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五屆嘉定區政府質量獎申報工作的通知

2022年第五屆嘉定區政府質量獎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區政府各委、辦、局、街道辦事處,嘉定新城、嘉定工業區、菊園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嘉定區政府質量獎是嘉定區設立的質量榮譽,主要授予在產品質量、工程質量、服務質量、人居環境質量等領域質量管理和經營績效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組織或個人。按照《上海市嘉定區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嘉府規〔2021〕2號),2022年,將開展第五屆嘉定區政府質量獎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定

第五屆嘉定區政府質量獎設“組織”和“個人”兩個類別。

“組織”獎分為區長質量獎、質量金獎及質量創新獎。

“個人”獎分為區長質量獎、質量金獎及首席質量官獎。

二、申報時間

截止日期2022年4月15日。

三、申報物件及條件

(一)申報嘉定區政府質量獎的組織,應符合以下條件:

1.在本區登記、註冊,正常執行滿3年;

2.符合國家及地方產業導向、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安全生產、質量等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具有相關資質或證照;

3.實施卓越績效管理模式,注重自主創新,質量管理工作具有行業特色、企業特色,具有卓越的經營績效,主要經濟、技術和質量指標處於區域領先地位;非營利組織,其社會貢獻應位於區內行業前列;

4.申報組織應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近3年未發生虧損(政策性虧損除外);近3年無重大質量、安全、環境汙染、公共衛生、食品安全等事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定),無重大質量投訴,無嚴重失信行為;

5.積極推行組織質量文化,有效落實組織質量安全和質量提升的主體責任。申報組織具備首席質量官者優先考慮。

(二)申報嘉定區政府質量獎的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1.從事質量或質量相關工作5年以上,在本區工作不少於3年;申報區長質量獎、質量金獎的個人如為所在組織首席質量官者優先考慮;申報首席質量官獎的個人應在組織內擔任首席質量官;

2.有較強的質量創新和改進意識,積極推廣或應用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或在質量管理中形成獨特的工作方法和經驗,對提高組織或行業質量水平和績效做出重要貢獻;

3.恪守職業道德和社會規範,具有榜樣作用,具有社會影響力,個人信用記錄良好。申報個人如為組織最高管理者,其任職組織近3年無重大質量、安全、環境汙染、公共衛生等責任事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定),無重大社會負面影響投訴,無違法違規不良記錄。

(三)避免重複申報

組織或個人在同一年度內,不得同時申報本市市、區兩級政府質量獎,不得同時申報嘉定區政府質量獎的多個獎項。如發生重複申報行為,根據在先原則,對後續申報不予受理。獲嘉定區政府質量獎的組織或個人,在獲獎後5年內不得申報同一類獎項(對於重組、改制等原因使組織主體結構產生重大變化的除外)。已獲上級政府質量獎的組織或個人5年內不再申報嘉定區政府質量獎。

四、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材料由申報表、組織或個人概述、自我評價報告及證實材料組成。

(一)組織申報提交材料

1.申報表。各申報組織應如實、完整地填寫《上海市嘉定區政府質量獎組織申報表》(附件1)。

2.組織概述。申報組織概述內容根據GB/Z 19579《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附錄B的要求提供,字數不超過3千字。

3.自我評價報告。申報組織對照GB/T 19580《卓越績效評價準則》的具體要求,逐條從採用方法、工作展開和實施結果三個方面,用資料和事實進行評價說明,必要時可使用圖表。字數不超過5萬字。

4.證實性材料。凡在申報表、自我評價報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證實性材料,包括經審計的近3年財務報表(2019年-2021年)、營業執照、資格證書、榮譽證書材料的影印件等,並加蓋公章。如無法提供的,請做書面說明並蓋章。

以上申報材料中1、2、3需合併成冊,證實性材料單獨成冊,普通A4紙雙面印刷、軟封面裝訂、字型為宋體小四號、行距1。5倍。申報組織應向受理部門提交紙質申報材料(內容包括1、2、3)一式三份、證實性材料一式兩份、電子光碟(含所有申報材料1、2、3、4)一式一份。電子版申報材料需提供word版本,以及含蓋章掃描件的PDF版本,刻錄在光碟上。

