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宰相是兼職?皇帝的信任是唐朝相權的基礎

宰相者,是古代對位高權重,有資格參議或裁決重要國事的官員之統稱。在人們普遍的認識裡,他們的政治地位僅在皇帝之下,得以領銜百官,擁有很大的權力和榮耀。從殷商至明清歷朝歷代對宰相的稱謂都各有千秋,如“篆宰、相國、相邦、丞相、尚書左右僕射、左右丞相、平章、參政、內閣大學士”等等。

歷朝宰相所處理的事務都是國家核心軍機、財政和民生大事,因此透過宰相的任用模式,可以直接反映出君主的為政治國理念。本篇就從宰相這一概念著眼,略論唐宋帝王的權術之道。

唐朝宰相是兼職?皇帝的信任是唐朝相權的基礎

一。 淺談唐朝宰相

1.唐朝宰相是個兼職?

賴瑞和先生援引清代史學家錢大昕先生的考異,大膽地提出唐代的宰相具有使職的特徵之觀點。什麼是“使職”?就是相對於職事官來說的。職事官是官方認可的、擁有固定職務和品銜的官職,如侍郎、刺史、僕射等等。而使職則具有臨時性,沒有固定的品銜,如節度使、採訪使、觀察使等,都是為了完成某此任務而設的頭銜,並將其加到原有的官職上。唐朝的宰相也是有類似的頭銜,而且據悉多達二十二種稱謂,可謂歷朝之最。

《唐六典》有載:

“武德、貞觀故事,以尚書省左、右僕射各一人及侍中、中書令各兩人為知政事官。其時,以他官預議國政者,雲:‘以宰相參與朝政’,或雲‘平章國計’,或雲‘專典機密’,或‘參議政事’”。

唐朝宰相是兼職?皇帝的信任是唐朝相權的基礎

以上談及的尚書省左、右僕射、侍中、中書令都是具體的職事官名,而且都是三省的長官,給這些官員加上“知政事”的頭銜,他們就成了唐初的宰相。發展到後來,也出現很多以其他官職充任宰相的事例,他們所獲贈的頭銜就是“‘參與朝政、平章國計、專典機密、參議政事”這一類稱謂。

由此推斷,唐宰相非常任職務,官職和品銜也沒有定律,皇帝認可哪個官員,直接給他一個類似使職的名分,就可以行使宰相的職權了。但是他們原職事官的職位尚在,職責沒發生改變,例如《新唐書》曰:“裴寂除尚書右僕射,知政事”,說的是裴寂除了在尚書省任右僕射之職外,還是一名輔佐太祖皇帝的宰相。所以唐宰相是兼任的說法也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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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從三省制廢弛到宰相使職圈子。

三省制起源於魏晉南北朝,在唐宋時期得以完善,分別由中書省負責起草詔書、門下省稽核詔書和尚書省執行政令。《朱子語類·法制》中記載:

“唐制:每事先經中書省,中書做定將上,得旨,再下中書,中書以付門下,或有未當,則門下繳駁,又還中書,中書又將上,得旨,再下中書,中書又付門下,若可行,門下又下尚書省,尚書但主書撰奉行而已”。

從這章程來看,唐朝的三省的政務是一環扣一環,有一個既定的流程,但實際操作卻並非如此。按《新唐書·百官志》中的說法,凡遇到重大的政務,三省的長官會齊集到門下省的政事堂共同商討,如果出現意見相左,最後會由皇帝進行裁定。那麼在政事堂參與議政的班子就是唐朝的宰相班子。

唐朝宰相是兼職?皇帝的信任是唐朝相權的基礎

唐太宗時期,除三省長官以外的其他官員,需要在頭銜上加上“參與朝政、參知機事”等名目,才能進入政事堂參政,而能夠加參政頭銜的官員,亦被視為唐朝宰相。到了高宗時期,宰相的頭銜以“同中書門下三品”為主(再後來使用“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與“知政事”居多),並且很少以三省長官去充任,一般起用侍郎、尚書、御史大夫等官。正如《百官志》所記載:

“自唐高宗以後,為宰相者須加‘同中書門下三品’,雖品高者亦然”。如此一來,三省就淪為了三個執行機構,由多人構成的宰相班子擔當起了輔政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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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宋朝中央集權過程中的宰相狀況一覽

1.宋初中央集權的步伐。

宋初太祖趙匡胤透過陳橋兵變立國,所以在他登基以後,相當忌諱這件事,擔心後人會效仿。因此宋太祖首要考慮的是兵權的集中,透過“杯酒釋兵權”的策略,宋朝中央集權的政改順利邁出了關鍵的第一步。收了各地的兵權之後,又在全國各地推行路—州—縣行政體制。

這個制度簡而言之就是在讓原本屬於每一路行省長官(節度使)的職能權力被分化成幾塊。先後設定了轉運使、經略安撫使、提點刑獄使、提舉常平,分別將地方的財稅、軍隊、刑名以及國家應急儲備職能一一進行分割,其最終結果就是架空了節度使,以便於地方權利更好地向中央集中。最後,宋朝的皇帝又開始考慮在中央政府的領域內,如何讓皇權最大化集中的問題。

