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應時代發展需求 充分保障農民權益——代表委員熱議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

19日下午,省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這部法規將於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連日來,出席省兩會的代表委員圍繞實施辦法展開熱議。大家認為,實施辦法的出臺,是省人大常委會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堅持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生動實踐。實施辦法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對於我省加強土地管理,切實保護耕地,充分保障農民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都將起到極大的促進作用。

產糧大省,為糧食安全撐起法治保護傘

“實施辦法明確措施加強耕地保護,將為糧食安全撐起法治保護傘。”代表委員們認為,糧食安全是“國之大者”,實施辦法強調的第一個重點就是耕地保護,體現出湖南作為農業大省對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的高度重視。

“在耕地保護上要寸土不讓。”省人大代表龔紅果認為,要大力落實田長制,讓耕地數量和質量都得到保障。省政協委員陳松嶺建議,要嚴格落實專案建設佔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源頭管控制度,做到應避盡避,應讓儘讓。要加大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力度,防治土壤汙染,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

湘陰是全國糧食生產的重點縣、標兵縣。省人大代表、湘陰縣委書記李鎮江說,保糧食安全,最重要的是保護耕地,實施辦法的出臺將更好地穩定糧食生產面積,防止耕地非農化、非糧化,防止農村濫佔耕地非法建設。

省政協委員徐慶國欣喜地看到,實施辦法進一步壓實了縣、鄉政府、村組、農戶耕地保護責任。他建議在具體操作層面將農民承包土地確權、種植糧食直補等保護土地政策措施進一步精準落實到位,調動農民保護耕地的積極性。

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彰顯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

省人大代表鍾志鵬認為,實施辦法結合上位法的最新修改成果,突出保護農民權益,融合了我省土地管理工作中好的實踐經驗,反映了推進我省自然資源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需要。

“實施辦法細化了農用地轉用和徵收的審批主體、審批程式,強化了社會保障的規定,確保了失地農民合法權益的保障。”省人大代表王細玲表示,在基層實踐中,以往都是在徵收完土地之後,才告知被徵地農民相關情況,往往容易引發矛盾,加大後續徵地工作難度。按照實施辦法的規定,自然資源部門在辦用地預審的階段,就釋出相關公告,並跟被徵收農民簽訂協議,明確告知被徵收土地相關用途,確保他們的知情權。這將進一步保障農民合法權益,也有利於基層工作的開展。

“制定土地管理地方性法規,意義重大。”省政協委員李德文說,實施辦法用大量篇幅對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問題進行規範,是對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的進一步細化,有利於更好地保護耕地紅線和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彰顯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省政協委員肖北庚認為,實施辦法專門設定一章來規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問題,將更好地維護農民權益。

讓土地“活起來”,夯實鄉村振興“地基”

“土地是民生之本,發展之基,牢牢守住耕地紅線,就是為鄉村振興夯實‘地基’。”省人大代表陳希橋說,實施辦法規定,要優先保障鄉村振興等方面重大專案建設用地,有極強的針對性和指導性。國有金融機構要依託資金、技術、網路、人才優勢,以“融資+融智”方式支援鄉村產業發展和社會治理。

“實施辦法將讓農村閒置的土地‘活起來’,得到合理利用,是激發生產要素活力、統籌城鄉發展的關鍵一招。”曾受邀參加實施辦法制定專家論證會的省人大代表楊屹偉說,鄉村振興,規劃先行,實施辦法將為鄉村振興核心要素供給提供更好支援,也為進一步推動農村改革提供了政策支援。

省政協委員紀雄輝認為,實施辦法對編制村莊規劃作出了明確規定,將極大促進農業有序、合理開發,促進農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