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化糞池藏屍”案男子離奇失蹤19年,竟在家中化糞池被發現

“四世同堂”是中國古代最常見的生活模式,從老人到小孩全部生活在同一個屋簷下。不過到了現代社會,隨著人們生活習慣的演變,年輕夫妻們往往更願意兩個人單獨生活在一起,強行讓他們和父母居住反而容易產生矛盾。今天咱們要講解的這一樁命案,其矛盾的核心就來自於子女婚後是否和父母同住。

男子路某出身河北南宮市周邊的農村家庭,他的父親靠著一手嫻熟的電工技藝養家餬口,母親則負責在家中務農。路某是家中幼子,上面還有個姐姐,父母非常寵愛這個小兒子,對兒子的態度基本上是有求必應,把自己這輩子最好的東西都給了他。可惜路某不是讀書的料,在初中畢業後就輟學回家,隨後便開始跟著父親一起幹電工活兒謀生。

時光飛逝,路某很快就到了應該成家立業的年紀了。但路某農村出身,沒讀過多少書的他更是嘴笨不會說什麼甜言蜜語,所以一直沒有姑娘瞧上他。父母看在眼裡急在心裡,所以便一直很賣力地幫兒子物色好姑娘,但幾次相親最終都以失敗告終。

河北“化糞池藏屍”案男子離奇失蹤19年,竟在家中化糞池被發現

後來父母透過媒人為兒子介紹了一個名叫趙某的姑娘,趙某的情況也和路某類似,同樣也是到了當嫁的年級卻因為各種原因遲遲沒有出嫁。雖然路某和趙某都沒有什麼感情基礎,但雙方處於現實中的壓力所迫,最終還是選擇了湊合在一起過日子。

由於雙方並沒有多深厚的感情,所以婚後矛盾衝突非常頻繁,堪稱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路某由於和父母親的關係非常親密,所以結婚後也和路某的父母一起共同居住,趙某卻始終看兩個老人不順眼。

日子久了,趙某的心情是一天比一天鬱悶,這天她又因為路某父母的原因和丈夫吵了起來。老兩口看在心裡是十分難過,當天夜裡他們倆就商量要搬到自家老房子單獨生活,免得以後兒子兒媳又因為自己而發生爭吵。

河北“化糞池藏屍”案男子離奇失蹤19年,竟在家中化糞池被發現

老兩口搬走本來是好意,但誰知道這一走反而給兒子兒媳造成了更大的矛盾。路某始終覺是自己和兒媳趕走了他們,父母對自己這麼好,自己這麼做實在於心有愧。他們村裡的風氣也比較保守,看路某居然趕走了父母,背後裡可沒少說小夫妻的閒話。

趙某卻覺得他們倆早就該走了,走了以後自己反而能夠落得個清淨。路某的心裡的不滿越來越大,這天他再也承受不住,回家和妻子大吵了一架,要把父母接回家裡一起生活,但趙某卻堅決不同意路某的想法,她並不想每天忍受兩位老人的嘮叨,因此雙方爆發了自結婚以來最為激烈的爭吵。

趙某越想越氣,一個陰毒的想法出現在了她的腦海裡:勒死路某。想想自己還年輕,路某死後,自己還能趁早改嫁,反正村裡出去打工的年輕人這麼多,只要到時候謊稱他出去打工了不久好了?

河北“化糞池藏屍”案男子離奇失蹤19年,竟在家中化糞池被發現

說幹就幹,當天晚上趙某就找機會勒死了丈夫路某,並將其屍體埋在了院子裡的旱廁附近。為了不引起其他人注意,趙某還在院子裡繼續獨自居住了一段時間才離開。後來路某的父母得知兒子外出打工時也沒多想,畢竟他們也知道兒子兒媳天天吵架,出去打工不想回家是非常合情合理的行為。

路某則一直渺無音訊,老兩口雖然思念兒子,但因為聯絡不上路某而始終無緣得見兒子一面。老夫妻認為,路某不回家肯定是因為在生家裡的氣,等到他那天氣消了,自然就知道回家了,可誰知這一等就是二十年。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河北“化糞池藏屍”案男子離奇失蹤19年,竟在家中化糞池被發現

在路某死去兩年後,趙某藉口丈夫長期失聯而向法院起訴離婚。當時路某已死,外人也都認為他已經失蹤了,所以法院便判決了離婚。

2019年3月28日17時05分,路家老夫妻準備改建當年路某和趙某生活過的小院。很多人都知道農村的旱廁衛生條件很差,不僅臭,而且蚊蟲特別多,老兩口也準備將自家的旱廁拆掉。但正當他們挖開旱廁時,一具白骨卻從土裡冒了出來。這可把老夫妻給嚇壞了,他們連忙打電話叫來了當地警察。

警方經過偵查後發現,這具屍骨並非自然死亡,鎖定屍骨的身份就成了還原事情真相的關鍵。警方先是詢問了路家老夫婦,他們表示自己一直住在這個小院裡,除了自己之外,就只有失蹤二十年的小兒子,改嫁的前兒媳趙某曾在這裡居住過。

警方懷疑這具屍骨就是路家夫婦失蹤的小兒子,所以便提取了老夫婦的DNA與屍骨進行了對比,還對趙某進行了詢問。

河北“化糞池藏屍”案男子離奇失蹤19年,竟在家中化糞池被發現

趙某一口咬定路某當年因為和自己吵架,一氣之下去了天津某工廠打工。但經過警方的調查,不僅那家工廠的工人名單里根本沒有路某的記錄,路某也不可能去了天津。見謊話被警方識破,趙某便含糊其詞,她神情變得非常緊張,而且還辯稱自己可能記錯了。

此時DNA檢測報告證明屍骨就是路某,趙某見再也無法抵賴,便承認了自己當初所犯下的謀殺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待她的只會是法律的嚴懲。

一樁謀殺丈夫的懸案就這樣告終,如果不是路某的父母想要改造旱廁,可能他們到死都不知道兒子當年含冤而死。其實他們倆當初想要搬走,讓小夫妻過二人生活也是出於好意,但誰能想到喪心病狂的趙某居然殺害自己的丈夫,還用謊言企圖瞞天過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