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絲綢貿易的名人--烏氏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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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氏倮乃是秦的官商。

烏氏倮是民間商人還是官商?

根據《史記》的記載,烏氏倮的身份仍有可疑之處:他到底屬於民間商人還是官商呢?關於這個問題,何清谷先生認為,烏氏倮以內地絲綢與關外戎王進行“走私貿易”,因“屬國家需要,故對烏氏倮給予優待”。在我看來,烏氏倮並非走私商人,而是一位官商,並對秦的統一戰爭和其他戰事、工程運輸等做出了重大貢獻,現進一步把淺見和論據進行簡要陳述。

我們認為烏氏倮乃是秦的官商,其原因在於有種種跡象表明他並非一個民間商人。一個很奇怪的現象就是:秦朝對於關梁控制頗嚴,在對外貿易上亦有著嚴格規定,然而從司馬遷的記載看,烏氏倮在與戎王進行貿易時卻可以帶著大批商品隨便出入。不難想見,如果他真是一個民間商人,從事的還是“走私貿易”,是絕不可能這樣暢通無阻的。我們還可以提供一個與此類似的反證——班壹的事例。《漢書·敘傳》雲:“始皇之末,班壹避地樓煩,致馬牛羊數千群。值漢初定,與民無禁,當孝惠、高後時,以財雄邊,出入弋獵,旌旗鼓吹。”顯然,若僅就財富而言,班壹恐怕並不比烏氏倮遜色,但他只能到漢初“與民無禁”後,才能“以財雄邊,出入弋獵,旌旗鼓吹”,可見其中必有緣由。比較合理的解釋是,烏氏倮的貿易活動曾得到秦朝統治者的允許,或者雙方存在某種默契,這樣他才能如此暢通無阻。但這也就意味著他在秦的對外貿易中扮演著重要角色,至少可以說,他是秦朝的一位貿易代理人。

還有,秦自商鞅變法即實行嚴格的軍功賜爵制度,據許多學者研究,即使能獲得軍功,也相當難得高爵。烏氏倮若只是一個畜牧主,且從事“走私貿易”,能夠受到“比封君,以時與列臣朝請”的優禮,這顯然也是很奇怪的現象。漢承秦制,從漢朝官制來看,凡享受“朝請”優待者,一般為九卿、關內侯以上的重臣或退休老臣。如:“萬石君奮歸老於家,以歲時為朝臣。”“蘇武以著節老臣,令朝朔望。”“關內侯蕭望之給事中,朝朔望,坐次將軍。”“丞相張禹遜位,以特進奉朝請。”“馮參以列侯奉朝請。”如果烏氏倮不是秦朝的重臣或做出過很大貢獻,這豈不是令人更加費解嗎?看來也只能有一種解釋,即:烏氏倮的貿易活動是代表官方進行的,並不是“走私貿易”,對秦朝亦曾有重大貢獻。

早期絲綢貿易的名人--烏氏倮(下)

那麼,烏氏倮究竟曾做出哪些貢獻呢?我們認為,他的貢獻就是作為秦的貿易官員,以民間或半官方的名義與戎王進行貿易,為秦統治者提供了充足的馬牛等戰爭和生活物資,既保證了秦統一戰爭的順利進行,也滿足了秦朝的其他戰事及工程、運輸等需要。這種貢獻完全可以和軍功相比。所以當秦統一全國後,鑑於他的特殊貢獻,並勉勵他繼續努力,秦始皇便以“比”的形式給予他優寵待遇。顯而易見,這才是烏氏倮會受到優禮的根本原因。

順便再說明一點,司馬遷在《貨殖列傳》中對優禮烏氏倮的原因也進行過分析,認為:“夫倮鄙人牧長,清窮鄉寡婦,禮抗萬乘,名顯天下,豈非以富邪?”這種看法對後人曾起了很大的誤導作用,實際卻完全是想當然的解釋。一則缺乏可信的史料依據。從《史記》的敘事可以看出,司馬遷對於烏氏倮的記載,在一些重要的史實及邏輯關係上幾乎都是殘缺不全的,說明早在漢初人們對他們的事蹟就已經不甚明瞭。因之司馬遷的記載很可能是透過採擷傳聞而撰寫的,然後據此予以評論,其可靠性值得懷疑。二則帶有濃厚的偏見。由於特定的時代氛圍及其不尋常的身世,司馬遷對利慾、求富和重商幾乎到了完全迷信的地步,以致在今天看來,仍帶有著幾分偏執。所謂“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富者,人之情性,所不學而俱欲者也”“人富而仁義附焉”云云。因此,在評論歷史事件時,司馬遷也必然要把這種觀念體現出來,並往往把利慾和財富視為它的主要原因,甚至是唯一原因,其結論難免出現偏頗。三則不合情理。

早期絲綢貿易的名人--烏氏倮(下)

秦始皇曾公開宣稱“上農除末”。裡耶秦簡亦記載,一個名叫“枯”計程車伍,可能因為無奈而娶了商人的女兒為妻,竟受到戍邊四年的嚴厲處罰——“城父蘩陽士五(伍)枯取(娶)賈人子為妻,戍四歲。”(8-466)到秦始皇后期,商賈更往往被作為戍邊和服役的優先物件。如:“三十三年,發諸嘗逋亡人、贅婿、賈人略取陸梁地,為桂林、象郡、南海,以遣戍。”試問:在全國絕大多數商人由於求利、致富而遭到秦王朝嚴厲摧殘的情況下,對於烏氏倮的優禮又怎麼可能是因為他的富裕呢?這顯然是司馬遷的一種錯誤歸因,不足為憑。

本文轉自《中國國家歷史·拾叄》(東方出版社)

早期絲綢貿易的名人--烏氏倮(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