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焚書坑儒談一談——秦朝大一統後的治國思想

從焚書坑儒談一談——秦朝大一統後的治國思想

“焚書坑儒”是發生在秦朝初年的一項重大歷史事件。公元前213年至公元前212年,秦始皇為了加強中央集權以及皇權統治,將反對實行“郡縣制”並提倡遵循古制的儒生坑殺,同時還將除《秦記》以外的列國史記付之一炬。

這種做法不僅在當時駭人聽聞,而且對古代中國的發展也產生了非常深遠的影響。其實,如果僅從表面上來看“焚書坑儒”弊大於利,但是對於下令實行“焚書坑儒”的秦始皇以及秦朝來講,透過這次事件不僅震懾了已經歸附秦國的國家,同時也給反對秦朝統治的勢力予以重擊。這對於執行秦始皇“大一統”思想,奠定了輿論基礎。

從焚書坑儒談一談——秦朝大一統後的治國思想

秦朝“焚詩書,坑術士”事件,是在西漢之後才被稱為“焚書坑儒”。這次事件不僅焚燬了不計其數的古代典籍,而且坑殺“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這在歷史上十分罕見。據《史記·卷121·儒林列傳》記載“及至秦之季世,焚詩書,坑術士,六藝從此缺焉”。

從這個角度來看不得不說是中華文明的一大損失。但秦始皇作為一代“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始皇帝”,為了能夠實現自己統一華夏的政治抱負,這種做法是對是錯其實也只能任由後人評說。

從焚書坑儒談一談——秦朝大一統後的治國思想

一、焚書坑儒的起因與歷史背景

公元前213年至公元前212年,秦始皇下令“焚書坑儒”。這次重要歷史事件的起因是,淳于越反對實行“郡縣制”提倡古制,“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 並大力主張分封皇子功臣為諸侯,同時一些儒生也引用儒家經典批評時政。

術士透過道家學說“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對秦始皇的統治提出了諸多反對意見。這對於千古一帝秦始皇來說,無論從自身角度還是從國家很複雜的問題,都是一件完全不能被允許的事情。

所以秦始皇“焚書坑儒”就是在這種前提下發生的。同時,站在歷史客觀角度上來看,“焚書坑儒”其實也是秦朝建立專制統治的政治需要。

公元前213年,博士齊人淳于越與丞相李斯有過一次比較激烈的爭論。李斯不但對淳于越的觀點加以駁斥,“五帝不相復, 三代不相襲”,同時還明確提出要禁止“以古非今,以私學誹謗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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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師今而學古, 以非當世, 惑亂黔首”,其實這種主張秦始皇的大一統思想不謀而合。於是秦始皇採納李斯建議開始“焚書”, 除《秦記》以外的列國史記、《詩經》、《尚書》等書籍,基本上都在熊熊的烈火中付之一炬。

之所以會焚燬《詩經》其主要原因就是,詩經中有很多讚頌其他六國先王的詩句,而這種情況是秦始皇最不願意看到的事情。而《尚書》因為記載了上古聖王的治世理念,這對自視甚高的秦始皇來說也是不能容忍的事情。

二、焚書坑儒對大一統思想的影響

秦始皇“焚書坑儒”事件除了與儒生、術士反對改革有關係之外,其實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儒家思想與秦始皇的治國理念相反。秦始皇主要是依靠法家思想治理天下,所以要想完成自己雄霸天下的帝國大業,就必須要在秦國法家治國思想。從秦始皇治理國家的種種改革和政策上來看,都是在法家思想的支配下進行的,因此在秦朝過年才會出現反對秦朝“暴政”的人民起義。

從焚書坑儒談一談——秦朝大一統後的治國思想

其實在秦始皇“焚書坑儒”之前,秦國的先王秦孝公,就曾遵照商鞅的建議“燔 《詩》 《書》 而明法令”, 從這個角度來看秦國一直都有遵守法家思想主義。作為法家思想的創始人韓非子,就曾公開反對 “藏書策、 習談論、 聚徒役、 服文學而議說”的儒生和儒士。