唐朝宰相是兼職?皇帝的信任是唐朝相權的基礎

2.二府三司制的推行與相權的削弱。

關於中央政府皇權的集中問題,宋朝初期的做法是推行二府三司制。所謂二府,指的是三省和樞密院;三司就指的三司衙門。這個制度相當於將原來三省的宰相職權分成三塊,成立樞密院,負責排程軍隊,院長官樞密使和樞密副使領導各路經略安撫使,直接剝奪了宰相參與軍事事務的權利。再成立三司衙門管理財政稅收事務,最高長官為三司使,三司使又被稱為“計相”,也可以視為宰相。

如此一來,原宰相的管理財稅大權被分離出後,最後留給宋代宰相(加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頭銜的三省長官)只剩下中書門下的吏治和法度方面的行政事務了。這還沒完,還另設“參知政事”為副宰相,名為助手,實則削弱了相權,鞏固了中央集權。南宋呂中在《宋大事記講義》中記載:

“自太祖乾德二年始置參政,所以防宰相之專也。自是凡十三年,止四人。仁宗四十二年,凡三十七人。徽宗二十六年,三十四人。高宗三十六年,四十八人。孝宗二十八年,三十四人……”

唐朝宰相是兼職?皇帝的信任是唐朝相權的基礎

數量如此龐大的副宰相隊伍出現,可想而知,當朝正印宰相還有多少施展權力的空間,淪落到後來只能充當皇帝的傳聲筒或是替罪羊。

三.宰相任用與君主的治國理政之道

1.宰相權重,任人唯信。

在唐、宋以前,宰相權重而篡位者歷歷可數。如王莽、曹丕篡漢,司馬炎篡魏,司馬倫篡惠帝,劉裕、蕭道成、簫衍、陳霸先南朝更替,朱溫、石敬瑭、郭威、趙匡胤五代稱雄。有了這些前朝故事,唐宋君主自然不希望相權坐大,危及皇權,以致重蹈覆轍。於是唐朝開國索性不設常職相位,而是從現有官員中簡拔自己中意之人拜相。

這中意之人,必然是皇帝所信任之人。就如唐開國的四位宰相,就與太祖皇帝沾親帶故。另外唐朝宰相的使職化也使得這個兼職非常不穩定,皇帝可以隨時提拔他所信任之人,也可以任意貶謫、放逐甚至賜死一個讓他起疑心之人。反正宰相也是個臨時工,對其的處置連律典的流程都可以不用走。

唐朝宰相是兼職?皇帝的信任是唐朝相權的基礎

據統計,唐相共計三百多人,居其位死於非命者四十一人,罷相後死於非命者四十二人,佔比超過兩成。因此賴瑞和先生認為,皇帝的信任是唐朝相權的基礎,這與宰相的名分高低,甚至有沒有名分都沒關係。

2.廣置相位,以削相權。

唐朝國祚不過二百九十年,但記入史冊的宰相就有三百多人,相權散置,可見一斑。而到了宋朝,在權力已經削減得七零八落的正印宰相下面,又添置了數量可觀的副宰相。可以想象,在一個權力分散的宰相圈子裡,這些大人物們雖然難以掀起謀反的風浪,但同時也難有太大作為。只能說是遇到明君時添磚加瓦,遇到庸君時無力迴天。

像宋朝二府三司制的推行,名曰“分權共政”。但各個官府衙門以及各部官員之間相互掣肘,將精力花在內耗上面,即便是才華橫溢的有識之士身居相位也難以有所作為。

唐朝宰相是兼職?皇帝的信任是唐朝相權的基礎

諸如范仲淹的慶曆遺恨,王安石的新法受阻便是例子。相權分散的結果必然是皇權的集中,這也許是唐宋君主樂意看到的模式,因為如果臣子之間不再爭鬥,他們必然會聯合一起跟皇帝鬥。

結語

經過上述的分析和論述可見,無論是唐朝三省制的頹廢衍生出宰相職能的使職化,還是宋朝推行分權共政的二府三司制對宰相職權的削弱,都存在著諸如專制過度和官官掣肘的弊端。但是無可否認,唐宋的政治體制和支配模式對整體政治架構的穩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宋朝,從頭到尾沒有發生過朝中內亂,這在中歷史上是絕無僅有的。

唐朝宰相是兼職?皇帝的信任是唐朝相權的基礎

在我國古代唐朝的綜合國力為歷代最強,而宋朝的經濟實力則是冠絕整個封建時代,這都歸功於皇權的高度集中。為了皇權集中而採用的君主權術,只有與當時的社會發展趨勢相匹配,才能使國興旺,才稱得上是最佳模式。

參考文獻

《立國思想家與政體代興》

《中國政治制度史》

《唐代高層文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