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則天為何要殺了最痛愛的侄子賀蘭敏之?

賀蘭敏之被後人描繪成一個十惡不赦的“西門慶”,把身邊的親人禍害了一個遍,因此原本對他寵愛有加的姨媽武則天也終於忍無可忍。

武則天為何要殺了最痛愛的侄子賀蘭敏之?

不過,史料的記載未必可靠,其中突破人類想象極限的描寫也是漏洞百出。我個人認為,殺害賀蘭敏之的很可能並不是武則天,而是唐高宗李治!

我們先從賀蘭家族和武氏家族的私人恩怨談起。

賀蘭氏是鮮卑貴族,在北魏、隋朝累世高官。賀蘭敏之的父親賀蘭越石死得早,事蹟不詳,母親就是武則天的長姐武順。他還有妹妹,史稱魏國夫人,文學作品中稱之為“賀蘭敏月”(為方便記憶,本文借用這個名字)。

武則天的母親楊氏嫁給武士彠做填房妻子,生下武順、武氏、武則天姐妹仨,此外,武則天還有兩位同父異母的哥哥武元慶、武元爽。

武則天為何要殺了最痛愛的侄子賀蘭敏之?

武士彠去世後,武元慶和武元爽對繼母楊姥姥不敬,所以武則天上位後將這哥倆流放南方,並剝奪了他們作為武士彠嫡系繼承人的資格。

空出來的武家“應國公”爵位由誰來繼承呢?武則天巧施騰挪大法,她將外甥賀蘭敏之改姓武,立為武士彠的嫡系孫子。

武則天之所以選中賀蘭敏之,一方面是因為血緣關係,另一方面賀蘭敏之太討人喜歡,他生得玉樹臨風,又滿腹經綸。據史料記載,賀蘭敏之與“朝內士子交遊甚眾”,還在弘文館任職期間編撰了100卷《三十國春秋》,那時候他還不到20歲。

“揮翰動風雲,囗眄生光彩”的賀蘭敏之,20歲就身列朝班,參與國政。這麼一個集儀表、才華和能力於一身的大外甥,武則天怎麼會不喜歡呢?

武則天為何要殺了最痛愛的侄子賀蘭敏之?

那麼,賀蘭敏之到底做了啥,惹得姨媽翻臉了呢?原來,賀蘭敏之一副華美的皮囊之下,竟然是毫無人倫廉恥的臭肉,他比西門慶要嘔心一萬倍!

正史中惡棍形象的賀蘭敏之

賀蘭敏之在正史中的記載並不多,但足夠辣眼,總結起來他犯了五條大罪:

第一條罪,恃寵不法。作為當朝皇后的外甥,武家的嫡系傳人,大唐政壇的新星,少年得志的賀蘭敏之仗著武則天的寵愛驕縱不法,《新唐書說他》“佻橫多過失”,《舊唐書》說他“恃寵多愆犯”。

武則天為何要殺了最痛愛的侄子賀蘭敏之?

第二條罪,亂於毑母。毑母就是姥姥,指楊姥姥。因為賀蘭敏之自幼被立為武氏傳人,所以就搬入武家生活,結果弄出了千古醜聞,他跟自己的親姥姥楊氏發生了不倫之戀!

第三條罪,不尊禮法。楊姥姥去世後,賀蘭敏之喪盡天良,居然在服喪期間脫掉孝服,穿上盛裝在家裡開酒會,鼓伎樂。武則天賜給他一筆錢,用來給楊姥姥建佛堂,可賀蘭敏之卻把這筆錢公然挪作私用。

第四條罪,強暴太子妃。時任太子李弘定下了一門親事,女方是司衛少卿楊思儉的女兒,雙方婚期都定好了,卻因為賀蘭敏之被迫取消了。原來,這傢伙聽說太子妃長得非常漂亮,居然Q暴了楊氏。搶食居然搶到太子爺的頭上,而且太子還是自己的親表弟,我下巴掉了。

武則天為何要殺了最痛愛的侄子賀蘭敏之?

