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讀論語|為政第二(24):非其鬼而祭之,諂也

樂讀論語|為政第二(24):非其鬼而祭之,諂也

【原文】2。24子曰:“非其鬼(1)而祭之,諂(2)也。見義不為,無勇也。”

【譯文】孔子說:“不該自己祭祀的鬼神而去祭祀,這是諂媚。遇到正義的事情而袖手旁觀,這是怯懦。”

【評析】

本章夫子批評當政者的胡作為與不擔當。

(1) 非其鬼:指不是自己的先祖。

(2) 諂:指獻媚。

祭祀活動,在古代社會一直佔據著非常重要的地位。《左傳成公十三年》記載,“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國家的重大事情,在於祭祀和戰爭。《堯曰二十》篇也談到,國之“所重:民、食、喪、祭。”統治者最應該重視的就是百姓、糧食、喪葬和祭祀。

本章裡,夫子談祭祀鬼神,各有各的名分,這叫當祭。如果祭祀了不當祭的鬼神,就是獻媚。公元前517年,魯昭公帶領各族公室在襄公廟舉行禘祭,按照規制,襄公是魯國的大宗,也是其它小宗的共同宗主,自大夫以上都要陪同國君助祭。而以季平子為代表的三桓非但沒有到場,反而在自己的家裡舉行了對先祖的祭祀。彼時,季平子身為魯國的執政,勢力很大,一些阿諛奉承之人不來參加國君的禘祭,反而去參加季氏的家祭,這既是嚴重的僭越行為,也是“非其鬼而祭之”的諂媚。

魯昭公舉行的禘祭遭到三桓的公然挑釁,這讓他心有不甘,後在大夫郈昭伯的支援與鼓動下,親自帶兵去攻打季平子,卻反而被趕來增援的叔孫、孟孫的軍隊前後夾擊,倉惶敗退,最後無力收拾殘局的魯昭公被迫流亡齊國。此時的夫子人微言輕,對於這樣大逆不道之事,他雖然表達了憤怒與不滿,但有心無力。眼見國君被驅逐,政治日漸混亂,那些所謂的元老重臣卻一個個變成了縮頭烏龜,面對三桓的強勢裝聾作啞,“見義不為”,不敢站出來為國君撐腰,致使魯國出現了七年無君的尷尬局面。夫子認為這是無勇的表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