃先生介紹,自己的母親已經71歲,性格隨和,在當地口碑很好,平時種點菜拿去市場售賣。黃先生家住紫泥鎮世甲村。地圖顯示,世甲村到事發的南書村有2公里,黃先生並不知道17日母親為何會去酒樓,“可能是去賣菜,也可能是去找我小姨。”黃先生說,他母親的遺體仍停放在殯儀館。19日,黃先生已向公安機關提出進行法醫鑑定。黃先生告訴記者,19日上午,酒樓方面曾委託了一人前來協商賠償事宜,對方表示可以賠償十多萬元了結此事,但黃先生並未同意,“賠償多少暫且不說,那條咬人的狗還養著,都沒有被處理掉。”黃先生說,這令他非常氣憤,“我一定要給母親討一個公道”。律師:狗主應當承擔責任對於黃先生母親所遭遇的慘劇,北京大成(武漢)律師事務所柴欣律師表示,依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如肇事犬系酒樓所養,則毫無疑問,不管酒樓是故意放狗出來遛彎還是不小心讓狗溜走了,酒樓作為動物飼養人、管理人應對受害人家屬承擔侵權賠償責任。如肇事狗是被遺棄的,能找到原飼養人、遺棄人、管理人的,由原飼養人、遺棄人、管理人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找不到原主人,狗狗變成了流浪狗,在狗狗流浪期間,如果有人定時定點投餵,則投餵人也視為狗狗的飼養者,也需要承擔賠償責任。本案中因受害者已經死亡,賠償專案主要包括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近親屬的精神損失費、撫養費等專案。今年5月,新修訂的動物防疫法正式實施,養犬不辦證、遛狗不牽狗繩等被視為違法行為。來源:羊城晚報、極目新聞、央視新聞原標題:《七旬老人被惡犬撕咬身亡!家屬發聲:很氣憤狗還活著》編輯:劉夢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