第五條罪,逼奸宮人。武則天的小女兒太平公主經常到武家看望楊姥姥,隨行的宮女很多,她們都成了賀蘭敏之的獵物,甚至有資料說,太平公主也未能倖免。那時候太平公主才五六歲,要真是那樣的話,估計武則天和李治要活剮了他。

即便太平公主沒遭到禍害,估計武則天也心驚肉跳,就算吃窩邊草也沒這種吃法的,簡直是毫無人性了!

除了以上五宗罪外,武則天還想起一件事:賀蘭敏月死後,賀蘭敏之對自己不恭敬的態度。

武則天為何要殺了最痛愛的侄子賀蘭敏之?

賀蘭敏月跟老媽武順,都是李治的情人,民間傳言,武則天的二兒子李賢,其實就是武順所生。年輕貌美的賀蘭敏月常年出入宮中,也成了李治的玩物,當然也就成了姨媽武則天的眼中刺。

於是武則天一石三鳥,託兩位堂兄武惟良和武懷運給賀蘭敏月送了一盒點心,結果賀蘭敏月吃下點心當即死亡,而二武則作為兇手被殺。原因嘛,武惟良和武懷運當初也對楊姥姥不敬。

賀蘭敏月的死讓李治很痛心,賀蘭敏之在李治跟前哭個不停,眼神和話語裡透露著對武則天的懷疑。武則天恨恨地說:“這孩子懷疑我了。”

一邊幹著禍害親人的事,一邊跟自己離心離德,這太辜負了自己的期望。於是武則天決定痛下殺手,宣佈廢除賀蘭敏之的武氏繼承人資格,並將他發配於雷州。

武則天為何要殺了最痛愛的侄子賀蘭敏之?

賀蘭敏之這時候才知道,離開了姨媽他什麼也不是。自感前途無望的他,在半路上用馬韁自縊身亡。

五問賀蘭敏之之死

史書寫得“精彩”,但不一定是真的。這一點並不奇怪,正史中被驗證是偽歷史的記載比比皆是,經不住推敲的也多如牛毛,賀蘭敏之之死至少有以下五個疑點。

疑點一:賀蘭敏之的不法行為缺少證據

武則天為何要殺了最痛愛的侄子賀蘭敏之?

史書說賀蘭敏之不法,卻沒有任何事實佐證。這種記載方式在史書中很常見,即以道德審判的字眼對人物蓋棺定論,也是搞臭一個歷史人物的慣用手段。

疑點二:與楊姥姥的戀情太不可思議

楊姥姥嫁給武士彠時已經40歲,所以她比外孫賀蘭敏之大了62歲,試想一下,十幾歲的小夥跟七十多的親姥姥,有可能嗎?

疑點三:Q暴太子妃案件不合邏輯

武則天為何要殺了最痛愛的侄子賀蘭敏之?

唐朝女子雖然不像宋朝那樣,被限制在閨房不得出門,但行動也不是那麼自由。楊氏作為官宦人家的女子,未來的太子妃,她有可能與賀蘭敏之單獨接觸嗎?

我查了一下相關人物的史料,這件事應該發生在賀蘭敏之被髮配雷州前一年。請問賀蘭敏之幹出如此禽獸不如的事,等於往皇家臉面上吐痰,李治、李弘父子是吃乾飯的?武則天怕也不能忍受吧?為何還那麼“大方”等到賀蘭敏之再次作惡?

疑點四:妹妹的死會讓賀蘭敏之與武則天反目嗎

武順、賀蘭敏月與李治的畸形關係不是一年兩年,賀蘭敏之要是反感他們,早就表現出來了。作為皇家貴戚,賀蘭敏之不會不懂利益才是他們所要的東西,他更不會不懂自己的利益之根在哪裡。

武則天為何要殺了最痛愛的侄子賀蘭敏之?

其實賀蘭敏月之死原本就說不清道不明,就算是武則天下手,賀蘭敏月就是無辜的嗎?未必吧?

就算賀蘭敏之懷疑武則天了,武則天為什麼僅憑被懷疑就對賀蘭敏之痛下殺手?她怕被懷疑嗎?就算明確告訴賀蘭敏之又能如何?