(二)個人申報提交材料

1.申報表。各申報個人應如實、完整地填寫《上海市嘉定區政府質量獎個人(區長質量獎、質量金獎)申報表》(附件2)或《上海市嘉定區政府質量獎個人(首席質量官獎)申報表》(附件3)。

2.個人概述。申報區長質量獎和質量金獎的內容根據DB31/T 598-2012《上海市政府質量獎個人評價準則》附錄C的要求提供,字數不超過3千字;申報首席質量官獎的內容根據《嘉定區首席質量官獎評價細則》(附件4)附錄A的要求提供,字數不超過2千字。

3.自我評價報告。申報區長質量獎和質量金獎的,對照DB31/T 598-2012《上海市政府質量獎個人評價準則》的具體要求;申報首席質量官獎的,對照《嘉定區首席質量官獎評價細則》。逐條用事實和資料進行自我評價和說明。字數不超過3萬字。

4.證實性材料。凡在申報表、自我評價報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證實性材料,包括個人從事重大質量工作取得實效的證實性材料等影印件,並加蓋公章。申報首席質量官獎的個人,還需提供首席質量官任職培訓證書及企業相關聘書。如無法提供的,請做書面說明。

以上申報材料中1、2、3需合併成冊,證實性材料單獨成冊,普通A4紙雙面印刷、軟封面裝訂、字型為宋體小四號、行距1。5倍。申報個人應向受理部門提交紙質申報材料(內容包括1、2、3)一式三份、證實性材料一式兩份、電子光碟(含所有申報材料1、2、3、4)一式一份。電子版申報材料需提供word版本,以及含蓋章掃描件的PDF版本,刻錄在光碟上。

五、申報及評審工作程式

(一)申報。

申報組織和個人應於2022年4月8日前將完整的申報材料報送至註冊所在地街鎮或行業主管部門等推薦部門。

(二)推薦。

各街鎮或行業主管部門應對申報組織和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認真核實把關,並在申報材料上籤署書面推薦意見後,於2022年4月15日前報送嘉定區政府質量獎評審辦。

(三)資格審查。

評審辦對申報組織和個人的基本條件、推薦意見和申報材料的完整性進行審查,以書面形式徵求相關部門意見。對透過審查的,正式受理其申報。

(四)資料評審。

評審辦組織評審組,根據評審規則,對資格審查合格的組織和個人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評審組根據資料評審結果,按照好中選優的原則確定進入現場評審名單。

(五)現場評審。

評審辦組織評審組,根據評審規則,對透過資料評審的組織和個人進行現場評審。

(六)綜合評價。

評審辦組織評審組,對進入現場評審的組織和個人進行綜合分析,擇優提出獲獎建議名單。評審辦根據評審組的建議,提出獲獎推薦名單,並附相關材料提請評委會審議。

(七)審定公示。

評委會表決確定擬獎名單;經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示後,提請區政府批准區政府質量獎擬獎名單。

(八)批准公告。

經區政府批准同意區政府質量獎獲獎名單後,透過新聞媒體等向社會公告,並提請區政府對獲獎組織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六、其他事項

(一)各街鎮及行業主管部門應結合各自實際,及早做好創獎組織或個人的宣傳、培育及推薦工作。

(二)嘉定區政府質量獎的申報、評審工作嚴格執行有關程式和標準。按照自願申報原則,評審過程不向申報組織或個人收取任何費用。有關區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評價標準、申報表等資料可登陸嘉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政務公告”欄目中查詢獲取。

(三)申報聯絡方式

聯絡地址:嘉定區迎園路955號504室,郵編:201822,聯絡人:蘇海波、黃玉菁

附件:

1.上海市嘉定區政府質量獎組織申報表。doc

2.上海市嘉定區政府質量獎個人(區長質量獎、質量金獎)申報表。doc

3.上海市嘉定區政府質量獎個人(首席質量官獎)申報表。doc

4.嘉定區首席質量官獎評價細則。doc

嘉定區政府質量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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