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隨訪,六段治療——精神分裂症患者堅持服藥究竟有多困難?| 研究速遞

目前認為,精神分裂症患者需長期甚至終生接受抗精神病藥治療,以預防復發及相關不良後果,爭取儘可能理想的臨床及功能轉歸。

然而,由於各種客觀及主觀原因,長期用藥對精神分裂症患者及其家庭構成了相當大的挑戰,入院→出院→停藥→復發→再入院的現象在臨床中極為常見。

研究簡介

為評估精神分裂症患者長期治療的連續性及其相關因素,美國Zucker Hillside醫院Jose M Rubio等多名知名學者針對芬蘭一個全國性的首發精神病患者佇列開展了最長18年的隨訪。本項研究於6月15日線上發表於Schizophr Bull。(影響因子 7。958)。

八年隨訪,六段治療——精神分裂症患者堅持服藥究竟有多困難?| 研究速遞

簡言之,透過使用Cox風險比例迴歸分析,研究者將研究物件自身作為對照,分析和比較了這些患者在治療早期(如第一次治療之後)及治療後期(如,斷斷續續治療多次之後)時的停藥風險,並將患者使用特定抗精神病藥/劑型的停藥風險與口服奧氮平進行了比較。

針對3,343名患者的平均8年(SD 4。93)的隨訪顯示,這些患者連續治療的中位次數為6次(四分位距[IQR] 3-11),中位時長為11。4個月(IQR 5。3-25。6)。上述資料已經足以反映出堅持治療的不易。

診斷後的第一年,這些患者停藥的發生率為30。12(95% CI = 29。89-30。35)例/100人·年;診斷後的第10年,發生率降至8。90(95% CI = 8。75–9。05)例/100人·年。並且,隨著治療次數的增加,患者的停藥風險也呈現逐漸下降的趨勢——第15次治療後,患者停藥的風險已降至第一次治療後的30%(aHR = 0。30; 95% CI = 0。20-0。46)。

然而,上述風險下降的背後很可能是沉重的代價,如多次復發造成的神經退行性變及功能衰退。

另外,使用抗精神病藥長效針劑時,患者的停藥風險較使用口服劑型低67%(aHR = 0。33; 95% CI = 0。27-0。41)。

作者基於上述結果指出,精神分裂症患者長期治療的連續性並不理想,治療過程中常常充斥著停藥-再用藥的迴圈,而現行指南一般並不建議這樣做。此外,病程早期即啟用長效針劑,有望提升精神分裂症患者長期治療的連續性。

文獻索引:Jose M Rubio, Heidi Taipale, Antti Tanskanen, Christoph U Correll, John M Kane, Jari Tiihonen, Long-term Continuity of Antipsychotic Treatment for Schizophrenia: A Nationwide Study, Schizophrenia Bulletin, 2021;, sbab063, https://doi。org/10。1093/schbul/sbab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