疑點五:賀蘭敏之的罪名沒有詔書做佐證

正常情況下,賀蘭敏之被公佈罪行應該有詔書,這是最準確的證據。遺憾的是,史書並未記載詔書內容,而是以間接表述的方式,將賀蘭敏之之死,歸於以上五宗罪。可這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事實。

武則天為何要殺了最痛愛的侄子賀蘭敏之?

我們看新舊唐書,發現作者有個很清晰的立場問題——貶抑武則天。這種情況史料留下了很多關於武則天的謎團,比如武則天殺子、殺女,再比如本文的賀蘭敏之兄妹之死。以我個人的看法,史書中存在明顯從道德上詆譭武則天及其家族的痕跡,賀蘭敏之之死不那麼簡單。

一方墓誌銘透露的玄機

在《全唐文》中收錄了一份《大唐故賀蘭都督墓誌並序》,從這份墓誌銘中,我們看到了一些跟史書不一樣的記載:

武則天為何要殺了最痛愛的侄子賀蘭敏之?

“暨乎聖皇,再造區宇,重懸日月。於是恩諭扣玉,禮晟鎔金。文物振其威,昏明暢其氣,贈持節、秦州都督,贈太子少傅,敕太子僕王先進監護葬事。歌堂館,既鏗鏘於昔年;盡授密章,復芬芳於茲日。”

大意是說,武則天建立武周後撥亂反正,恢復了賀蘭敏之的名譽,贈持節、秦州都督、太子少傅,並由太子僕王先進代表朝廷重新安葬賀蘭敏之。過去賀蘭敏之的一些秘密奏章也得以曝光,讓他的芬芳美譽得以恢復。

武則天為何要殺了最痛愛的侄子賀蘭敏之?

從“西門慶”轉眼又變成“芬芳”,跨度也太大了!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這個改變,恰恰是源自於武則天的登基。這就說明,賀蘭敏之並非死於武則天之手,甚至他的死有違武則天的意願。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呢?我們發現,墓誌銘中還有一段話:

“時移代易,森秀風摧。萋斐且行,薰獲遽改。”

大意是說,隨著局勢的改變,賀蘭敏之就像木秀於林,遭到各種勢力的摧折,在各種讒言的打擊之下,人們香臭難分,“芬芳”成了“西門慶”。

武則天為何要殺了最痛愛的侄子賀蘭敏之?

遺憾的是,墓誌銘並沒有用事實說話。不過,武則天給他平反是事實,可見“芬芳”還是有一定依據的。

帶著疑問,我查了很多史料,可惜始終沒找到坐實的證據,不過我有一個推論:賀蘭敏之一直是武則天的政治盟友,真正殺害他的應該是李治,背後的推手應該是反對武則天干政計程車族集團。

我找到了一些證據,從麟德元年(664年)至上元元年(674年),這十年間是武則天在高宗朝最艱難的時期。

從651年武則天從感業寺回到宮中,她與李治度過了一段蜜月期,二人通力合作,幹掉了長孫無忌、褚遂良等一派士族勢力,朝政大權重歸皇帝。

武則天為何要殺了最痛愛的侄子賀蘭敏之?

可隨著李治的頭風病加重,皇權被武則天大量分割,進而導致二人開始出現矛盾。664年,上官儀起草廢后詔書,將二人的矛盾激化,從這時候開始,武則天一邊周旋於李治,一邊對付外朝士大夫,甚至還要對付親兒子李弘。

可以說,這段時間的武則天就是在刀尖上孤獨地舞蹈!

賀蘭敏之作為武則天的堅定支持者,在這時候會不會遭到李治和士大夫們的打壓?我想一定是的!這時候的武則天,已經沒有力量保住外甥了,這恐怕才是賀蘭敏之真正的死因。

武則天為何要殺了最痛愛的侄子賀蘭敏之?

674年,李治的病已經很嚴重,他思慮再三還是覺得武則天比士族集團更可靠,這才下旨二聖臨朝,確立了武則天的地位。當然,這時候李治還在世,士族集團力量還很大,武則天根本不敢給賀蘭敏之平反。

至於誰是“西門慶”的編劇,就不得而知了,反正歷史是士族階級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