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市2區6縣的3線城市,享有“三商之源·華商之都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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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1市2區6縣的3線城市,享有“三商之源·華商之都之稱

商丘,河南省地級市,商丘介於東經114°49‘-116°39’,北緯33°43‘-34°52’之間。東西橫跨168公里,南北縱貫128公里,東望安徽淮北、江蘇徐州,西接河南開封,南襟河南周口、安徽亳州,北臨山東菏澤、濟寧。商丘市轄區面積約佔河南省總面積的6。4%,區域10704平方公里。 [1]

商丘市地貌按其成因和形態型別的特徵,分為黃河沖積平原、淮河沖積平原、剝蝕殘丘三大型別區,主要為黃河沖積平原區。 [2] 商丘市屬暖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 [3] 商丘市屬淮河流域,分屬洪澤湖、渦河、南四湖三大水系。 [1]

截至2017年底,商丘市轄2區、6縣、1縣級市;商丘市總人口921。01萬人,常住人口729。86萬人,商丘市生產總值2217。89億元,商丘市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684元。

河南1市2區6縣的3線城市,享有“三商之源·華商之都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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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置沿革

公元前24世紀,帝顓頊曾建都於商丘。

商朝(約前16世紀),契的十三世孫成湯滅夏建立商朝,初都南亳。

周朝(約前11世紀),周成王封殷商後裔微子啟於商,稱宋國,都宋城。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秦統一六國,廢封建,行郡縣,商丘屬碭郡(郡治今永城市芒山鎮)。

西漢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改稱梁國,屬豫州。

三國黃初元年(220年),稱梁郡。

隋開皇初年,梁郡廢,開皇十六年(596年)置宋州。

唐天寶元年(742年),置睢陽郡,屬河南道。

後唐,改稱歸德郡。

河南1市2區6縣的3線城市,享有“三商之源·華商之都之稱

(睢陽區)應天書院(10張)

北宋初,復置宋州,景德三年(1006年)升宋州為應天府,為宋朝陪都。

南宋建炎四年(1130年),金改南京(應天府)為歸德府。歸德府之名自此始。

元,為歸德府,屬河南布政使司。

金承安五年(1200年),改稱歸德府。

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降府為州,屬開封府。

明朝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六月,歸德州復升為府,始置商丘縣,府領州一:睢州,縣八:商丘縣、寧陵縣、鹿邑縣、永城縣、虞城縣、考城縣、柘城縣、夏邑縣。

清,沿明制,仍為歸德府,屬河南省。

民國二年(1913年),裁歸德府。

民國十八年(1928年),起稱商丘。

1948年11月,解放後為豫皖蘇第一行政區。

1949年3月,改為河南省商丘專區。

1950年5月,商丘縣城關區改建為商丘市,原商丘市改為朱集市。

1968年,改為商丘地區。

1997年6月,撤地設商丘市。 [5-7]

河南1市2區6縣的3線城市,享有“三商之源·華商之都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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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2月,永城縣劃入皖北行署區宿縣專署。

1949年3月,設立朱集市。

1949年3月,商丘專區共下轄商丘縣、虞城、民權縣、睢縣、寧陵、夏邑、柘城7個縣。

1950年,商丘縣城關鎮改為商丘市。

1951年8月,朱集市、商丘市二市合併為商丘市,市治原朱集市。

1952年,永城縣由皖北宿縣專區劃歸河南省商丘專區。

1953年,撤銷淮陽專區,將淮陽、太康、鹿邑、鄲城、沈丘、項城6縣劃歸商丘專區,專區共下轄14個縣。

1960年,商丘縣、虞城、夏邑、永城、寧陵、柘城、鹿邑、鄲城8個縣重新成立商丘專區。

1965年6月,鹿邑縣與鄲城縣被劃出商丘專區,民權縣、睢縣被重新劃歸商丘專區。

1977年10月,蘭考縣劃入商丘專區。

1980年8月,蘭考縣劃歸開封專區。 [8]

河南1市2區6縣的3線城市,享有“三商之源·華商之都之稱

截至2017年09月,商丘市下轄夏邑縣、虞城縣、柘城縣、寧陵縣、睢縣、民權縣、梁園區、睢陽區6縣2區和1個省直管縣級市永城市;商丘市人民政府駐睢陽區府前路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