韓非子認為“且居學之士,國無事不用力, 有難不被甲,禮之則惰修耕戰之功,不禮則周(害) 主上之法。國安則尊顯, 危則為屈公之威,人主奚得於居學之士哉!”,所以“夫冰炭不同器而久,寒暑不兼時而至, 雜反之學不兩立而治”。正是因為受到秦國崇尚法家學說的影響,才會最終導致秦始皇下定決心“焚書坑儒”。

實際上如果從歷史角度來分析,法家思想與儒家思想在治國、治民方面,確實存在一定的對立之處。法家認為用嚴苛的刑法和武力可以讓國家強大起來,而儒家則認為仁政、愛民才是國而強盛的基礎。但在秦始皇剛統一六國的時候,法家思想確實對當時的王朝統治有非常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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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對於實現秦始皇“一統天下”的政治想法也非常有幫助。而秦朝之所以能“掃六合”一統天下,其實依靠的也是法家的思想。而儒家思想由於過於因循守舊,所以與當時的秦國存在很多矛盾,這其實也是“焚書坑儒”的根本原因所在。

三、焚書坑儒對秦朝統治的影響

秦始皇雖然是一代雄主並並非聖君,秦國二世而亡足見其改革和所施行的政策有失敗的地方。“焚書坑儒”是一種愚民政策,在此之後秦國施行文化專制。雖然醫學和占卜類的書籍在“焚書”浩劫中倖存下來,但卻使中華文化出現斷層,並導致學術思想混亂局面出現。

由於秦朝崇尚法家學說並排斥儒學,所以在秦朝人人皆以法家作為生活與行事之本,這種自上而下的法家學說影響,其實對秦朝統一六國之後的發展並沒有起到太大的作用。

從焚書坑儒談一談——秦朝大一統後的治國思想

“焚書坑儒”之後秦朝更多的是依賴法家思想,除了不斷施行嚴苛的律法之外,秦始皇本人由於好大喜功也不斷髮動對外戰爭。雖然我們不能說發動對外戰爭是窮兵黷武的表現,但元連征戰和修築萬里長城,確實耗費了秦朝的國力、民力以及財力,這也為後來秦二世而亡埋下了伏筆。

雖然不能說秦朝“焚書坑儒”是二世而亡的關鍵因素,但失去了儒家“仁政,愛民”思想支撐的統治,一味的追求法家治國思想,其實對秦朝二世滅亡也具有一定推動作用。

秦朝為實現君主專制和大一統,在文化上所實行的“焚書坑儒”政策,雖然開創了封建專制主義文化的先河,但這種做法無疑也是在開歷史的倒車。因為這種專制行為不僅禁錮了人們的想象,同時也為秦朝暴力統治奠定了基礎,也是秦朝二世而終的關鍵性因素。

從客觀角度來看秦始皇“焚書坑儒”也有其歷史必然性,因為在始皇統一六國後,由於每個國家的政治、文化、經濟都不一樣,所以為了實現“車同轍,書同文”的大一統思想,秦始皇作為大秦帝國的統治者,下令“焚書坑儒”也有一定的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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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語

從整個古代中國發展史來看,秦始皇為了國家大一統所做出的“焚書坑儒”事件,無疑在他所處的時代是一種順應歷史潮流的選擇。因為在“焚書坑儒”之後,秦朝鞏固了中央集權和君主專制制度。而中央集權和君主專制也為後來的西漢以及其他朝代提供了範本。

雖然可以認為“焚書坑儒”是秦朝滅亡的助燃劑,但不能就此就徹底否定秦始皇的所作所為。只有將“焚書坑儒”放到特定的歷史背景和秦朝環境中,再來評價秦始皇“焚書坑儒”相信才會更客觀。彼時秦朝統治根基尚未穩定,而執行文化專制政策對促進大一統和君主專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參考文獻

1。仝冠軍《“焚書坑儒”與秦朝文化政策》

2。吳濤,李智勇《秦始皇與“焚書坑儒”——淺論儒學在秦代的發展》

3。鄭秋潔,塗子凡 《秦朝焚書坑儒與清朝文字獄之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