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時期明明“閉關鎖國”,那葡萄牙人為何卻能夠居住在澳門?

大家知道,自1840年鴉片戰爭以來,中國在近代史中可謂是苦難重重,清政府簽訂一系列喪權辱國的條約,割地賠款,令人心痛。但有一個知識點,雖然中學的歷史課本就講到了,但極易被人忽略:列強在中國掠奪的第一塊土地到底是哪裡?

答案是:澳門。

澳門被葡萄牙人佔據的歷史非常久,早在1553年,葡萄牙人就以“借地晾曬水浸貨物”為藉口,賄賂當時明朝的廣東提刑按察司巡視海道副使汪柏,獲准在澳門半島暫時居住,至此佔據了澳門一大片地方。

明清時期明明“閉關鎖國”,那葡萄牙人為何卻能夠居住在澳門?

我們一般並不說當時明朝是“喪權辱國”丟失了澳門,因為畢竟當時明朝是屬於“恩准”葡萄牙人住在澳門,而且葡萄牙人是需要給明朝政府進貢並向廣東地方政府納稅的,但是:可能很多人不太瞭解,當時澳門在全國究竟是個什麼樣的地位?明清更替後,清朝對澳門又是什麼個態度?

由於明朝實行閉關鎖國的政策,所以西方傳教士未能獲准進入中國傳教前,都停留在澳門。1557年葡萄牙人以每年500兩收買當地官員,買下澳門半島南部的居留區。

1571年,在廣州交易會,葡萄牙人按慣例賄賂海道副使500兩白銀之際,廣東布政使在場,陰謀敗露,翻譯只好稱該賄賂為付給明國政府的“地租銀”,受賄官吏也只得由布政使上交“地租銀”到國庫,從此,葡萄牙人的賄賂變成地租。後廣東地方官將這筆地租載入萬曆年間刊行的《廣東賦役全書》。也就是等於當時的廣東政府租了一片荒地給葡萄牙人,收取租金。

明清時期明明“閉關鎖國”,那葡萄牙人為何卻能夠居住在澳門?

澳門的葡萄牙人

後經交涉,葡人每年上交地租白銀500兩(後增加至515兩),並設立海關對商船抽稅,明政府設立和議事亭向葡萄牙人頭目宣讀命令與雙方會商政務。香山知縣擁有最終司法處分權。葡人設立市政委員會(明稱夷目),每3年選舉,和小型警衛隊,建立稅關向停泊澳門的葡國船隻另行收稅,以維持澳葡政府經費。

1574年(明萬曆二年)廣東香山縣在葡萄牙居留區的北方邊界建關閘,派官兵駐,嚴格限制外國人入境。

就國權來說,澳門顯然沒有被出賣,明政府早期對葡萄牙人嚴格管治,葡萄牙人不能買賣土地、每年需繳付500兩白銀予明政府及其後的清政府為地租、房屋修建須經過明政府批准,甚至摧毀葡萄牙人自行修建的城牆,限定葡人只能居住在澳門南方。也就是說澳門主權屬於中國,而葡萄牙人只是有管理自己社群的治權。

明清時期明明“閉關鎖國”,那葡萄牙人為何卻能夠居住在澳門?

隨後,葡萄牙人在自己的社群建立了政府,進行自治管理,當然,明政府對於這些“夷人”的內部事務沒有任何興趣,而對於葡萄牙人來說,其將葡萄牙歸於葡屬印度的一部分。

1608年,因為香山縣知縣蔡善繼發現在澳門的葡萄牙人多有不法行為,頒佈《制澳十則》加強管理。條約規限葡萄牙人不得在澳門置物業、蓋房屋等活動,在頒佈《制澳十則》後,蔡善繼行使法權對“夷目”施以笞刑,葡萄牙人亦不敢反抗。很顯然澳門最高權威屬於中國政府。

由於留居當地的葡人家庭不斷增長,更與當地居民通婚;加上再有歐洲人選擇此地落腳,展開與中國經濟、宗教及文化的交流,很快形成小型社群。澳門漸漸形成一個發達城市。16至17世紀澳門成為日本(長崎)、琉球、菲律賓、馬魯古群島等國的東南亞貿易中心。

明清時期明明“閉關鎖國”,那葡萄牙人為何卻能夠居住在澳門?

土生葡人,如今有4萬多,不少家族已在澳門生活了超過300年

1557年葡萄牙人開始在澳門定居時,澳門的人口只有400人,到了1563年,澳門人口已達到5000人,其中華人4100人,葡萄牙人900人,1578年澳門人口增加至1萬人,到了1640年澳門人口已達4萬人。

那相對於明朝更保守的清朝是怎麼對待澳門的呢?說實話,澳門當時對中國政權沒有任何威脅,而且由於葡萄牙人佔了澳門100多年了,每年都上貢,實在沒必要把他們也趕走,所以清朝除廢除守澳官外,大致沿襲明朝對澳措施。

那有沒有衝突呢?當然也是有的,1743年發生澳門發現葡萄牙人殺害中國商人事件,1748年又有另一名中國人遇害。於是次年(1749年)清政府制定了治澳法令《澳夷善後事宜條議》十二條,這個條約葡文石碑豎立於澳門議事會的所在地議事亭,中文石碑則立於望廈村的香山縣丞衙署。

明清時期明明“閉關鎖國”,那葡萄牙人為何卻能夠居住在澳門?

這個條約在明朝的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尤其是重申了清政府在澳門的行政司法權,籍此加強了清政府對澳門的全面管治,約束了在澳居住的外國人。其後發生在澳外國人與華人之糾紛便有據所依,可以依法辦理。

其實長期以來,明清政府看待澳門的葡萄牙人社群就有點像看待邊境一些少數民族羈縻衛所一樣,葡萄牙人也深知中國政府不可得罪,對於中國的各級政府也是相當的謙恭,中方政府要進行什麼活動的時候(比如清查戶口,打擊海盜,火器購買等),葡萄牙人也相當配合。明清政府大多都是滿意的。

鴉片戰爭後,清政府權威一落千丈,葡萄牙人發難:1849年,葡萄牙停止向清朝交地租並佔領關閘,當年3月13日,第79任澳門總督亞馬留派兵搗毀清朝海關和香山縣丞衙署,並將豎立在議事亭的《澳夷善後事宜條議》石碑拆毀。這等於是銷燬清政府在澳門顯示主權的證據,也標誌著澳門已從葡萄牙租地,成為葡萄牙的佔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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鴉片戰爭後,澳門才成為“殖民地”

之後葡萄牙人開始擴張,1851年,佔領氹仔;1863年,佔領塔石、沙岡、新橋、沙梨頭等地;1864年,佔領路環;1879年,佔領龍田村;1883年,佔領望廈村(望廈)、荔枝灣、石澳及青洲等地;1887年,葡萄牙迫使清政府簽訂《中葡和好通商條約》,規定中國同意葡國“永居管理澳門”,但未經中國同意葡萄牙永不得轉讓澳門予他國。清朝末年(1908年),葡萄牙要求擴充套件邊界,並劃定澳門的界址,今天的澳門才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