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摩托車搶奪他人財物,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飛車搶奪是近年來出現的一種新型犯罪,不法分子一般兩人同騎一輛摩托車結夥作案,侵害標的以金耳環、金項鍊、手提袋、手機、現金等為主要目標,針對街上行走的女性或老人。犯罪分子頻繁作案,作案時突然從身後貼近作案,突發性極大,作案後迅速駕車高速逃離。

網友諮詢:

9月26日17時許,韋方傑夥同張華騎一輛摩托車到南寧市江南區沛鴻民族中學門口,趁範某不備,由張華搶奪其戴在手上的一條千足金手鍊,韋方傑駕駛摩托車在旁接應,搶奪得手後兩人逃離犯罪現場。經鑑定,被搶奪的千足金手鍊案發時價值2259元。

9月30日16時許,韋方傑夥同張華在南寧市西鄉塘區魯班路廣西武警醫院附近,用同樣的方法由張華搶奪楊某拿著的一部蘋果5S手機,然後韋方傑用摩托車搭載張華逃離犯罪現場。經鑑定,被搶奪的蘋果手機案發時價值4116元。

韋方傑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騎摩托車搶奪他人財物,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重慶博永律師事務所張夢宇律師解答:

韋方傑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結夥搶奪他人財物,價值6375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搶奪罪,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韋方傑積極實施犯罪活動,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韋方傑歸案後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可以從輕處罰。韋方傑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之刑罰,刑罰執行完畢以後,在五年以內再故意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張夢宇律師補充: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攜帶凶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第二十六條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對於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第五十三條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於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如果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第六十四條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第六十五條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