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欠債不還,房主擔保受牽連,價值千萬“樓王”被騰退

長江網1月18日訊1月18日下午,因房主替人擔保受牽連,洪山“樓王”被法院騰退。

2014年,林強、易敏夫婦二人擔保,幫朋友楊軍向他人借款650萬元。2015年1月,因朋友欠債不還,夫婦二人與楊軍一起被出借人訴至礄口區市法院。經審,法院判處楊軍還本付息,而林強、易敏作為擔保人則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019年9月,出借人向礄口區法院申請執行,法院執行局對林強名下位於洪山區珞獅路某花園一處房產進行查封和公開拍賣。經查,該房屋是該小區“樓王”,頂層,複式結構,全方位湖景,建築面積500多平方米,加上贈送面積,共800多平方米,評估價達1235。42萬元。在拍賣網上掛出後,引來眾多買家詢問,但終因售價過高,兩次拍賣流拍。在變賣期間,申請執行人向法院表示,自願接受778。3146元變賣保留價格,將房產以物抵債。

朋友欠債不還,房主擔保受牽連,價值千萬“樓王”被騰退

“樓王”窗外湖景。通訊員東成 攝

2019年10月案件執行初期,執行法官上門查房時,易敏聲稱,她與林強已於2015年2月協議離婚,雙方約定該房產歸她所有。現在,她已將房屋租給案外人黃某,每月租金2000元,從2018年8月起租期20年。

易敏提供的“租賃合同”顯示,出租人為易敏,而非房屋真正的所有權人——易敏的前夫林強。

對此,易敏的解釋是,他們離婚一直沒有辦理過戶,所以房屋產權依然登記在林強名下。房屋租金與房屋總價相比如此之低,出租時也沒有林強的委託手續。法院綜合考量以上情況,認為易敏出租房屋站不住腳。

法院遂辦理以物抵債手續,並於2020年12月30日到房屋外張貼了騰退公告,要求被執行人易敏、林強限期15日內騰退房屋。

2021年1月18日下午,法院執行局上門強制執行,兩名被執行人並未騰退。據小區物業管理人員介紹,該房屋許久未見人員出入。多次扣門無人迴應後,執行人員強制開鎖進入房屋,發現房內無人,傢俱上已落了厚厚一層灰。執行工作人員遂展開行動,有序進行房屋檢查和物品清點。

朋友欠債不還,房主擔保受牽連,價值千萬“樓王”被騰退

朋友欠債不還,房主擔保受牽連,價值千萬“樓王”被騰退

執法人員騰退“樓王”現場。通訊員東成 攝

據執行法官介紹,林強和易敏原是一對夫妻,2014年兩人一同為他人借款進行擔保,因此在他人欠債不還時,作為擔保人則要對借款本息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他們雖然離了婚,並私下約定把房屋給女方,但是產權依然登記在男方名下。我國不動產的認定為登記制,所以該房屋仍為男方所有。而且,他們的離婚協議是在出借人起訴之後。法院的判決已經明確了債務,即使兩人離了婚,內部有約定,也不能對抗外部債權。(文中當事人均系化名)

(通訊員余月 東成 記者陳勇)

【編輯:朱晨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