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鄭爽和張恆在美代孕一事引發熱議。
結婚、離婚、代孕、棄養,一時間,實在不知道哪個訊息更令人震驚。
這一出代孕棄養的魔幻大劇,各種“瓜”讓人應接不暇。
在沉默一天後,當事人終於出面迴應。
然而,鄭爽的通稿語言實在晦澀難懂,這樣當作閱讀理解的回覆,真的真誠嗎?
1、17歲少女1。5萬賣卵致重傷
年僅17歲的少女經朋友介紹得知可以出賣卵子賺錢。與中介賴某取得聯絡後,商定了賣卵價格為1。5萬元,之後公司安排對其進行取卵手術。
沒料到,意外發生,少女的雙側卵巢破裂須手術治療的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
2、代孕的法律模式
在世界範圍內,關於代孕的法律模式,可以分為放任模式、禁止模式和限制模式。
放任模式的代表是美國加州,代孕事宜主要交由私人處理,法律會對其進行一定的指引。
禁止模式以德國和法國為代表,代孕的組織、策劃者可能面臨刑事處罰。
限制模式以英國為代表,法律禁止商業性代孕,相關行為也被規定為犯罪。
3、如果孩子成為可以買賣的商品
在代價這一灰色鏈條上,孩子與母體的子宮都是被商品化的東西。
對於不好的孩子還會被“退貨”“棄貨”等,無疑就是對生命視若無睹的表現。
事實上,這一被物化的現象,將女性子宮成為明碼標價的商品後,將會導致一些惡劣的社會事件發生。
比如,走在大街上,女性會被人打暈帶上車,然後逼迫著簽字按手印,這樣一件商品便出爐了。
4、拐賣兒童也將被合法化
如果代孕被合法化,那麼拐賣兒童的罪行會越來越多。
由於利益驅使,拐賣兒童會更加猖獗,更肆無忌憚,導致更多家庭的破碎。
5、器官將會成為商品
如果孩子能夠成為商品,那麼女性,甚至男性都有可能被商品化。
如果都是為了商業利益,資本就會猖獗,那麼販賣人體就會成為一種可怕的現象。
如此一來,商業代孕帶來的強者對弱者的剝削,以及物化子宮的功用,再也不是一個母親所擁有的身份尊貴與祝福了。
羅翔老師講過:“如果你的身體完全屬於你,那一定會產生強者對弱者的剝削。”
6、小結
鑑於此,特別希望警惕代孕所引發的生育成為勞務等嚴重動搖倫理秩序的問題。
有必要提高法律層級,明確禁止商業性的代孕行為!
再說公眾人物,那些長期靠沒有營養的炒作帶流量的藝人,也該好好反省自己的職業操守與社會形象了。
所有瘋瘋癲癲、任性胡鬧、缺愛賣慘的“人設”,都無法成為正確的價值觀。
眾目睽睽之下,代孕行為絕不是無辜!
當有人不斷地用金錢誘惑底層女性來賣子宮之時,那些善良的女生正在用自己的口紅塗抹黑暗的痕跡。
是的,女孩兒,請你們愛自己!
(注:圖片來自網路,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