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埃及王室的婚俗,兄妹父女皆能通婚,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法則?

七千年前,非洲東北部的尼羅河流域孕育出了一個神秘又古老的文明——古埃及。埃及人最早及記錄要再向前追溯到兩百萬年前,那時在埃及就已經有直立人生活的跡象。古埃及曾是四大文明古國之一,據現在的歷史學家分析,古埃及大概能分為十個時期,不同時期都有不同的演變特徵。

在古埃及的幾千年歷史長河中,最令我們後人驚豔的應該就是大家耳熟能詳的埃及金字塔和獅身人面像了。現如今,埃及金字塔已經成為一個著名的旅遊景點,各個國家的人都慕名而來,看看那個發生在遙遠歷史裡的建築奇蹟。在埃及的歷史中,最繁華昌盛的當屬中王國時期。

那時的埃及在法老的維護下恢復經濟的繁榮和國家的穩定,軍隊有著嚴格的制度規則、內外政治都發展地十分穩固、各地區都發掘出大量的礦產,大量的史實證實了古埃及的文明程度幾乎與我們華夏文明齊肩。

但就是這樣一個文明程度奇高的國家,卻盛行著“近親結婚”的惡俗傳統。原來古埃及的皇室歷代都奉行一個觀念:血統決定一個人的一生,即皇室的孩子生下來就是皇室,而奴隸的孩子永遠只能是奴隸。

然而,更令人驚詫的是,在我們生活中能夠接觸到的近親結婚通常是電影或影視劇中皇家的表兄妹之間為了鞏固自己的勢力而進行通婚。

古埃及皇室之間的婚配中沒有什麼底線和原則,是一種父女兄妹之間都可以通婚的陋習。例如,在埃及歷史上鼎鼎有名的第19王朝第3位法老拉美斯二世,在他的眾多嬪妃中包括他的一個親生妹妹和自己的幾個親生女兒。

古埃及王室的婚俗,兄妹父女皆能通婚,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法則?

這樣的行為即便是在我國古代可以三妻四妾的封建王朝也是要遭受眾人紛說的,然而在古埃及,這是皇室司空見慣的事。歷史學家花費很長的時間對埃及這一行為進行探因,發現他們近親通婚的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方面,古埃及的皇室需要保證皇室的血脈純正,不允許皇室血統被外人玷汙。

另一方面,在家族中因為只有女性才能生育,她們是財富的代表。為了保證這樣的地位代代相傳,她們只能與自己的親人結婚,以保證自己體內純正的血統。

古埃及的這一套通婚法則中,皇室家族根本沒有我們現在所說的世界觀或是愛情觀,他們的婚姻都是建立在為皇室延續血統的基礎上的。隸屬皇室的女人代代都有一個“光榮”的使命,那便是簇擁她們的丈夫——法老,並且為他誕下子嗣。

古埃及王室的婚俗,兄妹父女皆能通婚,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法則?

這樣的環境下,古埃及形成了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特有階級制度——父系集權制。在這樣的制度之下,皇室中所有的女性都成了法老延續純正血脈的生育工具,生孩子成為衡量一位女性的價值單位。

在皇室的各個關係中,不論是婦女還是兄妹,甚至是祖父與孫女之間都將為了延續血脈進行婚配。這樣的話,外族或者有外族血脈的人都不可能進入皇室,進入帝國的權政中心地帶。

這樣畸形的家族關係之下,出生在古埃及的孩子幾乎沒有感受過親情。女人與女人之間都在為了爭奪皇妃之位爭鬥,而男人與男人之間則是為了爭奪繼承人之位而爭鬥。因此,即使古埃及文明曾發展出在那個年代最先進的農耕、建築文化,也因為皇室中越來越嚴重的內鬥和子嗣夭折而衰落。

古埃及皇室對子嗣的夭折也持有他們獨特的偏見,他們認為這是神對繁榮的埃及國度的詛咒。我們都知道,近親結婚生下的孩子患病機率是正常婚配的幾倍到幾十倍不等。

當時古埃及皇室誕下的子嗣患病的機率高達一半以上。例如之前說到的拉美斯二世,他本人活到了九十多歲,但他的所有兒子和孫子都沒有活過自己。又例如十八王朝的女皇安刻塞那蒙,她一生都沒有子嗣,絕大多數胎死腹中,一小部分嬰兒早產而死。

事實上,在我們華夏文明歷史記載裡也出現過近親結婚的現象,但都是出現在邊境塞外的遊牧民族中。例如在匈奴和女真族的歷史中,若在位的父親或兄長戰死或病死,繼承王位的兒子或弟弟需要與遺屬再次結婚。遠嫁匈奴的歷史典故,美人王昭君就曾與三代匈奴皇帝結婚。

遊牧民族制定這個“收繼婚制度”的目的可以說和古埃及是如出一轍的。但有一個細微的差別就是遊牧民族更多是為了保證王族的財產被外人侵佔,因為在他們的傳統中,在單于,也就是部落之首死後,作為單于的妻子能夠得到遺留下來的部分財富。

古埃及王室的婚俗,兄妹父女皆能通婚,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法則?

結語:從古埃及和遊牧民族的通婚政策看,他們的初衷都是為了維持皇室或王族的正統。但這樣奇特甚至怪異的法則讓他們的勢力終走向滅亡:古埃及後期由於皇室敗落,被後來居上的古羅馬消滅;遊牧民族在中原勢力的擴張下屢屢戰敗,逐漸漢化。在婚姻制度上也發生了較大的改變,族內絕大多數人選擇與漢人通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