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15道,演變為宋朝的23路,到底有多少的作用?

唐朝的15道,演變為宋朝的23路,到底有多少的作用?

對於明清時期的行省制度,相信大家肯定都非常熟悉。因為截至目前,我國仍在沿用行省制度。行省制度起源於元朝,在元朝之前的宋朝,則是採用路為國家的區劃。其實,我國的區劃模式大體上經歷了漢州、唐道、宋路、元省等幾個時期。在唐朝統治時期,國家劃分為15個道。到了宋朝統治時期,則演變為23路。那麼,從唐朝的道,演變為宋朝的路,對國家的統治起到多大作用?今天,我們就聊聊道和路的演變。

唐朝的15道,演變為宋朝的23路,到底有多少的作用?

首先,我們需要聊一下我國的郡縣制度。在秦國統一東方六國以後,並沒有推行分封制,而是全面推行郡縣制。把全國劃分為36個郡,每個郡再劃分為好幾個縣。太守和縣令等地方行政官員,由朝廷負責選拔。進入西漢統治時期,漢朝繼續使用郡縣制度。但是,由於郡縣的數量進一步增長,朝廷直接管理地方存在很大的困難。

因此,到了漢武帝在位時期,漢朝把全國劃分為13個州,例如兗州、青州、豫州等等。每個州設立一位刺史或者州牧,比如荊州刺史、益州牧等等。州並不是行政區,而是監察區。州刺史負責監察轄區各個郡縣的官員,然後彙報給朝廷。到了東漢統治時期,隨著時代的變化,各州監察區實際上已經成為了半行政區。各州的刺史和州牧,成為了潛在的軍閥。在東漢末期,出現了各州軍閥混戰的局面。進入魏晉南北朝的亂世以後,州的數量進一步增加,例如雍州、涼州、廣州等地開始出現。

唐朝的15道,演變為宋朝的23路,到底有多少的作用?

公元589年,隋朝統一了南北,動盪了400年的華夏大地再次合併。但隋朝統治的時間非常短,僅僅只有30多年。唐朝取代了隋朝的統治以後,在建國的初期,採用高官厚祿的方式招納各地的前隋官員投降。由於國家的州縣數量不足夠分封那些官員和貴族,唐朝採用了“割置州縣以寵祿之”的糊塗辦法。結果,出現了“州縣之數,倍於開皇、大業之間”的複雜情況。州縣數量太多,存在很多管理上的困難。

由於朝廷直接管理州縣,三省六部的官員們對各地區的情況並不一定了解。為了解決州縣過多的情況,唐太宗李世民上臺以後,開始建立道制度。根據記載:“以民少吏多,思革其弊。二月,命大加並省,因山川形便,分為十道。”道類似於漢朝的州,但並不完全一樣。每個道設立巡察使、按察使、採訪使、觀察使等官職,道的官員除了負責監察官員和地方以外,也負責中低階官員的選拔和賦稅徵收工作。

唐朝的15道,演變為宋朝的23路,到底有多少的作用?

由此可見,道擁有了一定的地方行政權。隨著唐朝國內情況的變化,各方面的制度也隨之變化。在唐玄宗在位時期,鑑於管理上的需要,唐朝把10道改為15道,分別是京畿、都畿、關內、河南、河東、河北、隴右、山南東、山南西、劍南、淮南、江南東、江南西、黔中、嶺南等15道。按照朝廷的規定:“道置採訪使,檢察非法,如漢刺史之職。”從表面來看,道仍屬於標準的監察區。

但是,唐朝中後期的名臣杜佑如此評價:“按察、採訪等使以理州縣。節度、團練等使以督府軍事。租庸、轉運、鹽鐵、青苗、營田等使以毓財貨。其餘細務因事置使者,不可悉數。其轉運以下諸使,無適所治,廢置不常。”尤其是以理州縣,說明道開始負責各個州縣的行政事務,道從監察區向行政區又邁進了一步。同樣是在唐玄宗統治時期,出現了節度使。起初,節度使專門負責軍事,後來則逐步兼管人事、賦稅、財政、後勤等各方面的工作。

唐朝的15道,演變為宋朝的23路,到底有多少的作用?

由於節度使的權力太大,在唐玄宗在位的末期,爆發了著名的安史之亂。唐朝經過8年時間,才平定了叛亂,極大的消耗了唐朝的國力。由於唐朝逐步加強地方權力,最終出現了藩鎮割據的情況。在唐朝統治的後期,唐朝的歷代皇帝們,曾經試圖扭轉這樣的局面,但都無力迴天。

宋朝的名臣洪邁總結藩鎮割據的時候,得出了這樣的結論:“唐世於諸道置按察使,後改為採訪處置使,治於所部之大郡。既又改為觀察,其有戎旅之地,即置節度使。分天下為四十餘道,大者十餘州,小者二三州,但令訪察善惡,舉其大綱。然兵甲、財賦、民俗之事,無所不領,謂之都府。權勢不勝其重,能生殺人,或專私其所領州,而虐視支郡。”由此可見,唐朝末期的藩鎮割據、五代時期的軍閥混戰,給宋朝留下了很深的陰影。在宋朝建立以後,全力削弱地方權力,就是因為這個原因。其中,從道演變為路,就是其中重要的一步。

唐朝的15道,演變為宋朝的23路,到底有多少的作用?

在宋朝統治的初期,由於全國還沒有統一,宋朝的主要任務是平定南方各地。因此,暫時沿用了唐朝道制度。但是到了997年,戰爭已經基本結束,宋太宗不再奢望北伐奪回燕雲十六州。宋太宗開始把主要精力轉移到治理國家方面,鑑於道各方面的問題,宋太宗將道改為路。按照記載:“官司各建,政令互出,難以經久。節鎮統支郡,以轉運使領諸路事,其分合未有定製。”

關於宋朝路的數量,從宋太宗時期就不斷變化,從太宗朝的15路,演變成為真宗朝的18路,到了宋神宗時期,又變成了23路,並且正式確定下來,被歷代宋朝皇帝沿用。分別是“曰京東東、西,曰京西南、北,曰河北東、西,曰永興,曰秦鳳,曰河東,曰淮南東、西,曰兩浙,曰江南東、西,曰荊湖南、北,曰成都、梓、利、夔,曰福建,曰廣南東、西。”

唐朝的15道,演變為宋朝的23路,到底有多少的作用?

對於從道改路,宋仁宗時期的頂級文臣司馬光是這麼說的:“節度使之權歸於州,鎮將之權歸於縣。又分天下為十餘路,各置轉運使,以察州縣百吏之臧否,復漢部刺史之職,使朝廷之令必行於轉運使,轉運使之令必行於州,州之令必行於縣,縣之令必行於吏民。”請注意,轉運使之令必行於州,基本上等於行政區,僅僅缺乏對軍權的控制而已。對於各路官員的權力劃分,宋哲宗曾經下發了明文規定:“凡本路錢穀財用事悉委轉運司,刑獄、常平、兵甲、賊盜事,悉委提點刑獄管勾。”

其實,已經出現了民政與司法分離的趨向,類似於明清時期每個省的布政使和按察使。認真的說,從道改為路,屬於巨大的進步。軍政、民政和司法等部分分離,地方官員們相互制約,不存在對抗朝廷的可能性。宋朝的軍隊由朝廷直接管理,雖然每個路都設立了安撫使,負責管理軍政,但安撫使基本上屬於虛職。這樣的模式有利於國家的統治,地方官員再也沒有了割據一方的能力。以至於元明清三朝的地方機構,在很大程度上,都借鑑了宋朝的分立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