較真丨常聽人說“不要劇烈運動”,但到底啥是“劇烈運動”?其實標準不止一個

較真要點:

劇烈運動的定義方式其實有很多種。一種是按照“代謝當量”來定量衡量運動強度,不過這是一種“絕對定義”,不能很好地評價個體感受。另一種是“相對定義”,即用運動強度除以個體最大運動強度得出的百分比,來劃分相對運動強度。

查證者:王棟丨美國生物設計博士 、美國運動醫學認證運動生理學家

較真丨常聽人說“不要劇烈運動”,但到底啥是“劇烈運動”?其實標準不止一個

最近有網友在較真小程式提問:“常聽說劇烈運動。我就納悶兒了,這個劇烈運動有什麼界定的標準嗎?是按運動型別來分的?還是按咱們身體的反應呢?”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於是我們邀請了運動生理學家王棟老師來給大家講講,到底怎才算“劇烈運動”。

一、劇烈運動的“絕對定義”

不同的運動專案,可能強度不同:例如通常而言,打籃球比賽比打乒乓球比賽更累。

即使是同一種運動,強度也可以很不同,比如你愛好打籃球。你一個人投投籃,輕鬆愉快,一點兒不累;有一天,你參加學校/公司組織的籃球友誼賽,覺得打得挺累;還有一天,你做夢——站上了奧運籃球賽場,在夢裡和各位偶像同場競技,要累死了。

運動強度,看起來變數很多嘛!這個時候,要是能夠方便地比較——各種運動在不同條件下的強度,該多好!

真有這樣的辦法!美國運動醫學會(American College of Sports Medicine,ACSM),全球成立最早、最權威的運動醫學學術組織,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提出了一套定量方法。

美國運動醫學會建議,按照“代謝當量”,來定量衡量運動強度。所謂“代謝當量”,指的是:運動時消耗能量的速率,除以靜坐時消耗能量的速率,得到的結果。

也就是說,靜坐時的代謝當量為“單位1”,而某運動如果代謝當量為4,就代表此時人體消耗能量的速率是靜坐時的4倍。

美國運動醫學會定義:

代謝當量介於1到2。9的運動,算低強度運動;

代謝當量介於3到5。9的運動,算中等強度運動;

而代謝當量大於等於6的運動,就算高強度運動,也就是咱們平常說的“劇烈運動”。

二、劇烈運動的“相對定義”

劇烈運動,在上面講到的絕對定義下,其實對很多人都不那麼劇烈!

比如,時速8km/h的慢跑,它的代謝當量大約在8。5左右,大於6。按照定義,這是妥妥的劇烈運動。實際上,8km/h對大多數跑友而言,可能並不會感到很劇烈。這又為什麼呢?

因為這涉及到個體的不同能力!比如某人常年不運動,肥宅,那8km/h慢跑對他而言,妥妥的劇烈運動,吃不消;而相比常年鍛鍊的跑友,這個速度可能只算個熱身跑,輕鬆愉快。

為了解決這類問題,美國運動醫學會,又提出了另一套評價運動強度的方法,更適合評價個體感受。

我們需要先來認識一個運動生理學概念,叫做“最大攝氧量”,它是指在人體進行最大強度的運動,當機體出現無力繼續支撐接下來的運動時,所能攝入的氧氣含量。最大攝氧量一般要在專業人士(運動生理學家/體能訓練師/合格的健身教練)指導下透過動態體測測定,它可以用來評估我們的最大運動強度。

具體的操作方法是,先測定某人能夠承受的最大運動強度,然後拿運動強度除以這個最大強度,得出的百分比,來劃分相對運動強度:

相對運動強度低於40%,都算低強度運動;

相對運動強度大於等於40%,小於60%,都算中等強度運動;

相對運動強度大於等於60%,都算高強度運動,也就是劇烈運動。

具體舉例,同樣的8km/h的慢跑,代謝當量8。5。

某肥宅而言,經測定,他的最大運動強度是9。0代謝當量;那麼8km/h的慢跑,對他而言,相對運動強度為8。5/9。0 * 100% = 94。4%,遠大於60%,算非常劇烈的運動——肥宅可能慢跑幾步還吃得消,之後就累得不行了。

而某跑友,經測定,他的最大運動強度是15。0代謝當量;那麼8km/h的慢跑,對他而言,相對運動強度為8。5/15 * 100% = 56。7%,只不過算中等強度——也就跑起來輕鬆愉快了。

三、普通人,能不能劇烈運動?

那麼話說回來,普通人,到底能不能劇烈運動?

有人能,也有人不能:需要分情況討論——尤其要篩查傷病史、家族遺傳史,以及考慮體能測試結果等,這都可以寫幾本書了。如果你糾結這些,請找專業人士(運動醫學或者心血管專科醫生/運動生理學家/體能訓練師/合格的健身教練)評估之後,再做定奪。

如果你知道自己挺健康,沒什麼風險因素,也不糾結“劇不劇烈的”細節,運動就為了健康,不追求名次。那你運動,就以自己還能說話的運動強度為上限,在這個強度及以下的運動,都算合適的運動強度。

本文編輯:zo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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