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你媽搬走,我媽馬上來了,鳳凰男下了最後通牒,被淨身出戶

導語:

每個人都希望在茫茫的人海中,遇到自己最愛的人,兩人談一場轟轟烈烈的戀愛,然後走進婚姻,相親相愛一輩子,理想是美好的,現實卻是骨感的,一個28歲的女人,結婚不到一年,兩人就離婚了,這又是為什麼呢?

讓你媽搬走,我媽馬上來了,鳳凰男下了最後通牒,被淨身出戶

01:

我是一個28歲的女人,從18歲就憧憬著美好的愛情,找一個自己喜歡的白馬王子,兩人談一場轟轟烈烈的愛情,感天動地。

我特別喜歡看愛情方面的書,為書中的主人公為了愛情,敢於犧牲一切,也特別感動。

我也特別看不起那些只求物質,愛慕虛榮目光短暫的女人,我出生在一個條件不錯的家庭,父親是醫生,母親是教師。

我的父母在外人面前很恩愛,其實關係一點都不好,我媽媽抱怨了爸爸一輩子,說他只懂得工作,根本不關心她,也不懂得體貼她,結婚這麼多年,連結婚紀念日都忘記了,也沒有給她送過什麼禮物。

話雖這麼說,我媽卻捨不得離開我爸,我爸的脾氣太好了,說什麼都不反駁,只是微笑著,讓媽媽拳頭打到棉花上,有勁也使不上,哭完了,鬧完了,卻不得不繼續和我爸過日子。

看到我媽這個樣子,我暗下之心,一定要找一個疼我,懂我,愛我的男人,我不在乎他的經濟條件,只要他真心喜歡我,能給我愛情,我就願意嫁給他。

我的愛情在大學校園裡,終於找到了,那天,我去圖書館,需要一本書怎麼也找不到,心裡有點發火。

02

突然有一個人,把書遞給我,說:“王麗娟,你要找的是這本書嗎”?我一看,眼前一亮,確實是這本書,我抬頭一看,原來是我們學長,不好意思的笑了,說:“謝謝你”。

讓你媽搬走,我媽馬上來了,鳳凰男下了最後通牒,被淨身出戶

我對學長更產生了好感,我去大學報道的那一天,就是他來車站接我的,當時,他很熱情,很謙虛,對他有了初步良好的印象,在平時也經常幫助我,也很照顧我,我對他印象更好了。

就這樣,心裡認定了他,同意做他的女朋友,我倆正式談戀愛,戀愛中,我得知,男朋友家裡條件不是很好,父親長期患病,幾乎不能賺錢,全靠他母親在外辛辛苦苦打工,養活全家人。

而他也是非常努力,需要的學費大部分靠自己兼職賺得,每年的獎學金他都有份兒,別人放假打遊戲,他卻在外面兼職賺錢,有時上門做家教,是一個很上進很努力的青年。

我特別佩服他,我們倆更相愛了,他說只愛我一個人,願意為我付出一切,雖然我們吃飯,他喜歡帶我去街邊拐角,一些環境不好的地方,我也能體諒。

有時候,我還主動買單,不讓他增加負擔,我覺得他太不容易了,在畢業前夕我才把自己交給他,我們倆正式在一起了。

我想讓他帶我去見見他父母,他總是推脫,說不方便,等賺錢以後再帶我去,我也能體諒他。

我把他帶給我父母見面,他花了不少錢,買了兩條好煙,兩瓶好酒,說花了2000多塊,我怪他浪費錢,我爸媽不抽菸,也不喝酒,買這些有什麼用?他卻不以為然。

和我爸媽見面後,我爸媽反對我的婚事,說他家條件太差了,我不顧一切。當時我愛他,簡直愛瘋了,寧肯和父母鬧翻,也要嫁給他。

我父母后來也不得不向我妥協,他們知道我男朋友買不起婚房,就主動提出婚房他們解決,彩禮隨便就好,只要能對我好,他們沒有意見。

我父母也把他當成自己的親人,親自透過關係給他找到了輕鬆的工作,有上升空間,也不會很累,他向我父母表示,就是做牛做馬一輩子,也要對我好一輩子。

我父母說房子是為我買的,將來也要為他們養老,他也答應了,於是,他沒花什麼錢,就輕鬆的和我結婚了,我們住進父母送給我的陪嫁房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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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在我的強烈要求下,他才同意帶我見他父母,那是那年過年的時候,他說他們村裡都是很愛面子的,如果別人問婚房是誰買的,你就說是我倆買的,我也答應了他。

來到他家後,我才發現比我想象的更窮,下面還有個弟弟,婆婆說的話,我特別生氣。

她說:“他兒子很有出息,很有本事,自己在外面買了一套房子,兒媳婦不用花一分錢,自動送上門的,總之,他的兒子很優秀,別人對他兒子都得頂禮拜膜。

我想出去反駁,卻被他按住了,說讓我不要跟他媽計較,我心裡明白就行了,住在他家,連一床新被子也捨不得買。

蓋的都是舊被子,而且還有一股味道,我感覺太噁心了,他們一家一點都不重視我。

住了三天比三年還難過,我回到家裡,才感到外面太好了,住在他家裡太累了,雖然不喜歡他父母,但是禮數還是要到的,我經常給他父母買衣服,過年給他父母寄了一萬塊錢。

沒有得到理解和感恩,反而得寸進尺才,老公說了好幾次,說他的父母年紀大了,想搬到我這邊住,我一直拒絕的,我和父母都說好了,父母老了搬到我這兒住,我給他們養老,憑啥你媽來住。

丈夫軟硬兼施,軟的不行,就來硬的,他說,過兩天他的父母就要搬來了,你同意也要同意,不同意也要同意。

現在我倆結婚了,財產我倆都有份,我有權利叫我父母住進來,你想得到美,你父母有這麼大的房子,憑啥還搬來和我們一起住?太不講道理了。

此時我才明白,他說愛我都是藉口,是想得到我家的財產,然後,把我父母趕走,讓他一家人在我父母買的房子裡享受。

簡直太過分了,我對他也徹底寒心,不再相信他了,把他的行李物品全部丟出門外,讓他滾,我警告他:你的工作是誰給你找的?你的職務是誰給你安排的?

此時,他卻開始反悔,裝可憐,跪在我面前,說不要和他離婚,他真的只愛我一個人,我不會相信他的鬼話,我已經被騙多次,不能再次被他騙了,後來他被淨身出戶,什麼也沒得到,我倆離婚了,這就是他應得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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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幸福的婚姻雖然不分年齡,不分條件,但是,彼此相當,門當戶對,永遠也不過時。

只有旗鼓相當,勢均力敵的婚姻,兩人才能真正的平等,三觀契合價值,觀念相似。

經濟條件相差過大的兩人,在婚姻裡,只講物質,不講愛情,是沒有好結果的,同樣,只講愛情,不講物質,同樣沒有好的結果。

在婚姻中,兩人是平等的,誰也別想佔誰的便宜,更別想撈對方的好處,卻不想付出,是不能得逞的。

婚姻是相互承諾,相互付出,兩個不同的人走在一起,用心經營自己的婚姻,不要侵犯對方的底線,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付出愛心和真心,對待和自己相遇的那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